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建林在法庭受审。平湖市纪委供图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社会稳定。虽然杨建林受贿一案的案值并不大,但仍成为平湖市最为轰动、百姓最为关注的案件之一。
2012年6月13日下午,浙江省嘉兴市公安局组织80余名警力在嘉兴港区集中开展打击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统一行动,并要求平湖市畜牧兽医局联合对港区的病死猪加工窝点进行查处。
然而,到了下午5时,行动组却发现涉案嫌疑人的提货车辆居然原路返回。
“行动计划可能已经被人泄露!”行动组马上采取措施,当场抓获吴某某等人,并截获了吴某某准备用车转移的1.8吨病死猪肉。经审查,吴某某交代了其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的犯罪行为,而“内鬼”杨建林也随之浮出水面。
杨建林案发前系平湖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行动当天,当他接到领导关于配合打击病死猪加工窝点的指令后,便悄悄地给老朋友金某某发了三条短信,“询问”乍浦(即嘉兴港区)是否有人从事病死猪生意,并告知其当天下午有行动。消息很快从金某某处传到了吴某某处,随后就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同年10月25日,平湖市人民法院依法以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判处杨建林有期徒刑1年10个月,与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受贿所得赃款3.55万元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杨建林的“内鬼”犯罪,成为嘉兴市查处的首例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阵地失守,贪恋蝇头小利
杨建林出生于1963年1月,是土生土长的平湖人。
1979年,16岁的杨建林在平湖乍浦黄山公社兽医站参加工作。因为工作勤奋、踏实,杨建林走上了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岗位,分管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等工作,兼管乍浦检疫点工作。
翻开杨建林的案卷,找不到一笔大的犯罪数额,大多是超市卡、中华香烟、茅台酒、茶叶等,而最大的几笔就是收受的所谓的“利润分成”,正是这一个个蝇头小利将他卷入了堕落的不归路。
时间追溯到1998年,那时的杨建林在平湖市林埭镇畜牧兽医站担任站长。这年5月,海盐人金某某与其叔叔来平湖从事母猪收贩生意。由于收贩母猪的证件办理起来非常困难,金某某便找到了杨建林,请其帮助,并允诺每月给点好处。双方一拍即合,便开始了所谓的“合作”。直到2001年,杨建林都将林埭镇畜牧兽医站的收猪执照借给金某某,而对方则每收一头母猪向畜牧站缴纳2元钱的检疫费,并私底下给杨建林个人3元的“利润分成”,每月结算一次。
别看这小小的利润分成,金某某证实:每个月都需要支付给杨建林1500元左右,一年下来也要1.5万元左右。尽管2001年5月杨建林就调离了林埭镇畜牧兽医站,但考虑到其升了官且有交情在,金某某还是全额支付给杨全年度的“利润分成”,并在此后的每年年底给杨建林送上2000元的“感谢费”。
在这个“合作”的过程中,杨建林也和金某某逐渐建立起比较深厚的私人感情。对于金某某的“好意”,他也是铭记在心,把金某某当成好朋友。在庭审现场,杨建林一直反复强调他和金某某是多年的好友,辩解自己拿的只是“利润分成”,而金某某却认为:每个月给杨建林钱,名义上是合作形式,其实是杨建林不做事情就拿钱的。最终,法院也认定杨建林既无投资,也未参与实际经营,实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
丧失良知,副局长沦为“内鬼”
杨建林本来不认识吴某某,除了本文开头提到的向吴某某通风报信外,经调查,杨建林在这之前还有两次向吴某某通风报信致其逃避检查处罚的行为,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吴某某也是海盐人,跟金某某是远房姻亲关系,金某某很早以前便知道吴某某在平湖乍浦做死猪生意,就向杨建林介绍了自己这个做病死猪生意的远房亲戚。
2011年8月8日,嘉兴高速交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出事车辆装有无检疫的病死猪肉1434公斤,经查为平湖乍浦方向购进,嘉兴高速交警遂通知海宁市、平湖市畜牧兽医局人员至现场参与协助调查处理。杨建林作为执法人员,到现场后了解到运输该批货物的涉事人员为吴某某时,便给金某某打电话进行确认。因顾及金某某的面子,杨建林并未在现场处理吴某某,事后也未查明这批病死猪肉的来源,也未向上级汇报,并谎称这批病死猪肉由海宁做了无害化处理。
2012年1月,吴某某在平湖乍浦镇的病死猪肉加工窝点被附近居民举报,该市乍浦畜牧兽医站在排查确认后,立即向分管领导杨建林做了汇报。同年1月7日,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开展查处行动,杨建林又故伎重演,让吴某某及时转移病死猪肉并清理现场,致使执法人员到达后扑了个空。
通过这两次帮忙,吴某某也是“心领神会”,为了表示感谢,通过金某某向杨建林送上了超市购物卡和烟酒等礼品。对此,杨建林欣然接受。
事后,尽管杨建林一直狡辩自己并不知道吴某某在乍浦从事病死猪肉加工生意,也没有向吴某某报信的意思,但在确凿证据面前,其说辞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平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