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5-09-09 16:00:46
根据省委部署,2023年4月23日至6月20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无极县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中共无极县委关于落实十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反馈意见细化为76项具体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确保责任到人、措施有力。
(二)压紧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指导。县委书记切实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巡视组反馈问题后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县委常委会每半月专题听取整改进度,推动问题解决,共专题调度16次。相关县领导承担分管整改单位直接领导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及时听取分管单位整改情况汇报,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实。
(三)把严整改关口,确保整改成效。成立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督查室组成的督查组,对全县76个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建立整改台账,动态管理、挂图作战,对立行立改问题,定期督导要账;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作落实。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方面
1.关于“党的二十大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思想碰撞少、沟通交流少,联系基层实际少”问题。
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提升能力素质的工作方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增加交流研讨环节;2023年至今,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7次,全体成员结合分管实际工作进行交流研讨25次;邀请专家教授对党的创新理论、业务知识等进行专题授课,举办干部大讲堂3次,促进思想碰撞;各县委常委联系工作实际,带着问题深入调研,形成交流发言提纲;建立“随机点名发言+县委书记点评”研讨制度,增强交流研讨效果。
2.关于“围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县委至今未结合无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台成熟的行动计划和工作方案”问题。
2023年6月,县委全会明确建设现代制造强县、现代农业示范县、交通强县、教育强县、文化强县、品质之城、生态之城、平安无极。政府常务会已通过《现代制造强县实施方案》《现代农业示范县实施方案》等6个文件,并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执行。
3.关于“全县木门年产2000万套,因品质不高未进入京津雄集采目录”问题。
成立绿色家居工作专班,深化产业转型升级。目前拥有智享门业等规上企业18家,县企业已承接北京通州张家湾南火垡样板间项目、雄安新区启动区、容城、雄县等多个项目的室内木门、推拉门供应,其中雄安新区室内门采购达1.5万余套。组织104家企业参加2025年北京国际家居产业博览会,进一步开拓京津雄市场。
4.关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高陵大葱在北京市场占有率不高”问题。
2023年,无极县广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被省农业厅、北京市农业农村局遴选为蔬菜供京基地。2023年,全县高陵大葱进京销量达23万斤,北京市场占有率达1.15%。2024年完成蔬菜供京1500多吨,其中大葱24万公斤,北京市场占有率1.2%。2025年底预计进京销售25万公斤。
5.关于“县城发展一直没有整体规划,在扩容提质方面缺乏系统观念和顶层设计”问题。
《无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于2024年底取得石家庄市政府批复。各专项规划正在加快编制;3季度各专项规划全部取得县政府批复;2025年年底前,专项规划成果全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目前国土空间电网、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通信基础设施、应急避难场所4项专项规划已完成审批;公路网、殡葬等11个专项规划正在履行规划公示等审批程序;给水、停车设施等9个专项规划已形成规划初步方案,剩余9个专项规划正在编制初步方案。
(二)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主动作为不够”方面
6.关于“皮革加工企业均为初级加工产品,附加值低,产业延链补链引导不够,终端加工项目招商引资难度大”问题。
成立牛皮革产业工作专班;加快皮革循环经济创新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不断提升产业能级;已初步谋划皮革园区智慧仓储物流中心等17个项目;投资10亿元的沙发生产项目以及总投资6.1亿元的高档沙发面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正在加紧建设,产业吸引力不断增强。
7.关于“绿色家居企业缺乏知名品牌,无自主研发能力,处于小微散状态”问题。
成立绿色家居产业工作专班,目前,培育出一批知名品牌。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30余家企业入驻无极绿色家居数字智能制造基地,建设绿色家居产业基地,企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开展绿色家居产业规范提升专项行动,目前拥有规上企业18家,创新型企业3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
8.关于“汽车和专用车及零部件企业缺乏知名品牌,无自主研发能力,处于小微散状态”问题。
成立产业工作专班,谋划建设专用车智造小镇,引领产业聚集度不断提升,规划期为2025年到2035年,其中中期为2025年到2030年,远期为2031年到2035年,到2030年,培养不少于5个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品牌,到2035年,培养不少于7个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品牌。已建设完成共享喷涂中心、规划建设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循环利用项目,全力做好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工作;目前拥有一批规模较大企业,研发人数达60人,已获得专利80个,联合省内23家(无极县10家)知名专用车企业与高校对接,完成市级轻量化专用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备案,科技创新和研发能力不断提升。
9.关于“县域科技创新能力为全省C类,科技支撑不足”问题。
2023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8家,新增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70家,新建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1家,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各1家。2024年新增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53家,总数达633家;新增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53家。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9家,总数达61家;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省级平台总数达到3家。2023年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由C类跃至B类。
10.关于“12345市长热线重复举报涉环保问题”问题。
制定《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意见》《县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成立无极县生态建设攻坚行动专班,重点实施扬尘治理、异味专项治理、滹沱河沿线综合整治等15项工程。2023年四季度市长便民热线反映的环保问题投诉数量环比下降30.7%;2024年四季度市长便民热线投诉数量环比下降32.8%。2024年全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61,位列全市第7,全省排第116,同比下降6.68%。2025年1月1日至3月11日,综合指数4.69,全市第14,全省第85,比去年同期前进20名,同比下降13.94%。
11.关于“2020至2022年滹沱河水质检测多次超标”问题。
制发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交办督办等工作机制。2023年以来,出境断面水质除2024年度有7个月超标外,其余月份均达标。今年投资启动无极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取得施工许可证。全县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打击超标非法排污行为。
12.关于“巡视期间发现存在坑塘水体黑臭”问题。
制定出台整治工作方案,省委巡视组抽查的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对自查出的128个坑塘、沟渠均已全部建立台账,目前均完成整治,并持续做好维护管理。
13.关于“停气断供问题频发”问题。
调整居民气价,落实价格补贴;建设燃气公司互联互通工程,实现多气源供气保障;2023年至2024年签订合同量1.5亿方,2024年至2025年签订合同量1.58亿方,2023年至今未出现停气断供现象。
14.关于“城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机动车停车位缺口较大”问题。
重点完善窗口单位、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内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2023年新建6个停车场,增加停车位867个;改造3个停车场,增加停车位509个;新增路边停车位823个,共计填补停车位缺口2199个。2024年新建6个停车场309个停车位。共完成2508个停车位,补足停车位缺口。
15.关于“多条市政道路未设置非机动车道”问题。
目前光明街、建设路等4条道路非机动车道已完善设置。希望路、科技街等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准备招投标。聘请设计单位对县城现有路网专项规划进行优化,目前专项规划方案已完成。
16.关于“天网工程覆盖面不足40%”问题。
县委常委会于2024年4月审议通过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天网工程建设项目的请示。2024年6月24日开标确定建设单位。目前,一期620个点位、805个摄像头完成维护;二期增加1240个点位,已完成施工。
17.关于“居民小区物业覆盖率低”问题。
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截至2023年11月,全县176个小区全部成立业委会并入驻物业管理人员,居民小区物业覆盖率达100%。
(三)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持续用力不够”方面
18.关于“2020年以来违法占用耕地未整改到位。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现象没有得到彻底遏制”问题。
制发《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违法占用耕地共涉及4个图斑,已全部复耕到位。占农公园用地、种植草皮基本农田、占用耕地景观树已全部复耕到位;开展设施农用地改变用途、卫片执法等专项行动,整改违规改变用途农用地问题,已对在设施农用地审批、监管中工作失职的工作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19.关于“全县传统优势作物缺乏政策扶持”问题。
围绕无极县传统优势农作物如设施蔬菜、油料作物等,持续完善相关政策。根据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利用中央财政资金24万元,改造提升1个蔬菜专业合作社蔬菜生产设施;2024年利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60万元,发展中药材种植420亩;制定《无极县特色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4年完成承保总面积4301亩,补助资金额134.26万元,对设施黄瓜、林果设施等特色产业开展农业保险保障。2025年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0万元。
20.关于“农村电商无序发展”问题。
制定《无极县电商产业三年发展计划》,无极县电商主要销售服装,不断加强服装服饰商会对农村电商引领作用,每年2次研究行业动态和问题,统筹农村电商有序发展,2024年扩充会员30多家。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整合中通、菜鸟等快递企业,实现了统仓共配功能,2023年、2024年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共配投递货单量2.23亿单。
21.关于“部分村集体收入靠土地流转、集体资产出租”问题。
制定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等十条增收措施;建立县乡领导包联制度,县领导深入集体经济薄弱村调研指导开展工作。截至2024年底,137个村以经营性收入为主,占比64.32%。
22.关于“注册专业合作社中正常经营的占比低,覆盖水平和带动能力低”问题。
开展列异合作社名录移除工作,目前正常经营率提升至90.7%,达到要求。于2023年7月出台《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时协助规模较大的3家合作社跑办项目,争取财政支持资金75万元,提升带动能力。通过组织高素质农民培训、农业技术员包联培育科技示范户及项目扶持等措施,提升合作社覆盖水平和带动能力,2024年组织培训350人次。
23.关于“县域国道两侧私搭乱建严重”问题。
印发《无极县农村地区私搭乱建、侵街占道和违章建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3个文件,清理省、县、乡、村道周边私搭乱建共计3783处,县乡周边、村内清理私搭乱建4.56万处,290.57万平方米。
24.关于“政府购买第三方保洁服务责任划分不清,垃圾清运不及时,存在‘整治不如自治’现象,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对农村保洁进行重新招标,确立“乡村收集、第三方转运、县级处理”工作模式,农村生活垃圾由乡村负责收集、公司负责转运、垃圾焚烧厂集中处理,职能进一步明确,压实各方责任。完善《农村环境卫生全域保洁管理和考核办法》,2024年7月以来开展督督导8轮,推送问题967个,全部整改完成。截至目前,农村积存垃圾已全面清运,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四)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攻坚克难的劲头不足”方面
25.关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滞后,至今未成立行政审批局”问题。
已向省委编办提交了成立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申请。于2023年印发《关于向无极经济开发区赋权委托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的实施方案》,开发区审批大厅已自2023年7月16日正式开始办理业务。
26.关于“社会投资类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近三年全县仅实现3个项目”问题。
2023年以来,已签约未拿地的9个社会投资类项目已全部纳入“拿地即开工”审批,目前9个项目开工时间较之前平均节省了2/3。
27.关于“2022年以来要求跑一次事项仍有部分需多次跑办”问题。
对各事项办理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优化,目前包括巡视反馈在内的所有依申请审批事项除特殊事项外,均可全流程网办,实现群众办事“一次不用跑”。
28.关于“县直8个单位下设国有企业29家,人员管理均由各主管单位负责”问题。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无极县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将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划入县财政局。目前,县直8个单位29家国有企业223人已全部实现政企分离。
29.关于“个别县属平台企业仍以县政府会议纪要和批复代替市场化决策”问题。
目前该公司制定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党组议事规则和投资管理等系列制度,出台公司投资评价实施细则,建立了完整的市场化决策程序。
30.关于“开发区要素保障不足,全年计划盘活土地未完成目标”问题。
成立低效土地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制定《无极经济开发区低效用地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及《停产、倒闭企业腾退攻坚行动方案》,明确停产、倒闭企业29家、土地1468亩的盘活范围。目前已依法依规盘活处置土地1103亩。
31.关于“县化肥厂2017年因经营不善停产至今未盘活”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完成县化肥厂地块的土地使用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引入适合该地块发展的项目。第二阶段,项目开工建设并投产。目前第一阶段已完成,已完成开发区西区土地使用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引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新技术研发和数字智能化生产项目。第二阶段拟在收回该土地地块后再进行出让及建设,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
32.关于“纠治吃拿卡要不力”问题。
2023年5月改由县纪委书记任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深入查处工作纪律松弛、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冷横硬、吃拿卡要等问题;责令县市场监管局对执法人员乱收费乱罚款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完善行政执法“十六个严禁”;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及举报电子邮箱;2023年9月以来,办理关于营商环境问题线索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
(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牢、敏感性不强”方面
33.关于“乡镇安全生产执法只检查、不执法、零处罚”问题。
持续开展培训及现场执法指导,提升乡镇执法水平。2023年度将乡镇安全生产执法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全年乡镇安全生产执法立案11起,全县11个乡镇各自独立完成安全生产执法立案。2024年全年乡镇安全生产执法立案17起。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自2025年起,乡镇不再具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限。
34.关于“全县125所学校食堂只有22所摄像头接入了统一监管平台”问题。
未接入监管平台学校食堂中5所食堂停办,其余98所学校食堂190个高清监控摄像头已全部接入监管平台。
(六)关于“‘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方面
35.关于“2020年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没有‘一把手’任务分工”问题。
2023年9月,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共无极县委2023年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明确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武装制度”等9项重点任务。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按照《要点》分工开展工作,及时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向县委全会进行报告。
36.关于“2020年以来,两位县级领导严重违纪违法被上级纪委查处”问题。
县委常委会针对两位县级领导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召开“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做到以案为鉴、锻造党性;2023年以来,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审核作为监督重点,累计对78人次的填报内容,从完整性、规范性、逻辑性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审核;按照要求,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说情打招呼”行为记录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等制度,不断强化对县委班子成员权力运行监督。
37.关于“对下一级主要负责人教育管理不到位,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把手’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问题。
制定《关于加强乡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县委书记与各单位党政正职开展谈心谈话;对全县66个县直部门和11个乡镇科级干部工作状态深入调研,对工作表现一般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2021年换届以来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家属做集体廉政谈话;2023年以来,责成8个县直部门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批评、约谈提醒下级单位“一把手”51人次。
38.关于“有的项目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问题。
未经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项目出让均通过县政府批准、挂牌公开出让,转让资金属于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非税收入科目,已按照相关规定上缴国库,未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和国有资产流失。制发《无极县财政资金支出审批办法》,对大额资金使用时严格按程序提请县长办公会、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定。
(七)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扎实”方面
39.关于“三年来,未按规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也未制定年度工作安排”问题。
县委分别于2023年7月、8月就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9月审议通过《中共无极县委2023年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截至目前,县委常委会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共计15次。
40.关于“2020年将部分主体责任交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负责”问题。
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由县委牵头负责。制定《中共无极县委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和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
41.关于“部分受处分人员未按规定通报曝光”问题。
受处分人员案件情况已通过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反馈,由其进行了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建立典型案例定期通报制度,2023年9月以来,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案件3批237人次。
42.关于“2022年部分班子成员未报告‘一岗双责’履行情况”问题。
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2023年以来,围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42次,督促整改问题7个。
43.关于“2020年以来县委全会未安排部署巡察工作”问题。
2023年9月1日,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若干措施》,明确将巡察工作列入县委全会报告内容。县委十二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均对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44.关于“2021、2022年未制定县委巡察工作年度计划”问题。
2023年召开书记专题会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通过2023年县委巡察工作年度计划。县委常委会2024年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年县委巡察工作计划。
(八)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有弱项”方面
45.关于“派驻机构办案数量少”问题
县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常态化参加列席包联单位“三重一大”等重要会议和活动54次;制定并实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流程》;2023年9月以来,派驻(出)机构处置问题线索83件,立案56人。
46.关于“11个乡镇纪委自主发现问题线索少,部分乡镇纪委书记承担乡镇其他工作”问题。
乡镇纪委书记承担其他工作情况已全部整改。各乡镇强化监督职能,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2023年9月以来发现问题线索8件,涉及8人。组织乡镇纪委干部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参加轮训5轮次55人次,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不定期到各乡镇对“三转”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集中开展监督检查6次,发现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九)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风险较多”方面
47.关于“2020年以来,有的项目应招标未招标;有的项目未批先建”问题。
涉嫌应招标未招标、未批先建项目,已全部完成核查。已组织县财政局等部门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确保今后的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和严格。
48.关于“有的村移栽树木项目无集体决策,合同签订履行及资金支付不规范。有的村超期出租河滩地未收取承包费”问题。
2023年9月,组织各乡镇主管副职及农经站长学习《河北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等文件。移栽树木项目完善了相关手续,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公示;河滩地原承包合同作废,按程序签订了新的承包合同,已补齐承包费。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清理不规范村集体经济合同,增加集体收入,2024年新纳入台账管理的集体机动地1062.23亩、固定资产37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02.8万元,增加村集体收入252.4万元。
(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有待加强”方面。
49.关于“领导班子基层调研不深入,对城区停车难、村集体垃圾回收难、农村污水处理难等长期存在的问题问计于民不够,找不到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问题。
县委书记带头进村入户开展调研,与基层群众深入座谈,打通发展痛点、难点、堵点。2023年至今,累计开展座谈会867场次,发现并解决问题3512个;2023年,在全县范围举行“双问双促”寻策问计大调研活动,县级领导干部开展调研181人次,发现问题151个,提出破解思路措施117条。截至目前,停车场缺口问题已完成;农村垃圾回收难问题方面,通过问计于民,制定《无极县农村环境卫生全域保洁管理办法》等制度,由乡镇、社区对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常态化督导,确保日产日清;加快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和连接管网建设,到2024年底,通过集中式、接入管网、分散式等模式累计完成98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25年预计完成15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不出户、不出村。
50.关于“谈话反映干部‘懒慢庸浮贪’问题频发,治理效果不明显”问题。
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25件并全部整改。对调研表现一般的干部开展提醒谈话,对不适合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调整。
51.关于“谈话中较多反映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机制不完善,干部考核奖惩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靠要’思想比较突出”问题。
印发《关于加强乡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选育管用”各环节及干部日常表现在选退工作中的突出作用,制定考核结果运用办法,明确将量化考核结果作为班子评优评先和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
52.关于“县委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上思路不开阔,制定的政策吸引力不强,基层年轻干部流失严重”问题。
发挥北大经济学院石家庄教育基地优势,开展13场“15条人才新政”宣讲,吸引人才目光。明确277名县乡村三级人才工作联络员,提升人才服务水平。2023年5月以来,发放人才绿卡1799张,发放工作津贴等各类奖励298万余元;为3名绿卡人才协调子女入学,为66名优秀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安家补贴;配租36套人才公寓,全方位解决人才生活难题;招录一批选调生、公务员、事业人员,为工作业绩优的年轻干部晋升职务职级,树立了良好的用人导向,有效缓解县乡干部断档、人才断层的问题。
53.关于“2020年以来,部分因私出国(境)干部未办理审批手续。2022年有的在职干部未按审批要求擅自变更因私出国(境)日期”问题
对违规出国(境)人员给予处分处理。同时,对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和因私出国(境)证照持有、集中保管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未发现其他违规情况。目前已建立了每年2次的集中摸排机制。
(十一)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仍有差距”方面
54.关于“对农村党员干部管理不严”问题。
印发《关于建立村干部管理监督“查审询谈研”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农村干部进行严格管理,推动履职尽责。要求各乡镇党委书记对所辖村支部书记开展两轮“一对一”警示谈话,纠正村务运行问题45个。将农村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行使权力的监督监管列为日常监督重点。
(十二)关于“落实巡视整改不够彻底”方面
55.关于“县委首次上报《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因整改质量不高被退回,重新整改报送后未再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也未对整改质效进行监督检查”问题。
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会议,第一时间传达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和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无极反馈意见,将提出的共性问题和巡视组反馈问题一并纳入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各单位巡视整改问题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对现场发现的问题,立时交办,当场解决。
56.关于“县城教育资源紧缺问题上报完成整改,实际未完成”问题。
因原学校选址地块性质不合规,进行了重新选址,延误了学校建设时间。积极加快后续工作推进。2023年9月,无极县希望路小学投入使用,新增学位1800个。2024年9月,无极中学初中部投入使用,新增学位2200个;城南小学计划2025年完工,目前已开始建设,建成后将增加城区学位990个。
57.关于“全县违规开发房地产问题较为突出问题上报完成整改,实际未完成”问题。
对16个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排查,关停手续不全的房地产销售场所;规范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加强对售楼场所及开发企业巡查力度,每周不低于2次巡查,对于新楼盘信息公示不完善问题,督促开发企业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目前,解决全县违规开发房地产问题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58.关于“上次巡视反馈的‘非法占地建设’问题,本轮巡视发现此类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印发《无极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制定《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违法占地监管、整改不力,工作失职的工作人员一律进行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对在设施农用地审批、监管中工作失职的8名工作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59.关于“上次巡视反馈的‘医疗机构违规’问题,本轮巡视发现此类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印发执行《无极县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办法》《关于开展处方点评加强药学质控工作的通知》;在卫健系统就《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药房管理》等6项内容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累计开展各类培训1031人次,提升人员意识,避免违规现象发生。
60.关于“上次巡视反馈的‘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常委会集体研究’问题,本轮巡视发现此类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制发《无极县财政资金支出审批办法》,对预决算草案、一般预算执行、政府性基金、预备费、部门预算调剂、预算调整等资金使用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对限额以上资金使用严格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审定。
(十三)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10件,已全部办结,其中,谈话函询7件、了结3件,组织处理6人;巡视移交的310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对整改过程中态度不端正、措施不得力、作风不踏实、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依规依纪问责。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持续跟踪督办,确保责任落实、任务落实;对“回头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绝不敷衍,确保整改实效。
(三)从严管党治党,发挥巡视整改工作“政治体检”作用。以此次巡视整改为抓手;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筑牢思想防线和行为底线,进一步推进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不断净化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着力工作创新,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发展动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无极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1-85590258;邮政信箱:无极县建设东路12号;电子邮箱:wjxdc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