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月1日下午,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石家庄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政府省长许勤、省监察委员会主任梁惠玲作有关说明。
“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高质高效推进,线索和案件移交是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近日,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梁惠玲主持召开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会议。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河北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化改革试点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实践检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精心施工,积极坚定、审慎稳妥推进。
今天上午,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举行第一次会议,研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中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审议各市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经省委研究决定,11月27日上午,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石家庄召开。
11月19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梁惠玲在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题培训班上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省委统一领导下,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深入贯彻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