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认真贯彻四中全会这一要求,对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行政管理承担着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全会部署,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发力。
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是确保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的有效保证。正因如此,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要求。
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是对我们党的领导地位的准确界定,有利于把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各方面智慧和力量整合起来,协调高效地解决党内外各种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有力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这一要求,对于推动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有效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制度好在哪里、优越性体现在哪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什么走得通、走得好”……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响亮回答——首次集中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