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6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8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94人。
2021年6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0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3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81人。
2021年4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2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0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71人。
2021年3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3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9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20人。
2021年年初,我省部分地区出现新冠肺炎疫情,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监督和纠治“四风”工作,2月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8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人。
2020年11月,我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1件,处理4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2人。截至11月30日,我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