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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怎么干之举措篇(8)
承德:深化市县巡察 让党内监督直抵“神经末梢”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6-24 14:30:00

【工作体会】承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路洪昌:年初召开的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提出,在市县探索开展对市县直单位和乡镇的巡察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开,推动巡视工作逐步向基层延伸。承德市深入贯彻落实全会部署,总结以往开展巡察工作经验,出台《中共承德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从组织机构入手,解决监督“权威不够”问题;加强总体摆布,解决监督“力度不够”问题;健全工作机制,解决监督“规范不够”问题,进一步深化“异体监督”,使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直抵“神经末梢”,用“显微镜”精准地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挖出来。

“大娘,村里给您2015年的扶贫款了吗,这是您本人的签名吗?”627日,顶着烈日,承德市委第二巡察组工作人员小杨正在走访鱼儿山镇土城沟村的葛玉梅老人,核实扶贫款领取情况。近日,承德市启动第二轮巡察,对38个惠民、扶贫、涉农项目资金较多的乡镇和部门,开展“点穴式”专项巡察。

2007年,承德市借鉴巡视工作的经验,创新监督方式,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由点到面,探索开展了巡察工作,并于2013年全面开展对市、县()直部门、乡镇巡察监督。目前,全市累计对85个市直部门、646个县(区)直部门、161个乡镇、863个行政村实施巡察,覆盖面达到82%

健全体制,强化力量,整合资源铸利剑

明主体建好“指挥部”。市、县(区)两级党委分别成立由同级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任务部署、组织推动,决定成果运用、线索处置等事项。市委常委会每年坚持研究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市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自推动。

打基础建好“工作站”。市委成立巡察办,组建6个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并出台《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县(区)依托纪工委监察分局,组建县区巡察工作机构,目前设立12个专、兼职巡察办和65个巡察组。此外,还可根据任务需要,组建临时巡察组开展巡察。

强力量建好“人才库”。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税、审计、国资、农牧等系统遴选了一批党性强、作风正派、专业特长明显的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员,建立市、县(区)两级巡察人才库,集中优势力量强监督、办大事。目前市级库有72人,县(区)级库有622人。先后组织3期巡察业务培训班,受训干部1500人次,为巡察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全面扫描,精准问诊,突出问题找病灶

在市、县(区)直部门、乡镇巡察全覆盖的基础上,向下延伸到村街和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建立台账,把市县(区)党委,市县(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农村(社区)“两委”干部作为重点,巡察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并对廉政风险较高、巡察后群众反映问题依然较多单位及时开展“回头看”。2015年,在巡察中发现,某高校存在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纪问题,市委巡察办立即建立台账交办、跟踪处理情况,最终有3名处级干部被立案审查。

不断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选取群众信访举报较多、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等乡镇,把市委巡察下沉到乡镇;选择县(区)直部门管理的下属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把县区巡察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基层。目前,已对43个乡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14件,立案审查52件。

问题涉及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采取“一竿子插到底”方式,把监督触角向下、向外、向纵深延伸。巡察市直部门发现问题时,及时向县(区)对口部门或下属企事业单位延伸;巡察县(区)直部门或乡镇发现问题时,及时向基层所站和村组延伸。2015年底,在巡察某市直单位时,发现该单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过及时对全系统进行延伸巡察,发现3个县(区)类似问题违规资金17万元,3名领导干部被立案审查。

此外,承德市还积极探索县(区)巡察组到市直部门进行上调巡察、组织开展县(区)间交叉巡察,最大限度排除各种干扰,推动巡察工作深入开展。近两年,共安排交叉、上调巡察4批次,发现问题线索102件,立案46件。

靶向治疗,定点清除,监督整改保健康

建立“1+1+X”巡察结果报告制度。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分别形成巡察报告、问题线索报告和一个或多个专题报告。根据巡察中发现的“特色病”和“个性病”,提出整改意见,精准定向制导,“定位定点用药”,提高巡察整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严格按整改时限和标准对账销号;适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和督办,对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严肃追究问责;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向全市发出通报,既督促被巡察单位即时整改,又提醒其他单位自查自改,发挥巡察监督标本兼治作用。

有效整治群众身边“四风”和“蝇贪”问题。建立发现问题线索登记台账,对反映集中、影响较大、违纪事实清楚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快查快办,即时督办进度和处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14年以来,全市巡察发现问题线索640件,立案188件,党政纪处分198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根据巡察中发现的财务管理不规范等共性问题,向财政、人社、住建、民政等部门提交专题报告,监督解决系统性问题8个。

建立巡察谈话制度。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巡察组长随时随地进行谈话,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轻微违纪问题,列出清单,督促其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和剖析;对反映问题线索笼统、可查性不强的,及时进行函询谈话。近两年,全市3728名党员干部因巡察发现问题被约谈,231人被谈话函询,156人被诫勉谈话,162人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检查剖析,起到了抓早抓小、“咬耳扯袖”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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