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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英雄缘何堕落

——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张东阳受贿案剖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5-03-10 14:45:00

  2014年116日,沈阳市某地,一个会议刚刚结束。正要离开会场的时任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东阳,被请到了会场旁边的会议室。

  推开会议室的门,张东阳神情一僵,他立刻意识到,一切都完了!

  看着会议室里的辽宁省纪委办案人员,尽管张东阳早就意识到这一天的到来不可避免,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恐惧,他语无伦次,情绪激动。

  这一天,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张东阳正式接受组织调查。

  也正是从这一天开始,这位昔日打黑英雄身上的光环被层层剥落。人们发现,辉煌成了掩饰,荣誉失去光彩,曾经响当当的“英雄”,如今已成为腐败分子。

  “我总想,张东阳啊,你是怎么了!”身陷囹圄的张东阳常常以泪洗面,回忆起昔日荣光,想起所作所为,他后悔不迭。

  2015年119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张东阳在担任辽中县委书记和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款物合计人民币986.96万元、美元6万元,构成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打黑英雄何以成为罪犯?人人看好的仕途精英何以沦落为腐败分子?围绕张东阳案件的问号,越来越大。

  管不好自己,必然管不住家人

  权力可以成就一个人,也足以毁掉一家人。张东阳疏于自律,自己贪腐,家人也跟着一起大发横财。他对身边人的胡来不加约束,甚至打气撑腰,到头来的结果只有一个:同堂受审、身败名裂。

  群众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执法者犯法、反腐败的人自己搞腐败。张东阳,就是这么一个令人痛恨的典型。

  翻看张东阳的资料,不难发现,他有着令人称羡的履历——

  出身农村,做事踏实、认真,1983年从警校毕业后,从警18年,屡建功勋,是打黑英雄;

  有在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任职的经历,也担任过县委书记,45岁已是人人羡慕的正厅级干部;

  获得过辽宁省劳模、省廉政标兵、省执法标兵等荣誉称号,曾参与破获“刘涌黑帮”案,荣获一等功,名噪一时;

  ……

  过去越是辉煌,现在的堕落就越发人深省、令人痛心。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张东阳从“打黑英雄”堕落为阶下囚的一个关键原因,就是他疏于自律,既管不好自己,也纵容了身边人。

  在亲戚当中,张东阳以“能办事”著称。不管他当多大官,始终关心家里的“一亩三分地”,对亲戚十分“照顾”。亲戚来找他办事,不管该不该办,都办;不管是否违反原则,都帮。他在亲戚中威望极高,亲戚们也认为当大官的他无所不能。

  正是张东阳在亲人面前丧失原则,一味放纵,使得他的妻子、姐姐、表弟等亲属在他一系列的受贿过程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其中,尤以他的表弟史某,“坑哥”最深。

  史某是个生意人,平时尤其注意和张东阳搞好关系,经常打着张东阳的旗号办事。他意识到,做生意有表哥这么大的官“关照”,无往不利。

  史某在沈阳市和平区满融经济开发区经营了一家机械加工厂、一家物流公司和一家酒店,日子过得相当滋润,可他并不满足,一心想发笔横财。

  2011年,满融经济开发区按照规划对区内地块进行征收拆迁,史某的产业共占地158亩,都在动迁范围内。这让史某“心花怒放”,他知道,苦苦等待的发财的机会到了!

  为了多捞补偿款,史某不顾和平区政府下发的禁令,恶意抢建房屋,并且“及时”找到表哥——时任沈阳市辽中县委书记的张东阳“疏通”。

  张东阳把这事记在了心里。有一天,在外吃饭时,他“遇到了”曾经在辽中县与其搭班子、时任和平区区长的林强(另案处理)。

  张东阳把史某的事告诉林强,称:“不出大格的情况下,需要照顾时,就给考虑考虑。”

  林强当即同意:“张书记的亲属有事直接找马英奎(时任满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拆迁领导小组负责人),提我就行,再有什么困难也可以直接来找我。”

  经过一番“运作”,2012年4月以后,史某终于如愿以偿,陆续获得征收补偿款1.09亿余元。

  史某发了笔横财,喜出望外,可他并没有忘记表哥。他知道,若没有表哥“居中协调”,不可能搞到这么多钱。

  2012年5月的一个晚上,史某准备了200万元人民币,用4个纸箱装好,送到了张东阳位于辽中县的家中。

  他对张东阳感恩戴德,更希望张东阳继续“帮忙”,以便再捞一笔。获悉表哥正在竞争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一职时,他恭维道:“大哥你应该研究了,你是咱们亲戚的‘大树’,你越高,我们借的光不就越大嘛。”

  不仅如此,史某还用实际行动表示支持。

  一个多月后,两人再次碰面,史某又“奉上”了装有200万元人民币的4个纸箱。

  张东阳对这些钱都一一收下,把钱放进了家中的大衣柜里。

  正当史某和张东阳打得火热,想借“表哥”之手,如法炮制、再次骗得巨额补偿款时,国家审计部门发现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并由此发现了张东阳巨额受贿线索,将其移交给了辽宁省纪委。张东阳的丧钟由此敲响。

  “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为党和国家所做所想的少了,为亲友谋利想的多了,热衷于吃请,沟通感情、拉关系。”案发后,张东阳的忏悔姗姗来迟。

  讲哥们儿“义气”,主动被“围猎”

  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张东阳平时呼朋引伴,和老板们勾肩搭背,兄弟相称。可事实上,他和老板们的所谓“义气”,不过是建立在相互利用的基础上。他违反原则、践踏法纪、机关算尽,最后反误了自己和家人。

  张东阳擅长拉关系,平时饭局不断,交友极广。他酒量很大,酒风豪爽,熟悉的人都称他“讲义气”。

  老板们非常喜欢张东阳“讲义气”的性格,和他相处非常融洽。然而,老板们也清楚,融洽的外表下,张东阳极其“小心”,要想真正走进他的“圈子”,绝非易事。

  张东阳案的另外两名主要行贿者,老板李某和付某,都是张东阳的“哥们儿”。张东阳的谨慎,从他与李某和付某的交往中,就可见一斑。

  付某和张东阳2006年结识,一直到2013年才得以“深交”,张东阳“笑纳”了他行贿的300万元。

  李某和张东阳相识更早,两人1996年便认识,2005年张东阳帮他“承揽”了一个工程,此后张东阳对他多有关照,可李某一直找不到“报答”的机会。一直到2007年,才“逮住”机会,为张东阳买别墅交了50万元订金。

  从上述情况来看,与其说是“讲义气”的张东阳被老板“围猎”,不如说是张东阳主动选择了可以“围猎”他的老板。

  以李某和张东阳的交往为例。李某记得张东阳帮他“承揽”的第一个工程的时间是在2005年下半年。

  当时,听说辽中县要建设一个公园,李某找到了张东阳,称想干这个公园的绿化工程,请他“关照”。张东阳答应了。随后,李某果然顺利拿到了这个工程。

  李某说,张东阳对他一直不错,帮他说过不少好话,他几次提出想给张东阳买房子,张东阳都拒绝了。

  李某太不了解张东阳。张东阳的考虑比李某“更深”,在他看来,他和李某关系好,辽中县尽人皆知,如果搞腐败,太容易出事。因此,对于李某几次要“报答”,他都拒绝了。

  直到2007年,张东阳夫妇邀请李某夫妇一同看别墅,李某才果断抓住“机会”,自己买的同时,先斩后奏,也帮张东阳交了50万元订金,这才“打开局面”。

  即便如此,张东阳依然感到不放心,他告诉李某,交了50万元就行了,以后不用管了,“自己交自己的”。

  张东阳的城府可见一斑。但即便他“算盘打得再细”,也料不到一旦失去利用价值,他精心挑选的行贿对象,会毫不犹豫地抛弃他。

  以老板付某为例。付某交代,之所以送张东阳300万元,是因为张东阳检察长的身份,和张东阳拉近关系,将来有什么事好求张东阳“帮忙”。

  张东阳“落马”消息传开后,他的姐姐、妻子急忙把付某叫来商议对策。

  两人对付某说,能不能在办案人员调查时说这300万元是借的,可以把钱退回,付某当场回绝。两人又想抵押办公楼,或是签订一份工程合同,将300万元说成工程款,付某也没有同意,然后转身离开。人情冷暖如是。

  古人说,与朋友交往要有道,以势相交者,势倾则绝;以利相交者,利尽则散。事实证明,张东阳和老板们的所谓“义气”,不过是建立在相互利用的基础上。他违反原则、践踏法纪,机关算尽,最后反误了自己和家人。

  玩弄权力,法纪抛于脑后

  权力是把“双刃剑”,可以造就人,用之成就事业,造福一方;也可以腐蚀人,使人身败名裂,倾家荡产。张东阳迷失在权力的乐趣中,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短时间积累了大量财富,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到最后不过是当了回“财物保管员”,害人害己,后悔终身。

  张东阳的办事“豪爽”,在朋友圈中“有口皆碑”。

  知情人透露,他为人非常“谦卑”,见到领导时,握手时从来都是伸出两只手,把对方“抬得”很高;有什么事找到他,也绝不含糊,“不忽悠人”。

  翻看张东阳的案卷,行贿人经常提到的就是,因为某某事去找张东阳帮忙,“张东阳答应了”、“他说尽量办”、“他同意了”……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为公则利、为私则害。张东阳把权力变成了获取“人望”和利益的工具,纪律和规矩,都被他抛在了脑后。

  亲戚史某侵吞国家征地补偿款,请他“帮忙”,他二话不说;老板李某拜托他承揽工程,他“马上就办”;老板付某请他“关照”,他说到做到;部下送钱想升官,他慨然应允。

  甚至于某法院基建办主任曾某因受贿被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为得到从轻处理,托人求他“关照”,他也“仗义”援手。哪里还有半点纪律意识、半点执法者的自觉?

  当然,张东阳帮亲戚朋友的这些“忙”,从来不是白帮的。他把权力变现为利益,“狮子大开口”,疯狂受贿,短时间内积累了千万元财富。既帮了“亲戚朋友”的忙、声名在外,又获益颇丰,何乐而不为?

  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形势很快发生了变化,201310月,满融经济开发区多名干部,包括具体操作史某拆迁补偿的马英奎等人先后被查,并有传言称史某也在被调查,张东阳隐约感觉到“风暴”将至。

  2013年11月,他已经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乃至于因公前往澳大利亚出差前,他与妻子刘某约定,如果史某被查,刘某就在电话中用“大姐生病了”的暗号告诉他,这样即使有人监听也发现不了。

  在澳大利亚,张东阳最不愿意听到的消息还是来了。在一次通话中,妻子称“大姐生病了”。张东阳顿时如“五雷轰顶”。

  当他惴惴不安回到国内,刘某到机场迎接时,张东阳“特别高兴”,他对妻子说:“特别害怕是纪委的人在机场等我。”出了机场后,夫妻两人在一家旅店里抱头痛哭。

  “我常常发呆,想得最多的是,面对法律制裁,我是罪有应得,组织多年培养教育,我为什么不好好珍惜?”案发后,张东阳回忆往事,常以泪洗面,他称“越反思,自己越无地自容,悔恨终身”。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记者 李志勇)

  记者手记

执法犯法,咎由自取

  张东阳被组织调查前,头顶打黑英雄的光环,四十五岁已是正厅级干部,在沈阳可谓声名赫赫。

  他的“落马”,着实震惊了不少人。在当地,至今一些干部都觉得“不可思议”。一名采访对象告诉记者:听说时真不敢相信,他在执纪执法机关干了这么多年,他可是检察长啊!

  这名采访对象没有说出来的话是,张东阳还在纪检监察机关干过4年,怎么也算纪委的“自家人”。

  翻开张东阳的简历,他曾任沈阳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辽中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第一线战斗过,和很多省、市纪委同志都是旧识。

  但即便如此,张东阳还是“落马”了。很多人对此感到震惊——纪委对“自家人”也这么狠?

  这实在不该是一件值得“震惊”的事情。

  十八大以来的众多案例已经证明:搞腐败就要受到严惩,没有谁可以搞特殊。

  不管张东阳之前在哪工作过,立过多大功劳,有过多少朋友,只要他无视纪律和规矩,践踏法纪,就一定要付出代价。

  更何况,他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更加不可原谅。张东阳的“倒下”,正是反腐败无禁区的又一个具体实例。

  现在来看,张东阳从打黑英雄堕落为腐败分子,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讲私情,不讲纪律。表面看,张东阳的腐化,“功劳”有亲属的一半,但往深里剖析,主要还是他律己不严、一味放纵结出的恶果。

  张东阳是整个家族的骄傲,不管他当多大官,始终关心家里的“一亩三分地”,对亲戚十分“照顾”。亲戚来找他办事,不管该不该办,都办;不管是否违反原则,都帮。

  他在亲戚中的威望就是如此来的,实际上是建立在违反原则,甚至触犯法纪的基础上。可他对亲戚的非分之想不加约束,甚至打气撑腰,到头来落得个同堂受审、身败名裂。

  人的一生,谁没有个三亲六故?功成名就后,谁不想好好回报亲朋?亲情眷顾,人皆有之,张东阳顾亲念旧本无可厚非,可惜的是他用错了方法,动歪了脑筋。他罔顾纪律、践踏法纪,酿成人生苦酒,最终也给亲属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

  二是讲哥们儿义气,无视原则。古人说,与朋友交往要有道,所谓以势相交者,势倾则绝;以利相交者,利尽则散。

  张东阳就不懂得这个道理,他以讲义气著称,有办事“不忽悠人”的评价。可他这种“义气”不过是建立在权势和利益的基础上,本质上是权钱交易,一旦东窗事发,所谓“义气”不过是空中楼阁。

  张东阳“落马”后,他的一众“朋友”心急火燎地和他撇清关系,弃之如敝屣。

  事实证明,这些“朋友们”对送张东阳的每一笔钱都记得清清楚楚,不出事就从他这捞好处,出了事就毫不客气地把他“卖了”。

  张东阳不懂得自重、自爱,和老板“朋友们”勾肩搭背,公私不分,结果是被“朋友们”用“轿子”抬着送上了法庭。

  三是心存侥幸,执迷不悟。张东阳长期在执纪执法机关工作,现在看来,这段履历不仅没使他心存敬畏、洁身自好,反而让他心存侥幸、胆大妄为,自以为精通法律就能绕过法律,了解纪律就能钻纪律的空子,结果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陷越深、覆水难收。

  张东阳为人谨慎,贪腐起来小心翼翼。他住的是别墅,可这件事连给他开了几年车的司机都不知道!他每次快到别墅时,都提前下车,让司机先走,然后自己走一段路过去,免得传出去后导致“被动”。

  张东阳“落马”后,想起过往,悔恨不已,常以泪洗面,在法庭受审时也曾情绪失控,痛哭不止。

  可惜的是,他的悔恨来得太晚、太迟。他的教训,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深思。(记者 李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