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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十九大·各市亮点工作巡礼】
定州:“三统一”让乡镇纪委专心种好“责任田”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10-07 08:00:35

    乡镇纪委书记工作在基层第一线,监督执纪对象大多是自己的熟人和下属,管得严了,考核时怕丢选票怎么办?

    乡镇纪委委员大多是兼职,特别是副书记,基本上由乡镇中层干部担任,能不能做到专职专责?

    乡镇纪委工作经费没有保障,如何能有效的履行监督职责?

    今年以来,定州市在全市乡镇(办)纪委实行了“三统一”管理,对上述问题作出了回答。

直面问题 高站位推进

    乡镇纪检组织是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机构,乡镇纪检组织对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从工作实际中看,由于体制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导致乡镇纪检组织力量不足、人员不专、业务不精、水平不高,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迫在眉睫。

    在纪检监察系统全面深化“三转”的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就成了定州市纪委面临的一道课题。定州市纪委结合本市乡镇(办)纪委建设实际,创造性地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全市乡镇(办)纪委实行“三统一”管理,核心就是乡镇(办)纪委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经费保障由市纪委统一管理。

    “三统一”管理制度的出台,凝聚了定州市纪委班子的智慧和心血。定州市纪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全市25个乡镇(办)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情况,分析问题,查找不足,准确把脉,深入思考和研究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思路对策。乡镇(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纷纷提出意见建议,先后征集到意见建议120多条,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今年4月,市纪委先后组织3次常委会,专题研究乡镇纪委建设,反复酝酿,多次修改,以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的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办)纪委建设的意见》,为全市乡镇(办)纪委建设提供了依据。

    为构建推进乡镇纪委建设的长效机制,定州市不断完善乡镇纪检组织各项管理制度,印发了乡镇(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办案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监督执纪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了乡镇(办)纪委工作议事规则、日常学习、保密管理等9项工作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回归主业 种好“责任田”

    “三统一管理后,最大的变化就是纪委书记回归主业,集中精力抓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工作能够专门抓落实了。”庞村镇纪委书记张会欣表示。

    过去,乡镇纪委书记一般身兼数职,经常因处理繁杂农村事务而忽略了纪检监察工作,导致“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过去,乡镇纪委副书记大多是由中层站(所)长担任,每个人都有自己担负的业务,经常是“纪委有事临时叫,放下工作跟着跑”,导致“纪检工作干不好,分担工作干不了”,两头受累,费力不讨好。实行“三统一”管理后,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和副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不兼任其他职务,不负责其他临时性工作,将主要精力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全市50名乡镇(办)纪委书记、副书记全部做到了专职专用。

    为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定州市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乡镇(办)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到市纪委相关部室跟班学习半年,以干代训。先后组织3次党政纪法规知识考试,以考促学。乡镇(办)纪委书记主动邀请市纪委干部下乡指导工作,一起研究解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难题,提升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今年以来,各乡镇(办)纪委立案3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2倍,“三统一”管理制度释放了最大活力。

保障有力 吃了“定心丸”

    “三统一”管理规定,乡镇(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以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为主,日常管理统一由市纪委负责。乡镇(办)纪委书记考核工作由市纪委负责,统一纳入市纪委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为做好乡镇(办)纪委的考核工作,市纪委制定出台了乡镇(办)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评细则,量化考核目标,细化考核内容,做到了任务清楚、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乡镇纪委书记由市纪委考核,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乡镇纪委书记在工作中难免会得罪一些机关、农村干部,在年终考核时,这些人又是测评的对象,因为受到过处分,考核时难以做到公平、公正。现在由市纪委考核,干好干坏,市纪委说了算,我们心里吃了‘定心丸’,大家都憋着一股劲儿,撸起袖子加油干,干就干出个样子来!”乡镇(办)纪委书记们纷纷表示。

    日前,由市纪委常委带队,对各乡镇(办)纪委上半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并下发了通报。乡镇纪委书记们一致认为,这次考核公平、公正,很服气!

    为支持保障乡镇纪检机关履行职责,定州市加大经费投入,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基层纪检组织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及办公办案设备。如今,各乡镇(办)纪委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市纪委统一管理拨付,予以保障。目前,市纪委为各乡镇(办)纪委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和文件柜,改善了乡镇纪委办公条件。

    “三统一”管理为乡镇纪委履职尽责提供了保障,激发了乡镇纪检干部的工作动力。如今,全市乡镇纪检干部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凝心聚力,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驾护航。

    近年来,党中央和中央纪委高度重视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先后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和新理念,省委制定了《关于推进市县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党委巡察机构建设的意见》,对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作出了明确要求,这些都为我们提供了重要遵循。定州市纪委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要求,围绕保证乡镇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在全市乡镇(办)纪委实行“三统一”管理。通过半年以来的工作实践,取得了显著效果。主要有以下体会:

    在乡镇(办)纪委实行“三统一”管理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这项工作的实行离不开市委的重视和支持,因此,我积极向市委作出详细汇报,争取到市委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为“三统一”管理顺利推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各乡镇(办)党委强化政治担当,向市委看齐,积极支持纪委建设,实行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专用,让他们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实践证明,正是有了各级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三统一”管理才能顺利落到实处。

    “三统一”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解决困扰乡镇(办)纪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在我们前期调研中,大家普遍反映出三方面问题:一是干部提名推荐方面。乡镇纪检干部提名推荐由乡镇党委负责,导致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放开手脚,思想上有顾虑。二是工作考核方面。乡镇纪检干部由于工作容易得罪人,加之考核评价体系不够科学,考核难以做到公平、公正。三是经费保障方面。由于乡镇经费紧张,导致纪委工作经费难以得到有效保障。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我们在“三统一”管理制度中都制定了对策。通过这些有力的措施,给乡镇(办)纪检干部吃了一颗“定心丸”,彻底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激发了他们的工作动力。

    实行“三统一”管理,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组织保证,最终成效还是体现在抓好主业的工作效果上。从半年多的工作实践来看,乡镇(办)纪委各项工作指标都较去年实现了大幅增长。为确保乡镇(办)纪委书记集中精力抓主业常态化、长效化,市纪委印发了多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建立了制度保障,从制度层面巩固成果。同时,市纪委组织乡镇(办)纪委书记、副书记分批到市纪委跟班学习半年,乡镇(办)纪委主动邀请市纪委干部下乡指导工作,提升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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