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10-26 09:43:22
图为平泉契丹文化博物馆里的窦景庸塑像。
在承德市平泉博物馆,陈列着辽代陈国公窦景庸的青铜塑像,其“善审决冤滞积案 治家有方美名扬”的故事至今被后人称颂。
窦景庸(生辰不详,卒于1093年),汉族,辽朝中京人(今内蒙古宁城县大名镇),封陈国公,曾任枢密直学士、南院枢密副使、知枢密院事、南府宰相、中京留守等重要官职。其去世后被恩准葬于契丹祖源地——今平泉市柳溪镇辽河源头马盂山腹地的石虎村。
据《辽史》记载,辽朝当时施行“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的制度,窦景庸就是负责汉人事务的“汉官”。辽代社会对重大罪案的处治,往往依皇帝的意志论决重轻,这对案件管理程序和效率产生深重影响,因此各地积案普遍较多,官吏却习以为常。辽太祖七年曾令审决冤滞,下清理狱讼诏。据《续资治通鉴·卷八十》记载,窦景庸“审决冤滞,轻重得宜,旋以狱空闻。”他因勤勉执政、惩治有度、赏罚分明,不仅受到了当时辽朝统治者的高度赞誉和褒奖,死后加封谥号“肃宪”,还被恩准葬在“契丹祖源”马盂山附近。
窦景庸还很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传承,窦氏“一门三代”在当时享有盛名。窦景庸父亲窦振曾任三司使(主管盐铁、度支、户部的财政长官),后官至中书令(中书省之长官,属于宰相职)。其儿子窦瑜官至三司副使;其女儿非常贤德,曾捐建北京房山石经:“施主窦景庸相公女赐紫比丘尼。乡贡律学张贞吉施手书”(《全辽文·窦景庸女赐紫比丘尼造经记》)。由此可见,窦景庸家族在辽代确实是一个显赫的世家大族,也是一个文化香火传续不断的门第。
如今,窦景庸和他的事迹犹如精神食粮,被后人称颂、口口相传。陈列在平泉契丹文化博物馆里的窦景庸塑像,也充分说明了当地人对这位辽代廉吏的敬仰和缅怀之情。(承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