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隆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期借用下属管理单位车辆问题。2016年3月,经茅荆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隆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樊国利同意,隆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下属管理单位借用3台车辆使用。在公车改革过程中,该局未将上述车辆情况上报县公车改革办公室,而是继续使用至2018年4月。同时,樊国利还对该单位存在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负有责任。2019年1月,樊国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承德县档案史志局原局长王福明违规核销电话费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王福明在承德县档案史志局违规核销应由本人承担的电话费合计8738元。2018年9月,王福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董全富受到诫勉谈话,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1.丰宁满族自治县国有林场管理处富贵山林场场长李彦龙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7年11月,丰宁满族自治县纪委检查组到富贵山林场检查,发现李彦龙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要求其整改,李彦龙以虚设桌椅方式弄虚作假,未予整改。
滦平县农牧局违规借用车辆问题。滦平县农牧局肉鸭产业办公室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企业车辆。时任滦平县农牧局副局长、分管肉鸭产业办公室的王占民对此负有主要责任。王占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齐建国违规发放考学补贴、保育教育费问题。2017年6月至12月,丰宁满族自治县住建局违规使用福利费为单位5名职工发放考学补贴、保育教育费合计4860元,齐建国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滦平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张显龙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8年2月省明察暗访组检查发现,张显龙同时占用两间办公用房,其中一间用于放置个人物品。经查,张显龙还存在滥用职权问题。张显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承德县统计局司机李岩岐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李岩岐先后使用单位公务用车油卡为私家车加油19次,累计消费6293.67元。李岩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承德市物价局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科科长刘建平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5年至2016年,刘建平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六家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共计6500元。刘建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政委朱绍东(副处级)因公车私用、妨碍组织调查问题。朱绍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于2015年7月18日,私自使用制式警车到秦皇岛市看望亲戚,公车私用,漠视纪律,顶风违纪;违反政治纪律,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刻意隐瞒事实真相,并指使他人作伪证,妨碍组织调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朱绍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承德一中校长(正处级)韩景瑞违规为班子成员发放补贴;违反财经纪律,未将学校收取的底商租金收益上缴财政;违规收取学生早晚自习费、复读费。依据有关规定,承德市监察局决定给予韩景瑞行政记过处分。。
承德市发改委干部李富中(正处级待遇),在任市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违规购买车辆,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富中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购买的车辆予以收缴,上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