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5-09-09 16:00:46
根据省委部署,2023年4月23日至6月20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沙河市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沙河市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沙河市委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同时成立了十二个协调推进小组,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制定了沙河市《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及选人用人、巡察工作两个专项整改方案,指导工作开展。巡视整改以来,先后召开14次市委常委会会议、6次巡视整改调度会,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问题。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全面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组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后,逐项对照、全面整改、提升成效。市委整改办认真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导和参谋助手作用,对反馈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一事一档管理,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坚决有效落实。
沙河市委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对重点难点问题牵头,对整改进度较慢问题调度,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逐一督促过问。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自己牵头或承担的整改事项主动认领,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整改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到严格把关。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职责,针对反馈的问题,逐项开展督导检查。各单位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全方位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有欠缺”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用力不足”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学习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若干措施》,并每年制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确保学习实效。巡视以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1次,均现场组织交流体会。二是建立常态化督导工作机制。严格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管理,先后多次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党组(党委)均专题研究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事项、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三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乡局级党组织理论学习情况作为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考核重要内容。通过整改,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更加丰富,学习制度更加健全,学习效果显著提升。
2.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沙河资源禀赋和工业发展实际,加速构建“1+5”新型工业化产业体系,推动沙河从“工业大县”向“工业强县”转变。2023年,矿产深加工、健康食品、精细化工、装备制造入选省级产业集群,新增数量位居邢台市第一;2024年,绿色玻璃产业集群入选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强化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加大企业帮扶力度,2023年全年工业增加值增速较上半年回升9个百分点;202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于邢台市平均水平4.5个百分点。二是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排名同比回升。成立了提升经济发展绩效工作专班,加强督导调度,2023年全年综合考核在全省9个平台县市中排名第6,较2022年上升2个位次;2024年综合考核名次与同期持平。2023年经济开发区在省19个县(市、区)管二类开发区考核中从17位上升到第8位,上升9个位次。三是做好矿业发展长远规划。编制矿产资源规划,新增玻璃用砂岩矿勘查规划区块2处,并经省政府批转同意投放露天采矿权。加速推进矿产深加工项目进度,逐步壮大沙河矿产品深加工产业。四是推动玻璃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力实施玻璃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修订完善了玻璃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持续引导企业技改升级。目前,多条生产线正在技改升级为汽车、电子玻璃等。全力推进玻璃深加工产业发展,多个高端玻璃深加工项目落地,沙河玻璃原片本地深加工率持续提升。
3.关于“统筹发展与大气污染防治能力不足”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动市委班子成员聚焦大气污染防治,查不足、寻根源,形成了《关于空气质量不优扬尘问题仍需持续发力的调研与思考》等。对调研发现的问题逐项制定工作措施,狠抓整改提升。二是严格落实科学防治措施。加强污染等级及气象形势分析研判,按照分级响应机制,严格落实“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差异化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预警响应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2023年下达了包容免罚告知承诺书7件,2024年对12家企业下达不予行政处罚法律文书12件。三是持续加大企业帮扶力度。通过优化审批服务和入企指导帮扶,巡视以来沙河市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生产线6条,新改扩玻璃深加工项目85个,新增玻璃深加工企业21家。加大企业豁免清单申报以及绩效评级力度,环保绩效评级评定为A级企业4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0家,纳入豁免清单企业17家。
(二)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4.关于“引领创新能力不足”问题
一是加大财政科技支出比例。建立健全地方财政科技投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科技支出财政投入递增要求,2023年、2024年科技支出均逐年递增。沙河市2023年成功跃升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能力A类县;2024年保持A类县,并较上年上升14位。二是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支出稳步增长。2023年沙河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归集排名邢台市第4。三是玻璃研发成果转化初现成效。巡视以来,围绕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指导玻璃技术研究院筛选了高强耐摔玻璃、超薄玻璃、封接玻璃和微晶玻璃四款市场前景好的产品为方向加强研发,并组织三期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交流会,发布科技成果62项,签订合作协议5个;2024年玻璃研究院新增授权发明专利2项,在本地企业转让发明专利1项。
5.关于“推动协同发展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成立沙河市引进央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沙河市引进央企工作机制》等专件,及时梳理央企产业外溢动态,主动到京津对接部委、招引项目,积极争取优质京津项目落地。二是积极探索跨区域协调发展模式,依托区位和产业优势,引进多个京津项目落户沙河。三是加速推进已承接的京津产业转移项目,强化指导帮扶,有效保障项目按进度实施。
6.关于“解决民生问题不到位”问题
一是开展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对全市所有已售未交付的房地产项目全面摸排,通过盘活纳入监管账户资金、处置企业资产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帮助企业纾难解困。二是强化房地产源头资金管控。全面排查所有在售房地产项目私设账户问题,明确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时,必须在招标入围监管银行开设唯一监管账户。制定相关监管制度,加强对资金的全过程动态监控。三是加大弱势群体关爱力度。扎实高效推进“退休一件事”,整合多部门事项,让弱势群体享受更加高效便捷服务。同时,坚持举一反三,紧盯涉及弱势群体切实利益的问题开展专项行动,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成效。
(三)关于“对乡村振兴工作重视不足”方面
7.关于“乡村建设资金拨付不到位”问题
一是稳步推进乡村建设资金落实。按照项目进展、资金计划逐步推进补助政策落地。二是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修订完善《沙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乡村建设项目确定和资金支付,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计划,对于已确定的建设项目,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位。
8.关于“对农民合作社帮扶指导不足”问题
一是搭建合作交流平台。2023年、2024年连续举办乡村振兴赶大集、农民丰收节等活动,组织重点龙头企业与农业合作社共同参加,加强合作对接,激发发展潜力。二是规范经营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所有合作社指导帮扶,提升经营实效。
(四)关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用力不够”方面
9.关于“落实行政审批改革要求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完成进驻。省政务办确定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事项中,涉及事项分成“一窗综合受理”“分领域综合受理”和“综合窗口材料代收”三种方式,已全部进驻并实现一窗受理。二是“前店后厂”现象已全部消除。业务量较少的政务服务事项,相关单位已与行政审批局签订了《沙河市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受理书》,服务事项由行政审批局代为受理。
10.关于“整治‘吃拿卡要’和‘五乱’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坚持快查快办。强力整治“吃拿卡要”和“五乱”,并对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曝光。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数字人大监督平台等,加大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推广力度,进一步拓展举报渠道。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发挥“室组地”监督协作作用,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差距明显”方面
11.关于“推动平安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加强政法队伍纪律整顿。持续强化政治教育引导,全市政法机关制定各类学习方案10项,每月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等。进一步加强干警作风监督管理,加大不作为、乱作为整治力度,设立举报电子邮箱、意见箱,形成强力震慑,推动全市政法干警作风好转。二是全力推进平安建设。围绕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开展“平安建设进万家、‘三民一促’保稳定”活动,沙河市在邢台市2023年、2024年度平安建设考核结果中排名第一。2024年度群众安全感全省排名显著提升,较2023年提升25名。三是对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违法案件加强打击力度,全面强化街面、农村、社区及重点区域巡逻防控。
1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细致安排部署,推动常委班子成员进一步筑牢了意识形态工作思想防线。二是细化宗教管理。三是加强教育转化工作。
(六)关于“市委履行主体责任不扎实”方面
13.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
一是开展述责述廉评议工作。将述责述廉评议列入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计划,2023年、2024年组织召开了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下级党组织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以及下级党组织“一把手”述责述廉报告,并开展述责述廉评议,确保履职尽责到位。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制定《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等,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一把手”知责明责、守责尽责。三是强化督导问效。对乡科级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及乡科级单位“一把手”填报《沙河市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查自纠表》,有力增强了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意识。
14.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组织市四大班子分别召开会议,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等,推动班子成员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指导督导。通过印发《提醒函》等方式,提醒市领导深入分管领域和包联单位督导检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1年以来发生违纪问题的单位,均由分管市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履责谈话。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将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向党委(党组)报告内容,市委常委会每年听取市委常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15.关于“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先后16次传达学习上级巡视巡察文件精神,研究巡察工作计划和方案,听取巡察综合情况及整改落实工作汇报。二是强化指导督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每轮巡察方案进行政治把关,把对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履职情况的监督纳入巡察方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过点评巡察报告、开展巡中调研、参加巡察反馈会议等方式,强化对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三是聚焦政治责任。巡察机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意见》等,并制定了《巡察汇报后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的工作办法(试行)》。从第五轮巡察开始,加大对落实上级党委和沙河市委决策部署和领导班子履责方面问题的巡察力度,同时对巡察单位“一把手”专门作出了政治评价,有力促进了单位“一把手”严格履职尽责。
(七)关于“市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方面
16.关于“政治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细化政治监督清单。将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民生领域重点工作纳入政治监督清单,认真履行政治监督职责,推动重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利用“室组地”联合工作模式,重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失职失责以及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以案促改促治,督促推动各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17.关于“派驻监督作用不明显”问题
一是向全市64家单位党组(党委)发提示函,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均已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三重一大”会议,累计180人次。二是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制改革,将原有派驻纪检监察组整合,实行办案片区协作机制,有力提升派驻实效。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将派驻(出)纪检监察组集中到纪委监委机关办公,进一步统筹力量,强化监督执纪办案工作,各派驻(出)机构立案数均明显增长。
(八)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深入”方面
18.关于“对市融资平台监管不严”问题
一是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管。制定了《沙河市市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市管企业选人用人机制。二是完善企业机构设置。根据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实际,选优配强了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配齐了党总支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和副总经理,进一步完善了企业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三是严格遵守党组议事规则。修订完善了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党总支议事规则》等,确保企业规范化运行。
19.关于“整治农村集体‘三资’问题力度不足”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自查自纠,抽查67个村进行农村财务审计,对共性问题全覆盖排查整治,解决了当前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多发性问题。二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2024年以来,充分利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契机,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村数242个,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修改完善《沙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等,每月不定期对乡镇(街道)财务公开和电脑记账工作进行抽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2023年,沙河市被评为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被邢台市评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县。
(九)关于“推动作风建设不够严实”方面
20.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深入”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印发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等,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围绕沙河实际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并建立调查研究发现问题与成果转化清单。2023年、2024年县处级领导均开展问题建议型调研,针对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或提出建议,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制发了《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受理和处理办法》等专件,通过《沙河报》、“沙河发布”等融媒体平台公开了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监督举报方式,受理针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四风”和作风纪律方面问题线索的监督举报。截至目前,群众反映问题已全部办结。三是加强明察暗访。围绕对群众呼声关注不够,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结合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发现问题。
21.关于“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到位”问题
一是紧盯关键节点。公布“四风”问题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畅通举报渠道。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加强对节假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推动“节前警示提醒、节中密集检查、节后调查处置”成为常态。二是强化联动监督。统筹监督力量,不间断对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三是严肃执纪问责。各监督检查室、派驻(派出)机构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对信访举报、检查发现、舆论关注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
(十)关于“领导班子表率作用有欠缺”方面
22.关于“带头破解地方财政困难办法不多”问题
一是全力推进玻璃产业提质增效。积极落实省工信厅《支持沙河玻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对照21项重点任务,推动玻璃产业迈入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快车道”,目前,多条玻璃技改升级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二是积极推进矿山企业增储扩能。沙河市3家矿业已取得采矿许可证,4家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已经省自然资源厅评审通过,8家矿山正在按要求开展“横切”式开采转变工作。三是多方增加财政收入。建立健全税收征管保障和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做到应收尽收。自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通过摸清底数、深化网格、强化税源监控和分析等有力措施,不断强化对小散税源征收管理工作。2023年,沙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7.9%;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7.4%。
23.关于“化解信访积案力度不足”问题
2023年6月以来,沙河市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市联席会议牵头抓总作用,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持续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同时,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坚持依法治访,持续加大违法信访处置工作力度,信访秩序得到有效好转。
24.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组织部部务会,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规章,不断深化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认识,进一步提升市委常委和有关人员的干部选拔任用业务水平。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了《中共沙河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表决办法(试行)》,对表决程序和回避情形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有关程序。三是强化工作落实。部门间协调配合,对涉及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记录,按规定程序经主管市领导审核后形成会议记录,确保干部任免事项的记录规范、准确。
(十一)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欠缺”方面
25.关于“考核结果运用不精准”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考核结果。已对2022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干部进行诫勉。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2020年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以下的人员工资晋级晋档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未发现违规情况。出台了《中共沙河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资福利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细化年度工资晋级晋档工作流程,确保晋级工资符合规定。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制定了《关于加强处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办法》,加强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干部所在单位以及部内股室之间的协调配合,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受处理处分干部待遇落实工作规范运行。
26.关于“对人才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3年、2024年分别召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人才工作,制发了《关于鼓励人才回沙来沙创业就业助力美丽沙河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等专件,并对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重要产业所需人才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二是广泛征集需求。通过召开企业人才需求座谈会、深入企业调研、发放人才需求调查表等形式,共征集到48家企业反馈的各类专技人才需求401人,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沙河市产业人才引进计划》。三是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从河北工业大学等高校选聘30名科技人员入企服务,帮助企业培养人才、解决技术问题。截至目前,已为企业招引各类人才366名,帮助企业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燕赵英才B卡63名。此外,新材料与装备制造领域人才聚集行动入选邢台市2024年人才强市工程重点项目、智慧物流人才聚集项目入选2025年度省人才强冀工程重点项目。
(十二)关于“履行巡视、审计整改责任不到位”方面
27.关于“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扎实”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回头看”。针对十届省委第一轮、第二轮巡视安排的6个专项整治问题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强化督导,持续提升整改成效。二是统一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对省委安排的第三轮专项整治,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市政府相关副市长牵头负责,市委整改办和市委督查室负责督导推进。整治期间,市委对第三轮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调度,三个领域专项整治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上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对十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发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召开十届省委第五轮、第六轮专项整治巡视整改调度会,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实效,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28.关于“纪委监委对巡视整改事项监督不严格”问题
一是纪检监察部门与审计部门建立线索移交相关机制,督促审计部门将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及时移送,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二是强化整改监督,对审计局移交的审计报告,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制定出台《沙河市纪委监委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意见》,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29.关于“巡视成果运用有差距”问题
一是对上次巡视反馈的4个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重新检视,全面整改,巩固成果。二是对省委巡视、邢台市审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家统计督察、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深入“回头看”和自查自纠,进一步深化问题整改,持续巩固成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目前,巡视整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把巡视整改工作引向深入,持续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持续深化整改。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省委巡视组工作要求,对巡视整改工作常抓不懈,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制定时间节点和各阶段任务目标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二)建立长效机制。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统筹起来,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围绕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以及整改过程中探索出的新机制、新模式,着力完善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实现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真正做到以点上问题的整改带动面上工作的进步,同步做到治当下、管长远,巩固整改成效,持续放大巡视成果。同时,注重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做好成果转化。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生态治理等各项工作进行有机结合,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成果转化,为推进沙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9-8921130;邮政信箱:沙河市太行大街561号;电子邮箱:shsxszg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