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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4-28 14:17:45

    1.唐山市贸促会原副会长谢嵘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至2015年,谢嵘多次利用培训、开会之机公款旅游,其中赴印度尼西亚公款出国旅游1次,赴长沙、厦门、绥芬河、银川等城市公款国内旅游各1次,公款消费共计3.15万元。此外,谢嵘还有其他严重违纪问题。给予谢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邱庄水库管理处办公室主任颜索中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五一放假期间,颜索中擅自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去北京办理私事,并将车辆使用费用在单位报销。给予颜索中党内警告处分。

    3.曹妃甸区住建局工业区分局招标办原主任靳晓存收受礼金、私设并使用“小金库”问题。2014年4月,靳晓存在筹备婚礼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万元用于婚礼开销。此外,违规收取“监督服务费”25.5万元并账外保管,用于单位婚丧事宜随礼、发放过节费、聚餐等开支。给予靳晓存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4.迁西县委防范办主任王国军多领取津贴问题。2016年,王国军在县委组织部和县委防范办工作期间,违规多领取公安系统特有的警衔津贴、执勤津贴等共计23451元。给予王国军党内警告处分。(唐山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