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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四风”不止步】
邯郸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2-23 14:59:28

    1.永年区刘营镇政府副主任科员朱炳泽违规招待问题。2017年以来,朱炳泽在未接到任何公务接待函且同城情况下,安排公务接待活动。朱炳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西堡乡计生委主任薛鹏辉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薛鹏辉办公用房面积超过有关规定。薛鹏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薛鹏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武安市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齐恒芳违规借用车辆问题。齐恒芳借用个人车辆用于监管执法工作,并将修车费在单位财务报销。齐恒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科科长孙燕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孙燕办公用房面积超过有关规定。孙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大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书记、副局长张金涛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张金涛办公用房面积超过有关规定,且配有卫生间,张金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邯郸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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