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邯郸县人社局社保中心干部王现洪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王现洪于2011年6月15日在邯郸县工商局注册成立邯郸县亨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并任法人代表,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2012年12月30日,王现洪将该公司转让给他人,但未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法人变更手续,直到2015年12月25日,该公司企业法人代表才更改为杜青,给予王现洪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