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8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5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19人。
2023年3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0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8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61人。
2023年2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6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0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35人。
2023年1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0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1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48人。
2022年12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7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4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63人。
2022年11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6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7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05人。
2022年10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9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0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93人。
2022年9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5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8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89人。
2022年8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7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0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13人。
2022年7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8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8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20人。
2022年6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9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4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99人。
2022年5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8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7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75人。
2022年4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0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2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55人。
2022年3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8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2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25人。
2022年2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8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7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42人。
2022年1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28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5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26人。
数据显示,“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方面,12月共查处问题250起,占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数的86.5%。违规吃喝、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三类问题,分别占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总数的28.8%、21.6%、16.3%。2021年12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42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70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05人。
2021年11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8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0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76人。
2021年10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8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8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80人。
2021年9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2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0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