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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7】
石家庄:推动同级党内监督落到实处
定州:“三统一”让乡镇纪委专注“责任田”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8-01-13 07:57:30

石家庄:推动同级党内监督落到实处

    “建议市委继续紧盯基层‘微腐败’问题,严查那些敢于向扶贫资金伸手的人,确保困难群众能得到实惠。”“希望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多渠道公开市委常委会议定事项,便于群众监督。”在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石家庄市委十届四次全会上,市纪委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开展党内监督情况进行了通报,将来自企业、学校、医院、村及居委会等各个层面的63条意见传递到了市委常委会。

    自2017年5月出台《关于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来,石家庄市不断创新举措,确保同级党内监督取得实效。

    无声问卷检验常委日常工作

    “作为基层一线干部,我关心的还是如何改善贫困群众的生活,希望常委们更多到基层实地调研,多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日前,在元氏县委会议室里,刚刚填完问卷的宋曹镇党委书记闫志刚表示,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能通过问卷直接给市委常委会作评价、提意见,这在自己参加工作十多年来还是第一次。

    闫志刚口中所说的问卷,就是市纪委面向基层干部发放的《关于对市委常委会落实党内生活情况》问卷调查表。在调查问卷中,基层干部们不仅可以就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在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贯彻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基层调研、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等情况进行评价,还可以就今后工作给常委们提出意见建议。

    “希望会议再精简一些,更注重如何抓好落实。”“希望明年在有利于民生的工程中多作为。”“希望在规划上,将城乡统筹起来,加强城区与各县的公共交通连接。”与闫志刚一样,当天20名填写问卷的基层干部都直言不讳地表达了对市委工作的期望和建议。

    分层监督传递各级声音

    向基层干部发放调查问卷只是石家庄市纪委开展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监督的一项内容。“我们的同级监督分为多个层次进行,对于市委常委,我们制定了‘三表一书’,内容主要涵盖树立‘四个意识’情况、贯彻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参加民主生活会情况等7个方面,由市委常委本人如实填写,并向党组织作出庄严承诺,增强党内监督的实效。”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拓宽监督方式,他们还面向市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党代表进行问卷调查。

    填写问卷的对象不同,问卷中所列的问题也不尽相同。“在市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的问卷表中,我们加入了评价市委常委是否做到了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的内容,以及在落实精文减会、调研轻车简从方面的情况。”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问题都是调研时根据委员们反映的情况而增加的,是委员们最希望领导能重视的问题。

    “今年我们共走访了37个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下发问卷300份,对象涵盖了市委委员、纪委委员、乡镇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等各个层面,共归纳汇总各类意见、建议63条。”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市委全会上通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对市委常委会的问题建议,也是市委高度重视从严治党的体现。

    报备抽查实现监督常在

    按照《办法》要求,市纪委还建立了市委常委党内监督个人档案,对市委常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工作实行报备,并对报备材料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对于发现报备情况与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有差距的,及时剖析原因,将建议反馈市委常委本人,按程序及时提醒,保证监督的实效。

    如果说报备制度是监督的常态化形式,那么随机抽查就是对监督效果进行的一次“回头看”。根据《办法》要求,市纪委对于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市委常委参加民主生活会听取意见、查摆问题等情况进行抽查监督,对相关工作不到位或群众不满意的,及时做好提醒或提出建议。

    去年以来,市纪委坚持深入到常委工作的末端开展实地监督,逐一到平山、灵寿、赞皇、行唐四个贫困县的11个深度贫困村,了解市委常委对口帮扶情况,专门到常委所在部门,抽查了市委常委落实“三会一课”情况。

    严格的党内监督,进一步激发了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担当。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多次组织召开分管部门和领域党风廉政会议,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得到了有效监督。(石家庄市纪委)

定州:“三统一”让乡镇纪委专注“责任田”

    2017年,定州市在全市乡镇(办)纪委实行了“三统一”管理,推动乡镇(办)纪委更好地履职尽责。

    突出问题导向,精心谋划。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体制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导致乡镇纪检组织力量不足、人员不专、业务不精、水平不高,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定州市纪委结合本市乡镇(办)纪委建设实际,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办)纪委建设的意见》,在全市乡镇(办)纪委实行“三统一”管理,核心就是乡镇(办)纪委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经费保障由市纪委统一管理。为构建推进乡镇纪委建设的长效机制,定州市不断完善乡镇纪检组织各项管理制度,印发了乡镇(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办案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监督执纪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了乡镇(办)纪委工作议事规则、日常学习、保密管理等9项工作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聚焦主责主业,专职专用。实行“三统一”管理后,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和副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不兼任其他职务,不负责其他临时性工作,将主要精力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全市50名乡镇(办)纪委书记、副书记全部做到了专职专用。为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定州市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乡镇(办)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到市纪委相关部室跟班学习半年,以干代训。2017年,各乡镇(办)纪委办案245件,其中,立案65件,谈话函询180件,“三统一”管理制度释放了最大活力。

    细化考核目标,奖惩分明。“三统一”管理规定,乡镇(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以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为主,日常管理统一由市纪委负责。乡镇(办)纪委书记考核工作由市纪委负责,统一纳入市纪委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为做好乡镇(办)纪委的考核工作,市纪委制定出台了乡镇(办)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评细则,量化考核目标,细化考核内容,做到了任务清楚、责任明确、奖惩分明。为支持保障乡镇纪检机关履行职责,定州市加大经费投入,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基层纪检组织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及办公办案设备。如今,各乡镇(办)纪委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市纪委统一管理拨付,予以保障。目前,市纪委为各乡镇(办)纪委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和文件柜,改善了乡镇纪委办公条件。(定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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