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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铁规矩 强硬约束丨认真学习“1+4”党内法规制度体系⑥自觉涵养廉洁自律的道德修为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6-09-09 08:42:02

图为近日,河南省兰考县纪检监察干部在焦裕禄纪念园学习,从榜样事迹中汲取廉洁力量。张众举 摄

嘉宾

刘卫东 河南省鹤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朱德锋 黑龙江省大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廉洁自律准则》)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广大党员要将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终身必修课,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记者:《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言简意赅、主题突出,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

刘卫东:《廉洁自律准则》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三个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的重要党内法规。

第一部分是导语,明确了《廉洁自律准则》的根本遵循与目标导向,重申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要求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落脚点是要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筑牢思想道德总根基。

第二部分是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针对全体党员,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明确“四个坚持”,要求全体党员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全党每一名党员,廉洁自律不只是对干部的要求,而是全体党员的必修课。这四条规范把党员日常修身律己具体化,让普通党员有标准、有遵循,推动廉洁自律成为全党普遍自觉。

第三部分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规范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这部分内容紧扣为民、用权、修身、齐家,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从严管理、从严约束的鲜明导向,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发挥“头雁效应”。

记者:《廉洁自律准则》是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基础上修订而来,有何突出特点?怎么理解《廉洁自律准则》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朱德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更要引导人向善向上,发挥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引领作用。”《廉洁自律准则》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基础上修订,为全体党员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廉洁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廉洁自律准则》具有四个鲜明突出特点。一是在对象上做“加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适用对象仅限于党员领导干部,侧重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覆盖范围相对有限。《廉洁自律准则》紧扣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二字,将规范对象延伸至全体党员,实现全党一体遵循、全员一体约束。二是在内容上做“减法”。《廉洁自律准则》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8个禁止”“52个不准”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删繁就简,聚焦廉洁自律主题,明确“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主题更集中、导向更鲜明、靶向更精准,使广大党员、干部一目了然。三是坚持正面倡导。《廉洁自律准则》立足正向引领、立德立规,从“不准什么”转向“应当什么”,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四是突出“关键少数”。《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普遍性规范与特殊性要求有机统一,专门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更高要求,突出“关键少数”的示范表率作用。

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廉洁自律准则》立意高远、崇德向善,集中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廉洁自律准则》开篇即围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提出“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并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向全党、全社会和全体人民彰显了我们党坚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和建设廉洁政治的鲜明立场,具有思想激励和导向作用,是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高尚道德追求。“八条规范”提供了具体清晰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既对全体党员提出普遍性道德要求,又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更高标准,清晰界定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界限,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便于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自省,不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记者:《廉洁自律准则》针对党员廉洁自律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分别提出四条规范,如何理解这八条规范的内容和现实针对性?

刘卫东:针对全体党员,《廉洁自律准则》提出了“四个坚持”的基本规范,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从监督执纪实践看,很多违纪违法问题往往始于公私界限的模糊,“公权私用”“以权谋私”等问题仍有发生;有的从用公权办私事起步,逐步滑向深渊。在“俭与奢”问题上,贪图享乐、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仍不同程度存在,艰苦奋斗的作风有所松懈,值得警醒。在“苦与乐”问题上,宗旨意识淡化、与群众争利、不愿吃苦等倾向不容忽视。这些现实问题说明,《廉洁自律准则》对全体党员提出的“四个坚持”,虽然只有四句话,却精准抓住了党员廉洁自律最本质、最关键的要求。每一名党员对这四对关系都必须做到态度明确、界限分明,这是廉洁自律的基本底线,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准则》提出了“四个自觉”的更高要求。这四条规范同样针对现实中的突出问题。从实践看,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期待并不仅仅是“不违纪”,更是能否真正以公仆本色对待群众、能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把权力当成了谋私的工具,没有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用权”的问题;在高压反腐态势下仍有党员领导干部顶风违纪,根本原因在于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滑坡;从近几年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不正已成为党员领导干部腐败的重要诱因之一。“四个自觉”正是对上述问题的明确回应。落实“四个自觉”,关键在于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真正从内心深处弄清楚“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一根本问题,只有从思想源头抓起,才能真正守得住廉洁底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永远不能丢”。习近平总书记还告诫领导干部要“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廉洁自律的核心要求,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践行廉洁自律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引。《廉洁自律准则》提出的“八条规范”构成了覆盖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完整廉洁自律体系,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将相关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记者: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心。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抓好贯彻落实,实践中有何有益举措?

朱德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要坚持治标不松劲,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既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也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守住为政之本”。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专责,推动《廉洁自律准则》各项要求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内在自觉、行动遵循,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督促将《廉洁自律准则》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必学内容,围绕“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开展常态化学习研讨和党性淬炼。二是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把《廉洁自律准则》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重点内容,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对漠视廉洁自律要求、家风失守、作风失范的问题严肃处置。三是用好示范引领这个方法,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准则》,把执行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上立标杆、作表率,以上率下带动广大党员自觉恪守廉洁自律规范,推动《廉洁自律准则》要求落地落细、见行见效。

实践中,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以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为抓手,用好本地红色文化资源,依托铁人王进喜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场馆,打造一批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创作一批廉洁文化作品,在“清廉大庆”微信公众号深入解读《廉洁自律准则》内容,推动廉洁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将《廉洁自律准则》化作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程威


体悟丨把廉洁自律要求立起来严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的廉洁自律规范,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起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刻印于心、落实于行,正心修身、固本培元,让清风正气在基层不断充盈。

夯实思想根基,涵养道德修为。《廉洁自律准则》开篇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明确“四个必须”原则要求,是新时代以德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人的清正廉明,从根本上讲不能完全靠外部约束,而要靠自觉自律。”廉洁自律,关键在于由他律走向自律、由外在约束走向内在自觉。从基层实践看,存在少数党员干部把廉洁自律要求当作口号、学用脱节情况。对此,我们坚持将涵养廉洁自律的道德修为作为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的关键,推动把《廉洁自律准则》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年轻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使学习教育从“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用好本地廉洁文化资源,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着力为党员干部修身律己提供精神滋养。

严管“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是管党治党的“关键少数”,一言一行关系一方政治生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从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看,少数领导干部在“三重一大”决策、项目审批、选人用人等关键环节失守,不仅自身滑向违纪违法深渊,更带坏一方政治生态,危害极大。《廉洁自律准则》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专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要求。实践中,我们协助县委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推动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头雁效应”带动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风气持续向好。紧盯“关键少数”,聚焦权力运行高风险环节,建立监督清单,推动监督事项有据可查、风险隐患动态可控。用好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定期开展“廉政画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求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好家人,常态化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推动清廉理念向家庭延伸。

坚守清廉本色,激励担当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同志要严守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廉洁自律准则》围绕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厘清行为边界,为广大党员修身立德树立了基本标尺,但实践证明,从“知”到“行”,离不开刚性监督。对此,我们立足监督专责,把监督嵌入权力运行各环节,做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常态化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让广大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做实做细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激励在清正廉洁基础上大胆干事创业,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庄传奇 作者系安徽省颍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