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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周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5-09-09 16:00:46

根据省委部署,2023年4月25日至6月20日,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对曲周县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曲周县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政治责任,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展现政治忠诚度、政治执行力。县委书记认真承担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研究部署、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曲周县委全面认领,诚恳接受。2023年8月30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常委会,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第一时间着手制定整改方案,于9月6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

(二)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成立5个整改小组。县委书记既牵头负总责,又分抓具体问题。2023年9月18日,召开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

(三)坚持调度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在整改落实中,县委班子坚持以上率下,县委书记认真落实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常委和有关县级领导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巡视整改任务进行定期部署、一线指导、挂牌督办。根据巡视整改安排,召开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明确常委班子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

(四)坚持统筹推进,确保整改成效。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曲周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全面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次中心城市结合起来。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曲周县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按照要求全力推进。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4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38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3个;制定的11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13条,正在整改3条。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存在差距”方面

1.关于“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重部署轻监督”问题

高度重视党的理论武装工作,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回头看”。反馈的4个问题部门及时完成,其他部门结合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县委组建联合检查组,实行定期检查机制。

2.关于“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问题

针对“对扬尘、烟尘等大气污染问题管控不力”问题。2023年,县综合指数4.88,全省排名较上年度前进14个位次。

针对“河流污染监管缺位,老漳河西河古庙省考断面2022年出现水质不达标情况,抽查发现存在向河渠排污、河道边堆放垃圾等”问题。具体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一是持续加大对沿河涉水企业执法监管力度,县主要涉水企业为3家污水处理厂,每月对3家污水处理厂排水口进行人工检测,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同步到省、市、县三级平台。二是坚持“人防”+“技防”,充分利用48个河湖视频监控点加强日常监管,成立3个督查小组做好随机巡检,坚持日常监管、督查巡检、专项攻坚有机结合,持续巩固河湖整治成果,提升了河湖生态环境面貌。三是通过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宣传等环保主题活动及多媒体宣传等方式增加居民参与感,提高环保意识。

3.关于“落实耕地保护举措不够有力”问题

针对“2022年曲周县未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巡视发现多起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依据国家下发的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县2022年末耕地面积为73.2528万亩,完成了耕地保护目标;巡视发现的三起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已整治到位。一是提高站位。巡视反馈后,县委先后召开9次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耕地保护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召开耕地保护工作推进会议17次,到乡镇调研耕地保护工作19次。县委将该项工作作为主题教育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解剖式调研。2024年1月14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县委各常委分别对照耕地保护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认真剖析反思。二是压实责任。流苏种植问题占地为一般耕地,种植流苏发展林业已编制到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对占用大棚种植蔬菜育苗、多肉种植,实施粮菜轮作;非法占用耕地建设厂房问题,违法占用耕地已全部拆除。三是强化排查监管。制定出台了《曲周县耕地保护考核办法(试行)》和《关于建立曲周自然资源督察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补充规定,强化制度管理,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二)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力不足”方面

4.关于“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质量不高”问题

针对“生物健康产业未制定发展规划,‘生物健康’特色不鲜明”问题。成立县生物健康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曲周县生物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曲周县生物健康特色产业培育方案》,加快培育以植物提取为核心的生物健康产业集群。2023年12月,荣获“河北省生物健康特色产业名县”称号。

针对“童车童玩产业培育龙头企业用力不够,对税收贡献度低”问题。一是召开产业发展会议。县委、县政府围绕童车童玩产业发展,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发展措施,推进产业发展。二是聘请专业机构对全县童车童玩产业现状进行调查研究,结合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制定《曲周县自行车(童车)产业规划(2023—2030)》。三是培育龙头企业。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好、创新意识强的企业支持力度,加快形成龙头带动格局。四是完善产业链。大力引进力盟机械表面处理技术,进一步补齐高端童车童玩产业表面处理短板,促进产业发展。五是支持专精特新。以科技创新作为重要抓手,发挥曲周工业设计中心的优势,提升企业工业设计水平,引导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目前,已指导14家童车童玩企业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六是推行“多品”战略。着力培育一批在国内叫得响的驰名品牌,帮助童车企业参加“河北工业品牌”宣传活动以及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推动“曲周制造”向“曲周智造”发展。

5.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措施不实”问题

针对“指导培训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不到位”问题。对巡视反馈的14家未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入户调查,未发现企业有研发投入但未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制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工作方案》,建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台账,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2024年,全县已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数量达到29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达到0.88亿元。

针对“科技创新投入力度不大;2020年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奖补政策未落实到位”问题。2020年度应补资金已拨付到位。2021、2022年度应补资金已列入县财政预算。2024年科技创新能力位居全省A类县笫十二位。

6.关于“开发区发展质效较差”问题

针对“全区有部分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为零,2022年亩均税收远低于省定标准;目前开发区还有多家‘僵尸企业’存在闲置占地”问题。发挥财税收入质量提升攻坚指挥部职能,依法组织财税征收。

(三)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缺乏有效举措”方面

7.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差距”问题

针对“2021年以来多家享有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的企业存在分红资金发放迟缓”问题。目前,8个涉及分红企业已按协议及时发放到户。一是及时督促企业发放资产收益。督促项目实施主体按时发放资产收益,切实保障资产收益发放连续性,企业收益拨付后,按时完成资产收益资金发放。二是加强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和邯郸市人民政府《扶贫资产资本产权归属标准(试行)》,结合曲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曲周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完善县、乡、村扶贫项目资产资本台账,规范开展确权登记,定期清查盘点,加强后续管理和监督,对扶贫项目资本资产实施动态管理实时监控,确保持续发挥作用。三是严格落实“四个一批”要求,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将帮扶产业项目划分为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四类:对于产业链条完备且生产经营正常的产业和项目,纳入巩固类;对于具有一定发展基础但产业链条存在明显短板弱项的产业和项目,纳入提升类;对于停产闲置的产业和项目,纳入盘活类;对于因市场、政策重大变化或地理条件、气候环境等因素导致产业失败,不宜继续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纳入调整类项目类别,并根据项目发展情况及时调整,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完善产业链条,提高帮扶产业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增强带动群众增收能力。

8.关于“提升乡村产业体系建设有差距”问题

针对“乡村产业发展未出台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不大、品牌培树力度不大”问题。2023年10月底编制了国家农高区规划。争列全省首批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全域试点县,累计投放贷款3.7亿余元。成立禽蛋产业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培树了“渠州绿”品牌。2024年1月,曲周县被授予“中国生态鸡蛋之乡”称号。2024年3月29日—31日,河北省蛋鸡产业科技发展大会在曲周召开。2025年3月29日—31日,在曲周举办第十二届家禽疫病防控与健康养殖技术研讨会暨河北省蛋鸡产业科技发展大会。

针对“2019年举办一届蔬菜种业博览会后停办至今,产品对外影响力弱,销售多靠老客户及熟人介绍。”问题。2024年5月30日—6月1日,曲周县举办第二届中国(曲周)蔬菜种业大会。

9.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彻底”问题

针对“巡视发现坑塘黑臭水体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对全县坑塘等进行全面排查,2处问题已整改完毕。巡视反馈以来,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级周评、乡镇半月排名、县一月一观摩机制,加强乡村两级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形成闭环管理。荣获“2023年省村庄清洁先进县”称号。

10.关于“利用中国农业大学科研优势办法不多”问题

针对“组织涉农企业与农大进行产学研对接协作力度不大”问题。县校互派干部挂职,中国农大13名教师、22名学生分配到曲周挂职。2023年,晨光生物科技集团与中国农大曲周实验站签署战略框架协议,建成年产1000吨甜菊糖生产线1条,异绿原酸中试线1条。北农大生物酶制剂项目顺利投产。白寨科技小院学生对接白寨镇,建立百亩核心示范方、塔寺桥蔬菜大棚示范基地。中国农大与曲周合作实施“绿色吨半粮”产能提升大会战,建立示范方。新建成蛋鸡科技小院、沙土经济科技小院。中国农业大学曲周农业绿色产业研究院属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已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

(四)关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有短板”方面

11.关于“国企改革遗留问题未有效解决”问题

针对“有的企业改制后经营不善,濒临破产,目前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问题。成立县涉众遗留问题攻坚指挥部,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介入,积极与企业职工代表对接沟通,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制定了《曲周县工业系统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欠缴养老保险费处置工作方案》。

12.关于“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有差距”问题

针对“乡镇专职执法人员少,承接能力弱”问题。2023年11月为基层乡镇选配了一批专职执法人员,配齐乡镇执法队伍。2024年10月,又新增招聘一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自省委巡视反馈问题集中整改以来,持续加强乡镇执法人员管理培训,每年不少于30学时。坚持动态调整执法事项清单,将原有赋权下放乡镇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调整,确保各乡镇能够接得住、用得好。

1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存在弱项”问题

针对“巡视发现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较为突出”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召开专题会议,加快决算审计、还款拨付进度。制定《关于开展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项,正在整改3项。

(五)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办法不多”方面

14.关于“教育资源短缺问题突出”问题

针对“高中学位缺口率较大;中小学教师缺配人数较多”问题。本县域可提供高中学位4750个,能满足就读普高需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278人,引进高层次人才43人,签约公费师范生24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250人,引进高层次人才38人,签约公费师范生23人;2025年继续公开招聘教师、引进高层次人才、签约公费师范生。目前,公开招聘计划已报县人社局,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已发布,公费师范生签约计划已报邯郸市教育局,逐步达到教师数量与学生数量符合国家师生配备比例。

15.关于“民生实事盯办不紧”问题

针对“2022年对群众承诺的个别民生实事因缺乏建设资金等未落实到位”问题。对于反馈的便民市场问题,召开书记专题会进行研究,明确了光明街便民市场、盛世便民市场运营管理权归属,已投入使用。2024年谋划的10件民生实事已完成,2025年谋划的民生实事正在顺利推进。

16.关于“涉众遗留问题解决乏力”问题

针对“还有多起涉众遗留问题未依法处置到位”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涉众遗留问题解决,成立了涉众遗留问题攻坚指挥部,组建了7个工作专班。目前,涉及的9个涉众遗留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需长期推进8个。

(六)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方面

17.关于“对重点风险隐患排查防范不到位”问题

针对“巡视发现个别较大风险隐患未引起警觉重视”问题。对风险防范排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开展专项排查,5个问题单位全部建立台账,及时化解到位。坚持定期排查,防范问题发生。

(七)关于“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方面

18.关于“‘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欠缺”问题

针对“换届以来,未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年度述职重点内容;未对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等问题。县委考核时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巡视以来,县委书记分别与全县各单位、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谈话90余人;对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领导干部进行追责问责,目前已问责“一把手”21人次,问责其他干部82人。

19.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短板”问题

针对“县委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问题。2024年以来,制定学习计划时充实有关廉洁文化建设方面内容。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涉及的相关内容。组织各乡科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跟进,采用讲、读、研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

针对“2020至2022年,部分单位党委(党组)三年未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问题。一对一盯办未安排部署单位,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县纪委监委对全县安排部署情况开展集中监督检查“回头看”,同时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纳入每轮巡察范围。

20.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严格”问题

针对“有的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检查督促不严”问题。由县委办牵头,联合县“四办”和相关常委部门,对口提醒县四套班子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县四套班子领导均已到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督促检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形成了长效机制。

21.关于“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针对“本届县委开展的五轮巡察工作方案未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巡察工作方案突出不同单位的特点特征、职能责任有差距”问题。第七、八、九、十、十一轮巡察方案已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续轮次巡察方案将按要求及时提请研究审议。第七、八、九、十轮各巡察组已结合所上报资料完善监督重点,后续轮次巡察将持续完善监督重点。

(八)关于“县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22.关于“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不深入”问题

针对“今年开展的专项监督中,有的专项监督发现问题浅表化”问题。下发《关于做实做细政治监督工作的通知》,梳理对照发现问题台账,对未发现问题的16项监督工作开展“回头看”,发现并解决问题34个。围绕反馈的政法领域专项监督有关问题,下发专项工作提示,找准小切口,开展监督“回头看”,发现问题线索3件,均按程序办结。

23.关于“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针对“未严格执行2022年新印发的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2020年以来制发的纪检监察建议书,由制发科室逐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制定纪检监察建议质量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由相关领导组成评查小组,对自查自纠情况、建议书制发质量、整改落实情况逐项进行全面评查,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建议质量。本轮巡视以来,均严格按照2022年新印发的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开展工作,未再次发生同类问题。

24.关于“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近年监督检查未发现问题线索;抽查部分单位2022年以来党组会议记录发现,有的‘三重一大’会议,派驻纪检监察组未列席参加”问题。本轮巡视以来,各派驻机构均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并按程序办理。制发工作提示函113份,提示督促县直各单位在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等重要会议时,尤其在涉及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时,必须邀请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会议,主动接受监督。

(九)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25.关于“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针对“招投标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问题。制发《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备案制度的规定》,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对财政性资金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备案,坚决杜绝规避公开招投标、询价不规范等行为,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26.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问题

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巡视发现乱发津补贴问题时有发生”问题。县纪委监委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把手”下发提示函,提示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杜绝乱发津贴补贴。成立三个监督检查小组,集中力量开展了乱发津补贴问题监督检查。

(十)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还有欠缺”方面

27.关于“县委议事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经查阅2020以来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问题。制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县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范围、规范程序、严明责任,确保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

2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针对“部分领导干部未将本人被函询情况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具体说明,未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问题。2024年1月,县四大班子相继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按要求将本人被函询情况进行说明;所有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全部参加了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会。

(十一)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

29.关于“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问题

针对“部分单位党组成员不足”问题。县委已分批次对党组成员不足的单位补缺到位。针对此问题,县委专门制定党组成员配备工作台账,将科级干部调整与党组成员配备统筹谋划、全盘考虑,及时配备到位。

30.关于“县直单位乡科级干部结构不优”问题

针对“现有乡科级干部508人,整体年龄结构偏大”问题。开展乡科级领导班子调研,储备发现一批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为统筹调优县直单位乡科级干部结构储备人选。根据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综合分析研判,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年轻干部,不断提高年轻干部占比。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以来,通过领导职务转任职级、上下交流、能上能下等方式持续优化县直单位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

31.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有力”问题

针对“仍存在个别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为进一步巩固省委巡视整改成果,2023年10月和2024年10月先后两次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对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科级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均未发现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目前,正在准备2025年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监督常态长效。

32.关于“公务员激励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针对“全县公务员职级职数使用率低,近年来年轻公务员流失严重”问题。巡视以来,先后研究职级晋升13个批次。在2023年招录公务员基础上,逐年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2025年申报一批公务员、选调生招录计划,进一步储备了公务员队伍源头活水。

(十二)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弱项”方面

33.关于“对机关党建抓得不实”问题

针对“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问题。2023年10月24日,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机关党建汇报。2023年12月,对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开展了督导,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2024年1月9日—12日,年度考核时一并对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2024年1月26日,开展了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2025年2月份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压实党建责任,凝聚基层党建工作合力。

34.关于“抓农村党建有差距”问题

针对“村级班子发挥作用不到位,有的村存在缺配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不能正常履职”问题。目前,全县各村党支部书记均能正常履职。2023年7月以来,组织开展全县基层党建观摩4次,开展社区基层党建观摩3次,集中督导联查2次;2024年1月和2025年1月先后两次召开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将村级班子建设作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同时,严格落实“三审一谈”机制,每年1月和7月两次对农村干部履职表现进行综合审核,2023年7月以来,共调整村党支部书记25人。

(十三)关于“落实巡视整改责任不到位”方面

35.关于“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

针对“换届以来,县委未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题研究”问题。巡视反馈以来,先后召开8次县委常委会,多次召开书记专题会,主管县领导定期调度。

针对“换届以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未具体部署整改日常监督工作”问题。县纪委常委会在每轮巡视巡察后专题研究部署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将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纳入年度政治监督任务清单,成立监督工作组,并创新推行巡察整改监督专员制度,按照反馈问题牵头单位确定监督部门和巡察整改监督专员,明确责任分工,紧盯问题整改和后续长期推进工作,开展日常监督。

36.关于“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

针对“上次巡视反馈‘县委设立党组不规范’问题整改后,本次巡视仍然发现此类”问题。已分别于2023年9月、2024年1月两批次干部调整,补充配备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职责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加快整改进度,提升整改质量,促进全县整体工作进展。

(一)强化思想认识促整改。曲周县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真正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确保及时、高标准整改到位。

(二)精准分类处置促整改。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已解决的问题督促认真做好印证工作,确保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群众检验;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安排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督和政治监督,持续跟进检查,责令整改到位;围绕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紧盯责任部门,发挥县级领导指导作用,分阶段明确目标任务,确保问题有效解决。

(三)健全长效机制促整改。坚持标本兼治,用制度巩固整改成果,跟踪督导落实,以实际行动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0-8858851(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曲周县公仆路19号;邮政编码:057250;电子邮箱:yanzhaofengche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