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到一线去 落实在行动上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9-12 08:09:44
“我们将国家发放的救灾补助款挪作他用,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违反了国家扶贫政策,我愧对组织的培养,愧对乡亲们……”遵化市刘备寨乡牛角峪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某忏悔道。
说起这笔救灾补助款,时间还得追溯到2012年7月下旬。当时,遵化市发生了洪涝灾害,部分民房倒塌受损。2013年6月,遵化市住建局向刘备寨乡牛角峪村拨付救灾补助款3万元,可村民却没有收到一分钱。
2018年8月,刘备寨乡纪委工作人员深入牛角峪村入户走访了解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时,在村头却看到这样一幕。
“听说闹水灾那年,上边给我们发了救灾补助款,到底有没有呀?”“别的村早就发了,我们村这么多年也没动静!”“这些钱到底哪去了?”……村民们围上来,你一言我一语,满腹疑惑与不满。
该乡纪委工作人员马上意识到这笔钱很可能被截留挪用了。于是,工作人员认真记录下村民反映的情况。然后来到刘备寨乡民政办,找到牛角峪村2012年因灾倒损房屋补贴发放表仔细核查。该表一式两份,一份有村干部代领款项的签名,而另一份则是村民本人的签名。经仔细比对,工作人员从中发现了问题,签名笔迹极其相似,很可能出自一人。
面对问题,刘备寨乡党委主动请示提级办理。遵化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核实情况。原来,因灾倒损民房补助资金到位后,牛角峪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某、村委会原主任王某某、村委会原委员兼会计秦某某三人共同商定,这笔钱不发给受灾户,暂由秦某某保管,留作村集体使用。2013年12月至2015年1月,补助资金陆续用于支付村两委干部工资、村干部话费补助等村集体开支。
救灾专款不容侵吞挪用,群众利益一分一厘都不能损害。最终,王某等三人因挪用救灾补助款,已构成严重违纪,均受到相应处理,对三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救灾补助款全部追缴,并发放到户。
到一线去,落实在行动上。打赢脱贫攻坚战,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今年以来,遵化市纪委监委切实将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紧紧抓在手中,从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开展“千户走访”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走出办公室、下沉一线、进村入户,到贫困户家中了解情况,收集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焦点,对涉农惠农资金问题线索大起底,高质高效查处基层“微腐败”,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持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截至目前,该市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109件,党纪政务处分132人,留置4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唐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