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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怎么干之举措篇(13)
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 发挥“探头”作用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9-05 08:02:00

【工作体会】省纪委监察厅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组长王士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超英在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报告中明确指出:“严明派驻机构监督责任,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严肃问责。” 如何贯彻落实省纪委全会精神,我们在工作中深有体会,就是要牢记使命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好监督的“探头”作用。就是要瞪大眼睛、发现问题,盯住“乱作为”、管住“不作为”,让驻在单位时刻感到“纪委就在身边”。今年以来,我们以推动落实“两个责任”为重点,以积极实践“四种形态”为载体,以完善创新机制为保障,进一步聚焦派驻机构主责主业,有力推动了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督促落实,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确保驻在部门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和省纪委全会精神,是派驻纪检组的职责所在。

发挥监督的“探头”作用,就要“跳出来”,看清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和权力运行轨迹;“钻进去”,抓住要害提建议,聚焦问题立权威。

今年年初,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组经过深入研究,吃透上级精神,对驻在部门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工作报告进行了补充完善,将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贯穿在工作报告始终,完成了对厅直系统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驻厅纪检组充分利用“在一个楼里办公、一口锅里吃饭”的优势,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两个清单责任分明,厘清了厅党组和纪检组的责任界限。同时,驻厅纪检组还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两个责任清单的主要内容,找准对应违反规定要求和严令禁止的行为,列出两个责任的“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厅党组和纪检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内容。

为固化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驻厅纪检组督促厅党组明确了2016年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厅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并由厅党组与分党组(党委)、主管厅长与分管处级单位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厅直系统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格局。

定位准才能责任清。目前,厅党组主抓直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组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已成为常态。

执纪问责,积极实践“四种形态”

作为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机构的主业就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

派驻机构敢监督、有章法,被监督单位才会有压力、守规矩。

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组积极作为,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前端,积极推进“四种形态”具体化、常态化。

以抓早抓小为常态,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时间节点,通过下发通知、短信提醒等方式,明确不可为的具体要求,并派出多个巡查组进行明察暗访,防微杜渐。召开厅直系统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对全省工信系统的八起违纪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警钟长鸣。组织对省工信厅、省国防科工局、省无线电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161人进行廉政谈话,预防提醒。并对3名处级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

以强力执纪为重点,驻厅纪检组初核问题线索25件,立案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免职1人,诫勉谈话6人,批评教育3人,违规违纪问题通报2期。重点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抽查了93个单位、320个项目,核查了2011年度、2012年度31家企业申报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的情况,给予1名处级干部诫勉谈话。切实让派驻的权威和优势更显著地展现在执纪审查中。

以严肃问责为突破,驻厅纪检组牵头组织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启动问责机制,依纪依规核查,对涉及省市县相关部门的10名干部,给予记过处分2人,警告处分3人,诫勉谈话4人,1人因失职渎职移交司法机关,1人记过处分,达到了问责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

建章立制,创新监督检查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点多、面广、线长,驻厅纪检组不断创新丰富监督执纪问责的“技术活”,通过建章立制,努力履职到位。

实行纪律检查建议书制度。针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信访举报梳理出的问题,驻厅纪检组分别向省工信厅党组、省国防科技工业党委、省无线电管理局分党组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不断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建立综合监督单位工作联系机制。在对综合监督单位座谈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驻省工信厅纪检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的规定,包含工作对接、意见交换、会议列席、函询约谈、线索管理、廉情分析、纪律审查、督导检查、情况通报、请示报告等十项机制,搭建起综合监督制度框架,明确提出监督与被监督双方的主要责任义务。

制定纪检组巡察工作暂行规定。建立“巡察人才库”,从综合监督部门中选调业务骨干力量,以集中巡察、交叉巡察的方式,对4个综合监督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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