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5-09-09 16:00:46
根据省委部署,2023年4月22日至6月2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满城区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凝聚思想共识,精心安排部署。在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保定市满城区情况反馈会议后,迅速召开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第九巡视组关于巡视保定市满城区的反馈意见》和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保定市满城区情况反馈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政府区长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视整改工作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各级党组织主动担责、对号入座、逐个认领,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对照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分工,制定专项整改方案。
(二)坚持高位推动,带头扛牢责任。区委书记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重要工作部署、督办、协调,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从责任落实、措施推进、整改成效等方面,对巡视整改进行深入“体检”,构建起了领导小组协调调度、牵头领导一线部署、整改办挂账督办“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工作格局。高标准组织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各常委逐一进行了剖析发言,深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力推动了巡视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把省委巡视整改与主题教育检视整改有机结合,认真分析研究整改工作面临的困难,找准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及时督促各责任区领导和责任部门拓宽工作思路、扎实有序推进巡视整改。坚持长短结合、改立并举,对整改的部分具体问题和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建章立制。修改完善《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制发《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严格整改续报制度,做到整改不彻底不罢手,整改不获全胜不收兵。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方面
1.关于“党的创新理论深学细悟不够”问题
(1)针对“以理论武装促思想解放不够,产业转型升级措施不硬”问题。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用其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生活用纸和电力电气两大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需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到北京等地考察学习数字建设先进经验做法,参观学习当地传统企业转型经验,借鉴先进理念、先进制度和创新发展模式,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二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支持引导生活用纸、电力电气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推动两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88家生活用纸、电力电气规上企业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6家。全区工业投资完成9.32亿元,同比增长17.89%,2023年全年排全市第5名;工业技改投资完成2.43亿元,2023年全年排全市第2名。三是全区共1552名干部,包联帮助3038家企业,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关于“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有短板”问题
(2)针对“推进白洋淀上游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高标准整治2处黑臭水体:一处位于满城镇东马村截流导排区,主汛期前已对积存水全部抽排至污水处理厂,对底泥进行彻底清理,修整了边坡,铺设了土工布,安装了护栏,谋划实施保定市满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消除黑臭水体隐患。另一处位于满城镇杨家佐村西南,已将坑塘积水全部抽排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底泥进行了清理,并对土地进行了旋耕。同时举一反三,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制定了《保定市满城区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要点》,全面加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水体及周边是否存在积存垃圾、淤泥、排水溢流口等黑臭水体隐患,对新增及返黑返臭水体限期治理;对已完成治理的,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实现长治久清。
(3)针对“乡镇存在河道垃圾堆积”问题。对乡镇河道垃圾进行全面清理。严格落实河长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河道水库垃圾清理工作的通知》《保定市满城区河长巡查工作制度(修订)》《保定市满城区巡河员发现问题处置运行机制(试行)》,督促各级河长加大巡查力度,加大对河道垃圾的清理力度,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全区各级河长累计巡河9727次,发现问题,立即清理。同时,引导群众将垃圾倾倒指定垃圾点,保障河道行洪安全。
(二)关于“区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方面
3.关于“工作标准要求不高”问题
(4)针对“区委班子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充分,抓大事、管难事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工作压力传导不够,末端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点指标工作进展,专题听取全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题学习省市综合考核办法和细则,结合保定市县委书记动态考核月点评通报指标完成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推进,取得实效。二是深化末端抓落实工作机制,完善落实“三张干事清单”,制定了《县处级干部重点任务包联清单》《乡科级干部任务目标清单》《农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任务清单》《关于落实农村“两委”干部基础职务补贴浮动制的若干措施》,以清单管理夯实工作责任,以量化考核激励担当作为,激发出干事创业新动能。三是定期对绩效目标考核各项指标进行分析研判,针对短板弱项,强化工作举措,提高标准,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指标争先进位。区委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各项指标,坚持全时段跟踪、全过程研判,及时查漏补缺、整改提高。2023年,经济发展绩效专项考核全市第一,被授予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在省委、省政府关于2023年度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结果的通报中,在17个组团区排名类内第6。
4.关于“攻坚克难劲头不足”问题
(5)针对“漕河满城段治理工程进程缓慢”问题。成立漕河治理工作专班,定期调度、沟通工作进度,及时协商解决施工中的问题。2024年1月份漕河满城段(方上段至南宋村段)工程完工,2024年2月5日完成完工验收,2024年6月4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6)针对“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问题化解不力”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已全部整改到位。定期开展交办信访案件问题整改“回头看”,未发现问题反弹。同时,持续落实好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5.关于“科学决策能力不足”问题
(7)针对“2018年将国有建设用地拍卖,因无法通过环评,2022年退还企业土地款、契税、基础设施配套等费用”问题。修改完善《中共保定市满城区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重大程序实施细则》《区政府工作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决策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履行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充分论证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确保能落地、见成效。
6.关于“乡镇改革不到位”问题
(8)针对“部分乡镇综合执法队员缺配,个别乡镇的执法队员无执法资格”问题。一是通过内部调剂,已配齐配强综合执法队员。将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空缺执法岗位及时补充到位。二是坚持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执法人员应办尽办,各乡镇共申请办理执法证件32人,通过率为100%。三是制发《关于加强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意见》,组织乡镇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开展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知识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关于“以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7.关于“引导新兴产业做强做大不够”问题
(9)针对“2022年,轨道交通装备等新兴产业规上企业纳税不高”问题。一是组织区领导、相关部门深入企业走访,广泛宣传新兴产业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企业应知尽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保定市满城区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扶持政策(试行)》等帮扶措施,全力做好企业发展中的资金、用地、环保、水、电、气等各类要素保障,为产业发展、扩大税源创造良好环境。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专业化招商、精准化招商,积极招引一批优质项目,为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三是利用好大数据云平台等系统,做好税收收入分析,同时对重点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形成销售情况、财务申报、税收预测配套式企业管理台账,坚持“一企一册”精准画像,确保重点税源税收收入“手里有账、心中有数”。有效利用征纳互动平台,督促纳税人进一步健全财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有针对性地宣传税收政策,为纳税人答疑解惑,进一步和谐征纳关系,增强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支持。2023年,新兴产业纳税共计1.76亿元,同比增长119.2%。
8.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10)针对“大气污染防治不力”问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持续开展抑尘、治企、管车、控煤等工作,狠抓末端落实,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度全区综合指数4.87,同比下降0.61%,全省排137名,较2022年上升16个位次,完成了全年任务目标。特别是巡视整改以来,2024年满城区综合指数为4.51,同比下降7.39%,全市排名第9,全省排名第90,同比提升47位;PM2.5年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82%,全市排名第9,全省排名第86,同比提升38位;PM10年平均浓度为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0%,全市排名并列第9,全省排名并列第99,同比提升39位;优良天数254天,同比增加29天,优良天数占比69.4%,空气质量主要考核指标创历史最好成绩。二是制发《矿山开采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逐点位核查,对私挖盗采行为露头就打,采取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处罚,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9.关于“保障和民生抓得不实”问题
(11)针对“城区未集中供暖且供气不足,居民冬季各自以天然气取暖问题突出”问题。一是分别和4家燃气企业足额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率100%,气量无缺口。同时,积极谋划城区集中供暖。目前保定市正在统一编制全市热力专项规划,满城区谋划实施了6个热力管网进城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二是强化资金保障,针对采暖季突发极寒天气导致用气量增加等特殊情况,财政部门预留天然气应急保供资金专项用于极端情况下购买应急气源,切实保障民生用气持续稳定供应。三是加强巡查监管,建立4个驻天然气保供企业工作组,24小时驻企做好保供监管、服务和燃气运行各项工作,协助企业做好民生用气调度和群众服务,确保各类保供风险和问题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解决。
(12)针对“部分事业单位和原国有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问题。印发《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欠费清理工作方案》,并成立以区长任组长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范围、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自2023年10月26日起每两周召开一次清欠工作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欠缴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纳。在完成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对所有缴费单位,建立欠费预警机制,确保不产生新欠费问题。
(四)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紧密”方面
10.关于“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13)针对“目前尚有流出土地未整改,仍有新增违法占地”问题。制定粮食安全整改方案和问题整改清单,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并确定整改完成时限。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纳入“三督一查”,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重点部门,督促相关乡镇抓好问题整改。2021年以来新增违法占地已全部整改完成。2022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范围内流出耕地已通过原址整改和异地补划等方式整改完成。同时,督促乡村两级加强前端预警防控,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确保长效监管不反弹。
11.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劲不足”问题
(14)针对“防贫中心设立以来一直未配备人员。驻村工作队经费未按要求拨付”问题。在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股,加挂区防止返贫工作中心牌子,增加事业编制4名(专用防止返贫工作),已配齐配强防贫中心人员。2023年年初财政预算安排了驻村工作经费,9月15日进行了追加,符合每年每个本级驻村工作队安排工作经费相关规定,并于2023年11月份全部拨付到位。
12.关于“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乏力”问题
(15)针对“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不够,至今没有省级以上商标品牌”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农业品牌专题培训,增强农产品生产主体品牌意识。邀请高校农业品牌专家、商标代理公司负责人开展了满城区农业品牌培训,增强了全区农业生产主体的品牌意识,开拓了基层农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思路,为今后的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录制满城区农产品宣传推介视频,利用新媒体平台多方位宣传满城农产品。2023年9月组织参加新华网客户端云助农计划、中国电商乡村振兴联盟的第七季幸福公益集市,2023年10月8日组织召开“满城草莓”区域公用品牌发布会,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举办了中国草莓之乡·2024年“满城草莓”文化节暨我最喜爱的“金草莓”品鉴评比赛,进一步提升了满城农产品知名度、美誉度。三是积极参加评选活动,满城草莓被评为“2023河北省我最喜爱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并被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2024年,满城桃、满城苹果、满城蜂蜜被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对“满城草莓”和“满城磨盘柿”进行重点培育,均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16)针对“村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问题。一是抓好省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落实落地和运营工作,全区24个项目均已投产见效,年增收益121.5万元。二是稳步推进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全区183个行政村均已成立合作社,其中土地合作社49个。目前,试点推进农服社5个。三是加强农村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2023年聘用99名区级农业职业经理人和14名大学生农业职业经理人;2024年聘用85名区级农业职业经理人和20名大学生农业职业经理人,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17)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用力不够”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组织各乡镇开展村庄清洁“刷村”行动,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在全省村庄清洁行动验收评比中,被评为“2023年全省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常态化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发现问题立即交办,明确整改时限,并督办整改,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提升。二是召开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大会3次,播放暗访专题片,助力问题整改,有效促进工作落实。三是开展问题厕所排查整改“回头看”活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改厕工作安排部署,学习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完善农村厕所“五项机制”。在组织开展问题厕所排查整改“回头看”工作中,坚持问题厕所动态清零方针不动摇,结合农村卫生厕所提质年活动,高标准进行问题厕所整改,针对痛点难点做到对症下药,聚焦重点问题、紧盯薄弱环节、强化规范管理,做到问题厕所随有随清,确保群众满意,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四是持续开展不间断督导检查,相关单位成立督导组,持续开展督导检查,有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3.关于“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
(18)针对“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重视不够、用力不足”问题。一是召开反诈联席会议7次,加大电诈犯罪打击力度和涉案资金追缴力度,挽回经济损失836万元。二是深入开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日常宣传,通过悬挂条幅、沿街LED显示屏等媒体播放公益广告。2023年9月公安分局开展第三轮入户走访活动,并于2024年春节前夕,再次向群众进行反诈入户宣传,共走访20万户次。2024年8月,组织25个反诈联席成员单位深入超市、广场、公园等重点场所进行深度宣传,发放宣传彩页1万余张。三是2023年9月份以来,向群众发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明白纸40万余份,组织观看反诈题材电影,防范电诈意识深入人心。
14.关于“应急处置机制不完善”问题
(19)针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有欠缺,多个应急预案没有专家评审意见书”问题。按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和《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对1个政府综合预案,19个专项预案和33个部门预案进行梳理,按时完成专家评审,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书。同时,举一反三,对各级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检查,通过编制部门自评、组织专家评审、开展预案演练等多种方式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制定完成应急预案评估。
(六)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15.关于“强化严的管理力度不够”问题
(20)针对“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有欠缺”问题。一是加大本地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梳理近两年查办的典型案件形成典型案例通报,案例包括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及金融、政法、生态环保、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1月以来,召开了全区警示教育大会2次,进行通报曝光,形成了有力震慑。二是精准制发监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把问题找准、原因析透、措施定实,提升以案促改的针对性、有效性。
16.关于“巡察工作质效不高”问题
(21)针对“2021至2022多轮次巡察,多个巡察组未发现问题线索”问题。一是强化业务培训,综合运用好条例规定的“12+N”种方式方法,注重总结经验技巧,不断提升巡察干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逐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通过互学联动,交流思想、共享成果,切实提高巡察干部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巡前沟通协作,进一步拓宽巡前信息通报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着力发现深层次问题和问题线索。三届区委第五轮、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共向相关单位发函53份,18个单位全面通报情况160余项。三是强化巡后评估,研究制定《巡察组工作质效考核办法》,从发现问题、问题线索、巡察报告质量等多个维度进行考评,促进巡察工作质效双升。三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4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6人;三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4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组织处理1人;三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67件,截至目前,已办结4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5人。
(七)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7.关于“日常监督虚化弱化”问题
(22)针对“2020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自行发现问题线索数量较少”问题。一是对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履职能力进行调研,查摆问题症结,强化教育培训。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面集中业务培训,并采取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方式强化学习,提升发现处置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能力。2023年9月1日至今,累计开展业务培训7期。二是建立“一月一清单”,逐月列出监督事项清单,督促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照单履职”。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自行发现问题线索数量占比大幅提升。三是将省委巡视交办的“未深入调查”问题交由相关科室开展复查复核,目前,相关问题已核查到位。
18.关于“执纪问责不严格”问题
(23)针对“个别干部在处分影响期内再次被处分,纪检监察机关未考虑从重情节”问题。一是开展专项评审,梳理近年来处分影响期内再次被处分的案件,对处分不适当的案件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已梳理出近年来处分影响期内再次被处分的案件6件,发现问题1件,已整改。二是严格按照党纪法规要求,正确区分不同情况,精准定性量纪,做到对每件案件定性量纪,合纪合法、合情合理。
(八)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四风’整治有短板”方面
19.关于“对‘关键少数’监督不够”问题
(24)针对“2020年以来,区纪委监委给予乡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党纪政务处分比例不高”问题。一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制发《关于深入开展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示》,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对所包联单位(乡镇)党政机关“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二是加大违纪问题查处力度。拓宽线索渠道,深入挖掘案件线索。2020年1月至2024年1月,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乡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10人;自巡视反馈以来,截止到2025年2月,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乡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14人。
20.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
(25)针对“抽查发现个别村仍存在非正规票据或白条入账”问题。一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自查自纠,加强乡村两级财务人员管理培训,全面提高村级财会人员政策及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农村财会人员师资培训班”培训3次,举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班9期。2023年11月,组织各乡镇对20%的村进行审计,未发现2023年下半年存在非正规票据和白条入账等“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二是将农村集体“三资”问题纳入区委巡察范围,三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已完成对乡镇“三资”管理的督导检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2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26)针对“个别干部收受他人财物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问题。一是2023年9月以来,先后制发《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执纪,驰而不息纠治“四风”。2023年9月至2025年2月累计发现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21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2人。二是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通报力度。2023年11月8日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曝光了近两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类案件5件6人,2024年7月11日通报典型案件5件9人,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凸显。三是2023年9月15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紧盯“违规吃喝”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
(九)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方面
22.关于“选人用人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27)针对“乡镇科级干部缺配较多,有的空缺达1年”问题。一是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统筹谋划。建立乡镇领导岗位缺配情况台账,梳理符合提拔条件干部名册,结合乡镇党委意见,研究酝酿乡镇领导班子配备意见,不断提升统筹谋划力度。二是加大乡镇干部配备力度。统筹全区干部资源,分2批次对乡镇领导岗位进行调整补充,配齐全部领导岗位。后续持续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分析研判,对空缺的领导岗位及时优化补充。
23.关于“高端人才引进工作乏力”问题
(28)针对“人才准备金不足,2022年燕赵英才卡持卡人新增较少”问题。一是综合考虑2023年各项人才工作所需配套资金,申请追加人才发展准备配套资金,目前已落实到位。二是积极对接辖区重点企事业单位,通过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组织其申报燕赵英才卡,共33人获批燕赵英才卡B卡,对已申请通过的持卡人提供相应的待遇落实保障措施。
24.关于“量化考核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29)针对“考核评优比例过高,个别干部受到处分,年度考核仍为‘称职’。2020至2022年度考核办法印发较晚”问题。一是2022年度领导班子评优比例控制在30%以内,科级干部评优比例控制在25%以内。2023年度印发考核办法对评优比例做出规定并按要求严格执行,2023年度领导班子评优比例在30%、领导干部评优比例在25%以内。二是强化组织部与纪委监委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干部受处分情况,逐一分析研判,确保干部年度考核档次准确无误。三是针对2023年度《保定市满城区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试行)》5月份印发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增强时间观念,强化沟通对接,2024年度《满城区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于4月份印发。今后,将继续严格把握时间节点要求,及时与省、市对接,提前谋划,及早印发到位。
(十)关于“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到位”方面
25.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30)针对“党务工作者力量薄弱”问题。梳理乡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党建办主任缺配情况并建立台账,充分征求乡镇党委关于领导班子配备意见,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经三届区委第86次常委会、第90次常委会研究通过,补充了3名副书记、6名党建办公室主任、1名组织委员,乡镇党务工作者实现全额配备。
26.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弱项”问题
(31)针对“2020年以来,个别已完成转化的村党组织再次被定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问题。一是将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纳入全年党建任务清单,定期开展“全覆盖”式排查,落实“四个一”(1名区级领导联村、1名乡镇干部包村、1个区直机关单位结对、1名第一书记驻村)整顿措施,挂账督办,确保有效解决、如期转化。2023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已全部实现转化。2024年排查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重点村,全部实现转化。二是深入实施村党组织分档管理,向评定为D档的村发放提醒预警卡,对存在问题进行定向督办、跟踪管理,有效防止问题反弹。
27.关于“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
(32)针对“2021年换届以来,仍有部分农村党员和‘两委’干部因酒驾醉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问题。一是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监督,严格落实“三审一谈”工作机制,2023年、2024年将不适宜继续留任人员及时清理出村干部队伍,形成强大震慑作用。二是每年1月份和7月份,由乡镇党委书记与所辖村党组织书记开展一轮全覆盖“一对一”提醒谈话,树牢规矩意识。三是开展“酒驾醉驾教育整顿月”专项行动,结合党员活动日等通报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对干部、党员进行警示教育。建立健全职能部门的联查机制,每月定期推送研判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强化追责问责力度,从源头上遏制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充分发挥乡镇纪委“第一防线”作用,运用“三会一课”,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十一)关于“履行整改责任和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上用力不够”方面
28.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33)针对“部分村仍存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对《满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学习培训,2023年9月组织各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会人员参加市农业农村局“农村财会人员师资培训班”,2023年11月举办农村基层会计培训班,2024年6月至9月,举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班9期,进一步提高村级财会人员业务素质,提高“三资”管理水平。二是先后制发《满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保定市满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若干规定》,2023年9月至11月,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摸清满城区农村集体“三资”底数。通过对农村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部分村白条入账、村集体土地出租或处置程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的全面整改,进一步提升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完善乡镇定期自查,区直部门一线指导工作机制,确保规范运行。已将农村集体“三资”问题纳入区委巡察范围,在三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培训班上,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了农村财务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巡察指导能力。建立农村集体财务审计机制,2023至2024年对20%的乡村进行了审计,突出对“三资”管理不规范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29.关于“整改日常监督缺位”问题
(34)针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只是研究部署了自身牵头负责的具体问题,对其他牵头部门负责的具体问题监督缺位”问题。一是2023年10月10日制发《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保定市满城区反馈意见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办法》,明确了监督对象、内容、办法和要求,把日常监督贯穿于巡视巡察整改全过程,逐一评估整改、对账销号。二是2023年9月25日制发《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保定市满城区反馈意见整改监督清单》,共梳理出11方面,36项具体监督内容,明确了整改事项、责任单位、目标措施、完成时限、监督单位等,并对36项整改任务涉及到的责任单位下发工作提示40份。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包联分工,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跟进监督,督促各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三是2023年12月研究制定《中共保定市满城区委组织部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试行)》,对各单位巡视巡察整改情况进行日常调度,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30.关于“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
(35)针对“存在‘过关’思想,边改边犯、改后又犯问题突出。2020年省委巡视反馈2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本轮巡视发现个别问题出现反弹”问题。一是将未整改到位问题纳入本轮巡视整改监督清单,下发督办函17份,督促其立即整改到位,并认真分析问题反弹的原因,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根据各单位反馈,目前涉及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制发《保定市满城区纪委监委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建立评估机制,形成长效机制,规范和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推动巡视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31.关于“整改提升方案未落实”问题
(36)针对“上轮巡视整改后出台的《工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未落实”问题。一是通过财政加大投入、申请专项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与保定国家高新区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园区“五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市西二环北延建成通车。2024年9月,开发区实现了集中供水,开发区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大幅跃升。目前,开发区已出让地块和拟出让地块均能实现“五通一平”。二是严格招商引资项目标准。制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开发区“标准地”控制性指标的通知》,并制定了制式的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开发区在招商引资前期谈判时明确引入项目的“5+N”标准,在项目投资协议书中予以明确约定。2024年,开发区严格按照项目投资建设协议要求,及时与项目方签订了开发区工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并制定了落实“标准地”投资项目奖惩办法。对入园项目将进行全过程履约监管。2024年实现了园区内工业用地100%“标准地”出让。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满城区将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持续用力抓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推动整体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一)持续深化问题整治。进一步加强对深化巡视整改成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持续跟踪问效,坚决防止反弹,确保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巩固拓展工作成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持续剖析深层次原因,不断完善整改措施,严格监督执纪,切实做到“解剖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
(三)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全链条发力、全系统检视、全方位治理,对标对表巡视整改标准,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梳理完善已有制度,着力打通制度堵点,持续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促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2-7071112;邮政信箱:保定市满城区中山西路1号(邮编072150);电子邮箱:xwzhy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