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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四风”不止步】
张家口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2-14 14:25:46

    1.沽源县草原水城管理办公室自来水公司经理李和平等5名党员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沽源县草原水城管理办公室自来水公司经理李和平,副经理聂明、施伟、高文、张志富超出规定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李和平、聂明、施伟、高文、张志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张北县单晶河乡政府工作人员李彦伟违规为其子举办“百日宴”问题。2017年6月3日,李彦伟为其子举办“百日宴”,违规宴请非近亲属25人,共收取礼金1.09万元,李彦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礼金全部退回。

    3.张家口市原崇礼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6年,张家口市原崇礼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违规为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借调人员发放补助共计52.29万元。期间,先后担任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李江、杨伟、王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收缴。(张家口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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