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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唐山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2019-07-05

1.丰南区大新庄镇农业办公室职员郑全生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2018年6月,郑全生为其子操办婚宴,超过规定桌数,造成不良影响。郑全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唐山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02-03

1.唐山市曹妃甸临港商务区党支部书记、实验学校负责人李军借公务差旅之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1月,李军借参加在厦门召开的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之机,先后去厦门、上海等景区游玩,并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2.21万余元...

唐山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09-26

1.唐山市商务局商贸服务业发展处处长孙贵良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问题。2014年至2017年8月,孙贵良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储值消费卡。孙贵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唐山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06-17

1.唐山市路南区园林绿化管理处副处长董翠玲私车公养问题。董翠玲使用公务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共计2904.71元。董翠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经追缴。

唐山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 “四风”典型问题

2018-05-10

1.迁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明辉接受企业赠送购物卡问题。2018年2月9日,王明辉接受私营企业老板滕某赠送的两张面值分别为1000元和500元的购物卡。王明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唐山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05-09

2.曹妃甸区三农场场长办公室主任丁建勇违规装饰单位租用车辆问题。马晓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丁建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唐山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02-14

唐山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唐山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12-29

丰南区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梁瑞满违规购买高档酒水用于公务接待问题。2014年7月至2017年8月,梁瑞满任丰南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购买高档酒水用于公务接待,变更商品名称开具发票共计116.95万元,并在单位财务列支予以报销。

唐山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07-13

乐亭县司法局干部唐树平违规操办婚宴问题。

唐山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06-01

古冶区工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文违规收受下属礼金问题。2015年8月,张文因病住院期间,收受33名下属工作人员慰问金,造成不良影响。张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唐山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04-28

唐山市贸促会原副会长谢嵘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至2015年,谢嵘多次利用培训、开会之机公款旅游,其中赴印度尼西亚公款出国旅游1次,赴长沙、厦门、绥芬河、银川等城市公款国内旅游各1次,公款消费共计3.15万元。

唐山市通报五起典型问题

2017-01-26

滦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工作人员姜海涛违规操办母亲丧事问题。

唐山市纪委监察局公开曝光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5-10-08

1.曹妃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违规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购买海产品,变通票据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5年7月,该局为归还在曹妃甸区老四水产经营部购买海产品的欠款,分别向下属部分场镇卫生院摊派费用,违规报销变通开具的办公用品发票。经研究,给予该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郑永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