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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12-29 17:23:28

    1.丰南区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梁瑞满违规购买高档酒水用于公务接待问题。2014年7月至2017年8月,梁瑞满任丰南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购买高档酒水用于公务接待,变更商品名称开具发票共计116.95万元,并在单位财务列支予以报销。梁瑞满还存在其他问题。梁瑞满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2.乐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越违规为女儿操办婚宴问题。2017年8月至9月期间,吴越违规操办其女婚宴,并收受单位部分下属人员礼金。吴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遵化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房产管理处处长孟祥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5年5月至2017年春节期间,孟祥智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9000元。孟祥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滦南县国土资源局人事科科长张志东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问题。2017年初,检查发现张志东多占办公用房。张志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唐山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