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25-09-14 08:37:08
近期,在一场会商会议上,河北省委巡视办、巡视组和省纪委监委机关相关内设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就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沟通交流,对于某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瞒报的问题线索,决定移交相关市纪委监委的同时,由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进行督办。
河北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纪委监委协同联动,建立巡视办、巡视组、案管室、信访室、监督检查室“五方会商”问题线索机制,通过纪巡联动凝聚监督合力,提升巡视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性和成案率。
五方力量围绕线索认定、分类、移交等关键环节开展深度研判,把好线索处置“质量关”。综合考虑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研判信访反映内容、关联紧密程度、问题严重程度,通过交叉核对证据等方式,对线索真实性、可查性进行联合“体检”。注重线索科学分类,明确分类标准,精准研判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意见是否合理。对属于重点领域或者影响比较恶劣的线索提级移交,对违规违纪问题突出或影响重大的问题线索,由省纪委监委督办。
此外,河北省委巡视办制定会商工作方案,推动提升会商效率,保障会商过程规范化程序化。开展会商前,省委巡视办全面审核巡视组线索报告,巡视组在线索报告的基础上起草巡视发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情况简要介绍,并将相关材料提前提供给案管室、信访室、监督检查室。会商过程中,参会单位聚焦“问题性质如何界定”“可查性程度”等关键问题充分讨论。会商后,省委巡视办汇总整理会商意见,制作汇总表,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会商结果“件件有着落”。对形成一致意见的问题线索,省纪委监委和省委巡视办加强跟踪问效,定期了解办理进展情况,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十届河北省委第五轮巡视以来,河北省运用该会商机制,先后移交问题线索1252件,巡视发现问题线索成案率比前四轮平均提升7.7%。(通讯员孙超 陈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