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5-09-09 16:00:46
根据省委部署,2023年4月23日至6月20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柏乡县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柏乡县委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了省委巡视办印发《省委第十巡视组关于巡视柏乡县的反馈意见》的通知精神,安排部署柏乡县贯彻落实意见。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2个专项整改小组,分别负责省委巡视整改和选人用人、巡察工作专项整改工作。印发《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柏乡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二)坚持以上率下,加压调度推进。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部署会议,在全县迅速掀起整改工作高潮。召开县委常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县委各常委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查摆185条问题,全力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三)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时效。在坚持立行立改、快整快改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对照反馈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上狠下功夫,在抓常抓细抓长上务求实效。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对理论学习抓得不够紧实”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2023年8月份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6次专题学习。二是抓紧抓细抓实党的创新理论基层宣讲。构建党的创新理论基层大宣讲工作格局,打造柏乡专属宣讲品牌,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刊播柏乡县经验做法相关稿件33篇。三是建立意识形态考评机制。开展意识形态年度专项督查,梳理出4个方面的共性问题,已整改完成。四是创新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式方法。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集中观看红色电影,开展专题授课。
2.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完善“1+4+N”专业招商机制。主要领导多次调度招商引资,并调整印发了《柏乡县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围绕延链补链强链开展精准招商。突出招引省外项目兼顾省内项目,优化组建了22个招商工作团队。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2月底,共签约27个项目,总投资40.72亿元。二是加强精准帮扶。严格落实并联审批制度。三是壮大产业集群。截至2023年12月底,两个产业集群上缴税金同比增长3.26%、13.67%。引进越界半导体年产2万吨高端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四是深入推进开发区提档升级专项行动。2023年全省开发区发展专项考核,在县(市、区)管理三类50个省级开发区中排名33,处于B档次中游。
3.关于“推动农业和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用力不足”问题。
一是开展全域富硒土地详查。制定了《柏乡县富硒土地资源调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了《柏乡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二是印发了《关于发挥富硒优势做强农业园区工作方案》,发展富硒小麦种植1.2万亩、富硒玉米种植1万亩,依托好面缘集团、九谷面业、天甲面业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富硒优质小麦面粉标准化生产。以博驰产业园为核心,引入红薯加工、富硒主食、食品调料和预制菜等深加工企业。三是积极引导企业进行技改升级。2023年1至12月份,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产值达9.3亿元,同比增长1.2%,累计上缴税金3676万元,同比增长13.67%。四是加强企业培育。已培育新增4家规上企业,帮扶4家灰铸铁炊具企业创立自己的品牌。
(二)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偏差”方面
4.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不力”问题。
一是召开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对争取高优项目,引进优质教育、医疗资源,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目前共有15个京津项目,10个已建成投产,3个正在建设,2个新签约。7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入京津市场。三是推动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提档升级。印发了《关于发挥富硒优势做强农业园区工作方案》,引入深加工企业5家。
5.关于“对科技创新工作不重视”问题。
一是已编制完善《柏乡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印发了《关于2023年加快推进县域科技创新跃升的工作方案》和《2023年柏乡县科技创新工作要点》。二是加快科技跃升。根据河北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柏乡县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已达到B类县标准,成功退出C类县。
6.关于“对解决民生问题不够重视”问题。
一是强化工作统筹。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医保问题。二是完成提标工作。2023年7月1日起柏乡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15元,提标后柏乡县人均基础养老金达到154.8元;2024年1月,柏乡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再次提标,提标后柏乡县月人均养老金为170.26元。三是完善基金管理制度。已建立了《医疗保障基金内部管理制度》,并开展了警示教育。
(三)关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工作不力”方面
7.关于“落实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措施不到位”问题。
一是建立组织,稳步推进。成立了以主管县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定期开展调度、分析研判、督促办理。二是坚持高位推动。开展“面对面、现场办、群众看、大家评”一系列专项行动。举办面对面座谈会,解决问题62个。三是强化协调联动。县审批局与县住建局发挥议事协调作用,促进审批、监管高效联动,应办理事项都已按时取得施工许可。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发挥企业服务中心作用,汇总收集各部门惠企政策,通过“柏乡县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大厅24小时智慧融屏机2个平台发布,供企业查询。五是提升服务水平。开展政策找人、服务上门活动,根据需求为企业提供优质政务服务。六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审管联动机制,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管联动制度》。
8.关于“落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用力不足”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企业接受检查次数大幅下降。二是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柏乡县“企业宁静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强化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三是拓宽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渠道。公开聘任了51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开展社会监督员“伴随式”执法活动4次。四是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已建成全天候监管平台,采取非现场执法手段监管企业。
(四)关于“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措施不力”方面
9.关于“对粮食安全工作抓得不紧”问题。
一是积极筹措保费补贴资金。积极落实财政补贴政策。二是加强农业行业基础信息能力建设。完成2023年度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及土地确权信息统计工作。三是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推广工作,已完成受损农户的理赔工作。四是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资金需求测算。印发《2024年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小麦入保21.67万亩,较2023年增加2.65万亩。
10.关于“对发展现代农业不重视”问题。
一是加强防非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二是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柏乡县农民合作社引导规范经营制度》,移出异常名录69家,注销20家。三是加快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全县526家新型经营主体全部配备辅导员。四是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兑现政策补助。对符合园区农业发展优惠政策的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按程序要求落实补助政策。
11.关于“县委对房地产领域风险关注不够”问题。
一是加大风险隐患化解力度,2023年10月7日县委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调度会议24次,对问题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调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三是招标确定监管银行。四是建章立制,完善监管资金拨付制度,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1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安排部署。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对柏乡县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细化各类阵地管理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三是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制定了《2023年度意识形态考核细则》,实行定性定量相结合考核办法。
(五)关于“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缺失”方面
13.关于“县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失分问题重视不够,没有对整改工作紧盯不放、追踪到底”问题。
一是传导工作压力。先后多次召开调度会,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细化考核任务。完善了《被巡察党组织巡察工作成效考核办法》。三是压实各方责任。印发了《关于建立五项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整改落实工作考核办法》《巡视整改督查工作方案》,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省考核农产品主产区排名并列第三。
14.关于“压力传导递减”问题。
一是定期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要求乡镇党委、县直单位上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二是制定年度任务安排。重新修订了2023年度《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是加强审核把关。印发了《关于报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的通知》,明确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工作总结的必答内容。
15.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一是定期进行廉政谈话。各县级领导到分管部门调研督导工作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加强责任监督。县纪委监委通过会议提醒、警示教育、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形式落实好监督责任。三是发挥巡察监督作用。两次召开书记专题会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管县领导参加会议,有效促进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四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研究巡察工作机制》,要求“两个责任”报告由分管县领导签字、把关后报送。
16.关于“县委履行巡察主体责任有缺位”问题。
一是切实履行巡察主体责任。通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巡视巡察文件和会议精神5次。二是县委常委会听取了十二届县委第三轮自主巡察暨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综合情况。三是发动群众。通过“党员工作群”“百姓议事厅”等发布信息,畅通多种举报方式并加强保密措施。
(六)关于“县纪委监委开展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有不足”方面
17.关于“组织开展政治监督不够有效”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必学内容。二是制定《政治监督责任清单》。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若干措施》。三是实行“班子成员+监督室+派驻组+乡镇纪委”的监督模式。
18.关于“日常监督不够尽责”问题。
一是提升监督质效。积极构建“大监督”格局,制定了《关于构建“大监督”格局实施意见》,出台《柏乡县纪检监察系统协作区工作规则》,建立“室组地”协作模式。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工作方案》。三是对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进行处理。
(七)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够扎实”方面
19.关于“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突出”问题。
一是拓宽线索来源渠道。通过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受理群众投诉5件,均及时交办督办。二是完善工作机制。针对发现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开展警示教育9次,持续遏制重点领域廉洁风险。制定《开展基层“10+N”类人员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方案》,督促县行政审批局全面推行“双盲”评审,制定《代理机构进场代理行为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三是出台《柏乡县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双盲”评审及评标专家“一标一评”等若干措施》等制度文件,规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秩序,确保了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20.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二是加强关键岗位日常监督。结合“10+N类人员”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已对部分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三是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处,分别给予有关人员党纪政务处分。
21.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有漏洞”问题。
一是开展“回头看”行动。制定了《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排查整治“回头看”行动工作方案》,自查问题6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印发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三是规范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行为。截至2024年2月底,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的农村建设项目46笔。四是加强监督培训。制发了《柏乡县农村村级资金管理办法》,对乡镇财政所所长开展了培训。
22.关于“整治‘四风’问题不力”问题。
一是紧盯关键时段持续纠治“四风”问题。中秋、国庆期间,通过制发《工作提示》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全县乡镇科级干部培训会上通过剖析典型案例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2024年1月20日,组织召开了全县领导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23.关于“县委对招商引资工作抓得不紧,部分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招商引资不力”问题。
一是发挥表率作用,县委主要领导多次带队赴京对接、寻求合作。成功引进央企三级子公司2家。二是县委主要领导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会上涉及未开展招商活动、未提供招商信息的县级领导在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举措。三是进行集中教育培训。结合“槐阳大讲堂”、县委主题教育读书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对县委班子进行了集中教育培训。四是纳入综合考核体系。将招商引资考核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量化考核办法》。
(八)关于“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有不足”方面
24.关于“县委对农村党员教育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制定村“两委”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印发《关于抓好农村一般“两委”干部教育培训的通知》,开展指导督导10余次。全体农村“两委”干部集中培训时长均达到56个学时。二是加强村干部监督管理。开展综合审查,将曾受行政处罚的村“两委”干部列入“重点人员名单”跟踪管理。三是定期进行审计。制定2024年审计计划,由农业农村局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矛盾突出、资金项目较多的重点村开展审计。
25.关于“县委对农村党建工作督导检查不严”问题。
一是构建“五位一体”工作体系。召开柏乡县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组织村党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举办柏乡县农村“两委”干部能力素养专题培训班。二是开展督导检查。已制定《柏乡县农村党务工作督查方案》,组建6个检查组就乡村党务工作开展检查30余次,立行立改问题60余项。
(九)关于“落实巡视、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方面
26.关于“县委整改主体责任和县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履行有缺失”问题。
一是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未完成整改事项工作汇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有关整改落实工作。二是成立工作专班,强力推进落实。蓄滞洪区建设工程、新建110千伏变电站、中兴路西延道路工程已完成。县人民医院已完成整改。三是建立会商协作机制。制定《柏乡县纪委监委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向相关单位发放提醒函4件。
27.关于“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对全县各村财务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一轮,共计培训379人。二是健全制度。印发了《柏乡县农村村级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三是纪委监委、财政、农业农村等协同联动,定期检查治理情况。组织各乡镇开展“三资”专项排查整治“回头看”行动,自查问题66个,建立问题清单,已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持久久为功,推动整改走深走实。时刻拧紧思想这根弦,始终抓住巡视整改的主题主线不放松,扎实深化巡视整改工作。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抓好成果巩固,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二)注重标本兼治,建章立制注重长效。把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通过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制度,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三)强化成果转化,坚持以整改促发展。以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结合主题教育活动,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放大巡视效应,持续叫响“小县大作为,小县大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更多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9-7728628;邮政信箱:邢台市柏乡县槐东大街313号;邮政编码:055450;电子邮箱:bxxxsz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