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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5-09-09 16:00:46

根据省委部署,2023年4月23日至6月2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张家口市下花园区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下花园区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管党治党、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抓手,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区委书记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坚持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及时成立以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3个专项小组,区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专项小组全部由区领导牵头负责,分领域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巡视整改以来,区委书记组织召开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6次、区委常委(扩大)会会议10次,专门研究调度巡视整改各项工作。

(二)坚持从严从实,全面落实整改。针对巡视反馈的13方面38个问题,逐项分解、逐一分析,细化分解成66个具体问题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牵头区领导、具体责任部门、人员、标准和时限,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建立周进度、月报告制度,区委书记适时调度、牵头领导督促指导、牵头单位每周调度的工作机制,有效防止虚假整改、选择性整改和以下级整改代替上级整改现象发生,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三)坚持统筹推进,健全制度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一,围绕省委书记倪岳峰提出的“六个意识不强”问题和“强化六个观念”要求,围绕制约下花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队伍建设,坚持标本兼治,已建立各类规范性制度机制28个,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期间,区委常委会班子认真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进行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力推进了整改落实,为推动下花园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13方面3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正在整改3个。

(一)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实”问题

(1)针对“2021年以来,区委召开常委会会议110次,仅有20次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问题。完善《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区委召开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

(2)针对“理论学习浅表化、形式化”问题。细化《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1次,每年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辅导不少于4期;每年集中封闭学习1次,每次不低于3天;每年依托红色资源教育基地集中开展一次思想教育实践。制定完善《下花园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关于在全区加强理论学习的工作措施》,对各级各部门加强理论学习提出要求。

(3)针对“有的区委常委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问题。向全区处级领导印发《关于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提示函》,要求涉及相关问题的区委常委重新撰写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和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就照抄照搬问题进行自我检视、剖析、整改;区委班子也针对该问题对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完善,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全区所有处级领导就此问题开展自查,针对照抄照搬作出深刻剖析,严禁杜绝照抄网上原文现象发生,自查整改后的心得体会报区委组织部,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2.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

(1)针对“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转型发展步伐不快,围绕中国式现代化河北篇章制定的举措,缺乏结合本地实际的创造性、创新性谋划”问题。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转型发展,围绕中国式现代化河北篇章,充分发挥下花园区在区位、交通、生态等方面的比较优势,进一步突出“商贸物流、文旅康养、现代制造”三大产业,创新制定一系列行动方案和具体举措,加快建设全省环京协同养老重点区域试点和全市对外开放节点城区。

(2)针对“商贸物流产业”问题。已制定出台《现代商贸物流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年—2026年)》,编制《商贸物流发展规划(2023—2027年)》。围绕商贸物流产业,全力推进中欧班列项目,2023年8月29日,首趟班列发往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12月13日驶回,实现了双向对开、双向贸易。同时,全力推进京西陆港物流产业园项目,依次有序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基础设施建设。

(3)针对“文旅康养产业”问题。打造声光秀特色蝶恋花文旅小镇和石佛山国家级登山步道,将工业遗址文化、自然康养资源等纳入产业发展大局,初步形成本地特色的文旅融合产业。围绕打造环京重点县区有利时机,制定《关于加快建设京畿福地、老有颐养的乐享下花园行动方案(2023年—2027年)》,对康养产业做出科学规划,通过推进重点康养项目,建设高端智慧康养社区等措施,持续推进重点康养产业项目实施,加强与北京康养项目合作对接,持续扩大交流宣传,推广文旅康养资源,下花园区被列入全省环京协同养老重点区域试点。

(4)针对“现代制造产业”问题。加快产业体系建设,制定《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方案》,坚持抓大、育小、培优,全力支持企业提能升级,现代制造业企业已增至38家。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29%,居全省6个同类内县区第2位。推动规上企业工业设备上云,列入市重点规上企业工业设备上云6家,目标任务已经提前完成。

3.关于“‘首都两区’建设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对水源涵养重视不够”问题

(1)针对“辖区内4眼监测井闲置”问题。现已对4眼闲置监测井进行维修维护,为每眼监测井安装自动水位监测设备,动态监测掌握地下水位变化情况。

(2)针对“7176米中水回用管网长期闲置,污水处理厂日产8000吨中水未利用、直排洋河”问题。污水处理厂已与下花园发电厂签署中水回用协议,当前已利用中水管网给发电厂绿化用水、扬尘抑制喷洒和冷却用水;同时,已实施“下花园区中水回用工程建设项目”并配建1200米中水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至东河泵站,用于河道景观补水。2023年中水回用利用率55%,2024年中水回用利用率58%,污水处理厂排入洋河中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待2026年大唐发电厂2×66万千瓦供热调峰项目建成后,日使用中水8000吨以上,利用率100%。

(3)针对“洋河两岸鱼塘长期排放废水”问题。充分发挥河(湖)长巡河管护作用,加大监管力度,实施动态管理。洋河右岸静居山庄垂钓园原为洋河治理景观湖,已于2023年9月底关停,恢复景观湖功能。

(二)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有短板”方面

1.关于“推动转型发展质效不高”问题

(1)针对“全区高新技术企业仅7家,占全部企业0.38%”问题。建立企业服务工作台账,制定企业政策宣讲和服务计划,组织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对接会,持续加大对接省厅市局的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保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后劲,2023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全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占全部企业的0.42%。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年内已新申报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6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1家。

(2)针对“规上工业企业18家,纳税超千万的仅1家”问题。加大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力度,新增落地企业5个,培育3家链主企业,并延伸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加大现代制造集中承载力。2023年新增2家规上工业企业,相关企业成为第2家纳税超千万元企业。2024年新增1家规上工业企业,预计产值可达1亿元以上,成为经济新增长点。

(3)针对“省级开发区共有工业企业9家,2021年以来仅新增1家,园区亩均税收0.96万元”问题。持续加大招引项目力度,引进新工业企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使园区亩均税收持续增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截至目前,开发区现有落地企业38家,生产性企业9家。其中,2023年新投产企业2家,2023年底实现亩均税收1.979万元,增长106%。2024年上半年新投产企业1家。2024年上半年实现亩均税收2.52万元。

(4)针对“经济发展活力不足,2023年一季度固投同比下降21%”问题。优化土地供给、拓展融资渠道、精简审批手续、常态化跟踪服务,扎实做好已立项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开工、达标入统。2023年29个城乡类项目及5个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开工入统,氢燃料、经开区道路及基础设施等10个项目竣工,同比增长0.2%。

(5)针对“市场主体较2022年底减少171家”问题。制定《扶持发展市场主体工作方案》,将工作包联到组,责任到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吸引更多投资者。开展无证无照查处行动,引导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截至2023年底,全区市场主体净增965户,实现市场主体稳步持续增长。

2.关于“抢抓重大战略机遇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2021年以来,常委会研究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仅1次”问题。定期研究“首都两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等工作,2023年,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2次、工作推进会4次。2024年,区委常委会学习研究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4次。

(2)针对“落地4个北京项目均未投产达效”问题。由于市场因素,4个项目终止投资,针对此问题举一反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项目包联,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加强项目承载能力。巡视整改以来,全区共对接京津98家企业、91个项目,共实现京津项目签约10个,其中落地项目5个,引进央企子公司3家,招引央企工作全市第1。

(3)针对“投资4.5亿元建成两年多的11.4万平方米高铁产业园,至今没有项目签约”问题。拓宽招商宣传途径,加强对接客商力度,2024年3月,与一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利用北环高铁产业园2号楼(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实施康养示范区项目建设。2024年11月,与一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利用高铁产业园1号楼(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建设集办公、酒店、展示于一体的展销合作平台。2024年12月,与一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利用4号楼(建筑面积2428平方米)实施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

(4)针对“打造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进展缓慢,谋划的15个文旅项目仅落地1个”问题。在谋划的15个文旅项目中,鸡鸣山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洋河河谷旅游开发二期项目、全民健身中心提升建设工程等7个项目已落地。

(5)针对“石佛山国家级登山健身步道5年来未承办过体育赛事”问题。积极对接赛事资源,石佛山健身步道入选2023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2023年11月举办第一届“活力花园 奔向未来”越野挑战赛,全国1000余人参加比赛,推动了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

(6)针对“‘千年文化名山’鸡鸣山4A级景区70年经营权2006年承包给个人后,投入断档,游客匮乏”问题。督促运营方积极推进鸡鸣山4A级智慧景区改造提升,2023年开展书画展、摄影赛、桃花节交友等各类活动200多场次,6万多人次参与,游客较2019年增幅达352%。2024年鸡鸣山文化庙会接待游客2.8万人次,2023年9月以来共计接待游客5万余人次,同比增长10%。

3.关于“解决民生问题的力度不大”问题

(1)针对“全区30岁以下教师仅4名,占比0.9%”问题。招聘补充年轻教师,做好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逐年合理补充各层次、各学科教师。30岁以下教师总数达到15名,占比从0.9%提高到3.5%。

(2)针对“2021、2022年小升初生源流失率为45.2%、31.8%”问题。制定《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强课堂管理和驻校教研,加强与市域内优质学校的交流学习,对接北京名校,定期开展授课交流,提升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2023年小升初生源流失率19%,较2021年的45.2%下降了26.2个百分点,较2022年的31.8%下降了12.8个百分点。

(3)针对“打造医联体的意识不强”问题。加强与河北北方学院附属医院对接合作,邀请专家进行临床业务培训,增强本地诊疗能力。

(4)针对“医疗资源配置不足”问题。依托医共体建设整合资源,投入资金350万元,新增飞利浦DR、日立0.3T核磁、飞利浦64排128层CT等设备;制定人才发展规划,控制人才外流,以小专科带动科室特色,提升医院诊疗水平。

(5)针对“2021年开工建设的中医楼项目处于停工状态”问题。中医楼项目与原施工方通过法律途径终止合同,2024年7月19日中医楼后续工程重新招投标,8月5日完成项目监理单位招标工作,9月30日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毕,10月1日开工建设。

(6)针对“异地就医群众人数逐年增多”问题。邀请北京知名医院专家定期坐诊、会诊,引进先进的医疗技术,使本地患者不出区就能享受到北京等大医院的诊疗服务。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门诊就医43101人次,较上年同期增加6064人次,住院1179人次,较上年同期增加119人次。本地就医人数明显增加,异地就医人数有所减少。

(三)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用力不足”方面

1.关于“对‘三农’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1)针对“2022、2023年未传达学习‘中央一号’文件”问题。将传达学习“中央一号”文件列入区委常委会议题计划。2024年1月,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针对“未专题研究、安排部署粮食安全工作”问题。按照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要求,每年召开一次粮食安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区粮食安全工作。2023年10月24日,召开全区粮食安全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粮食安全工作。2024年1月25日,区委常委会听取2023年粮食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2.关于“围绕‘土特产’破题不深”问题

(1)针对“近3年仅引进1名农业技术人才”问题。已引进全职专业技术人才1名,协助型专业技术人才1名。

(2)针对“没有农业龙头企业,6.4万亩杏扁以销售原果为主,产品附加值低”问题。大力发展杏仁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引张家口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到下花园区,进行杏扁加工生产,年加工量预计达2500吨。

(3)针对“全区46个村中部分村没有经营性收入”问题。制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方案》《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的意见》,有效盘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持续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截至2023年底,集体经济收入十万元以上的村39个,五万元以上的46个,其中,有经营性收入村达到45个,占全区总村数98%。

(4)针对“农业合作社相关”问题。加强指导工作力度,对合作社运营情况进行摸排,开展了空壳合作社整治行动,对经营不善的合作社精准制定帮扶措施,促进空壳合作社恢复正常经营,空壳率控制在10%以内。

3.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力度不大”问题

(1)针对“截至2022年底,537座厕所未完成整改”问题。明确整改期限,加强督查督办,537座改造任务已于2023年8月底全部完成。

(2)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仅41%”问题。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通过与改厕有效衔接,选择分散式即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等治理模式,完成2023年度2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治理率达到45.7%,提前完成市定目标。

(3)针对“破解农村人口流失问题办法不多,面临空心村风险”问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大力发展农业、文旅、民宿等产业,增加就业岗位,吸引农村青年返乡就业创业和外地人居住。投资近2000万元,实施主动健康功能农业园、石佛山野菜示范园、登山步道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当地40%农村劳动人口就业,农民年人均收入增加1.5万元,受益群众200余人,吸引7名优秀人才返乡创业。结合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农村厕所改造工程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提升村容村貌,“空心村”生存状况得到改善。

(四)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不到位”方面

1.关于“重点领域改革不彻底”问题

(1)针对“路政管理所、运输管理所、城市客服管理所、下花园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4个单位撤销后,人员、资产未划转至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问题。路政管理所等4个单位撤销后,人员、资产划转,按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一部署、同步推进。

(2)针对“30家区属企业未与职能部门脱钩,政企不分,多头管理”问题。建立《进一步理顺政企关系的实施办法》,对30家企业全部集中统一监管,其中一级企业11家全部由出资人履行出资人职责,进行统一监管;二级及以下子公司共19家由上级出资企业履行职责,分层分级进行监管。

(3)针对“存在执法人员无执法证”问题。已为涉及人员全部办理执法证件。

2.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力度不大”问题

针对“10项审批事项应转未转”问题。立行立改,逐一签订《划转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交接书》,已于2023年5月全部按时划转完成。

(五)关于“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破解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办法不多”问题

(1)针对“全区商品房存量”问题。成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实施意见》,一企一策,有序推进房地产项目的健康发展。成立下花园房地产业协会,组织房开公司举办房展会等营销活动,有效促进房地产销售。2024年商品房销售807套8.3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

(2)针对“27个在建项目中部分处于停工状态,存在房屋逾期交房”问题。成立保交楼专班,开展“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11个项目已全部开工,524套房屋已交付,剩余482套和业主协商,业主表示理解和认同。同时加大银企对接力度,积极争取与农商行、农发行融资信贷,缓解资金问题。

(3)针对“居民办证难”问题。成立化解“办证难”工作专班,从法律关系、权利义务、责任后果等方面,对完成规划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的项目或楼幢,房屋首次登记已实现当天办结,办证群众缴纳契税后即可申请转移登记。

2.关于“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问题

(1)针对“2023年1至4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问题148条,巡视期间又发现337条”问题。大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通过运用“提示卡、告知单、督办函、整改令”等方式,递进式推动,“点对点”督促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截至2023年12月底,在1至4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中发现的148条问题及巡视期间发现的337条已全部整改到位。

(2)针对“某集团下花园电厂发电机组超期服役”问题。开展3号机组大修工作,对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三大主机及金属管道进行全面检修和检测。委托该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对3号机组进行寿命评估,经省发改委同意延期运行。

(3)针对“漏氢”问题。重新更换乙号氢气冷却器密封垫,同时对其他三台氢气冷却器密封垫进行更换,消除安全隐患。  

(六)关于“‘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欠缺”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抓得不紧”问题

针对“区委书记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投入精力较少。2021年以来,未对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问题。区委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年度监督谈话计划,定期研究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按要求和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开展谈心谈话,尤其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约谈提醒。召开全区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与全体处级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集体谈话。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以来,结合日常工作、任职谈话等,与18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关于“监督管理下级‘一把手’不严格”问题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审’工作不到位,对纳入审计范围的下级‘一把手’没有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科学调配现有审计力量,采取抽调、聘请第三方等方式开展审计工作。2023年底已完成6名“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47名“一把手”的经济责任审计从2024年列入审计项目计划,按计划逐步推进完成。

(2)针对“2021—2022年区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中没有提及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内容”问题。2023年已将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内容纳入区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中。

(七)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扎实”方面

1.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主动”问题

(1)针对“2021年以来,8名区领导未参加过分管、包联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反馈工作会议”问题。召开专题常委会,集中学习“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完善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提醒机制。研究2023年度《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区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区委常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和《区纪委监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责监督责任清单》。

(2)针对“有7个单位未专题研究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问题。区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加强领导班子监督提醒,督促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常态化组织教育预防提醒,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落实到位。2023年,对市管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会,对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组织召开全区重点工作提质增效监督提醒会,加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提醒,责令7个未专题研究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单位及时整改,并向区委作出深刻检查。

2.关于“巡察工作质效不高”问题

(1)针对“对巡察工作保障力度不大,巡察机构编制10人,长期缺配3人,副主任空缺2年”问题。通过招录公务员、调任等方式,配齐配强巡察队伍力量,2023年3月已配齐巡察办副主任和3名工作人员。

(2)针对“2021年以来5轮巡察21个乡科级党组织发现问题线索为零”问题。区纪委书记与区委巡察办主任、各正科级巡察专员进行谈话,压实巡察机构领导责任。通过细化巡察监督重点、加强专业化人员抽调力度、提高巡察培训的专业性、针对性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区委第四轮巡察共发现问题309个,问题线索6条,问题质量及问题线索数量都较前几轮巡察工作有了显著提升。

(八)关于“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方面

1.关于“政治监督不紧不实”问题

针对“2021—2022年区纪委监委没有制定‘首都两区’建设政治监督方案,对职能部门履职监督不力,洋河两侧污染问题禁而不绝”问题。一是区纪委监委制定完善了2023年“首都两区”建设政治监督工作方案,围绕“首都两区”建设开展了4轮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4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定期召开监督工作会,围绕“首都两区”建设重点问题和洋河两侧污染禁而不绝问题,督促各责任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问题整改落实,严查失职失责行为。巡视以来,花园乡、城管局等责任单位每月开展洋河入河排污口巡查,常态化做好河道两侧垃圾清理工作,洋河两侧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2.关于“派驻监督和基层纪委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2021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均未参加过派驻单位党委(党组)会议”问题。召开会议研究派驻工作,督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参加派驻单位工作会议、指导组织生活会,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强化派驻监督职能。要求各级各部门与派驻机构积极会商通报、联合监督执纪。巡视以来,3个派驻机构积极参加派驻机构民主生活会、工作推进会及党委(党组)会8次,并提出工作建议。

(2)针对“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监督16个单位,发现线索为零”问题。健全完善“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采取“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形式抽调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直接参与案件查办,让抽调干部零距离直面案情,丰富办案经验,以实战补齐基层案件查办短板。

(九)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的作风和腐败问题力度不大”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问题

针对“安排防火队工作脱离实际”问题。印发《下花园区加强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结合全区各村村庄位置分布、常住人口、年龄实际情况,按照“按人数不足的村,两个相邻村合并组建1支队伍”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防火队伍结构,全区共组建村级队伍36支。其中,段家堡乡组建5支,同时将乡级10人专业队伍安排到各重点村进行协助防火,目前该乡村级半专业队伍60岁以下人员比例提高至66.6%。

2.关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时有发生”问题

(1)针对“个别部门对扬尘污染问题置若罔闻,区领导批示后仍不处置”问题。深入开展“四为”干部工作,每月上报“四为”台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干部进行甄别,从严从速进行处理。

(2)针对“有的单位处置违章建筑推诿扯皮”问题。对相关人员依纪依法进行处理,督促各责任单位对案件深刻剖析,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严格”问题

针对“2021年以来,反映村干部‘三资’问题的信访逐年上升”问题。一是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检查。2023年共发现问题12个,完成整改12个;办结问题线索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1人,追回涉案款77.2万元。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组织业务人员学习培训,切实压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责任。二是积极推进“三支队伍”建设,补充人员空缺,确保“三支队伍”配齐配强,制定了《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督促各乡开展纪法宣传教育,组织村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组织财务人员开展财务制度培训,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

(十)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不够坚强有力”方面

1.关于“破解难题的担当精神不强”问题

针对“接续推进民生项目力度不大,体育场改造项目3年未建成,北外环改造项目历时4年未竣工,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持续发挥党政班子领题攻坚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通报项目进展、集体会商研究。积极协调各施工队伍,紧盯施工进度,倒排工期。体育场于2023年10月中旬竣工并投入使用。北外环已具备通车条件。

2.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

针对“常委会议事规则未明确需上会研究的资金额度,2021年以来有14笔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使用未经常委会研究”问题。完善区委《关于建立健全“十项机制”切实做到抓整改促提升的实施意见》和《区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大额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上会研究的额度,对大额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区本级预算安排的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类大额项目资金以及上级专项资金、政府债券资金等,在资金支付前及时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审议。2023年11月12日,区委常委会研究支付2023年第九批政府债券资金事宜。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针对“2022年度区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因问题查找浮于表面、剖析原因不深刻,被市委责令重开”问题。一是2022年度区委常委民主生活会被责令重开后,区委高度重视,先后召开3次区委常委会会议、2次专题会议,对问题查找浮于表面、剖析原因不深刻立行立改。经请示市委同意,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市委督导组到会指导并给予肯定。二是严格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加强制度保障,对区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各环节进一步明岗定责,强化对照检查材料前置审核把关,尤其是对区委常委会班子及常委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撰写提出具体要求,避免再次出现检视问题不深刻现象。同时,成立督导组,覆盖式检查全区各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材料,保证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质量。2023年召开的区党政领导班子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2024年初召开的区委常委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得到包联指导市领导和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方面

1.关于“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

针对“年轻后备干部严重不足,30岁以下科级干部仅2名”问题。加大公务员、事业编招录和硕博人才引进力度,注重补充紧缺的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和专业性较强年轻干部。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建立健全党委(党组)推荐、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年度考核推荐等多维度推荐机制,在重大斗争一线和日常工作中深化对年轻干部的考察识别了解,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2023年以来,已将30名优秀年轻干部纳入副科级拟重用干部储备库,6名30岁以下年轻干部提拔重用进乡街领导班子,目前现有30岁以下科级干部7名。

(十二)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

针对“常委会未专题研究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2020、2021年度没有确定基层党建考核等次”问题。一是将2023年《党支部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提交常委会,专题研究全区党支部建设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二是印发《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确定基层党建考核等次。2024年1月,组织召开2023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共确定7个党(工)委书记为“好”的等次,并将考核等次与个人年底考核结果挂钩,对没有达到“好”等次的年底不予评为优秀。

2.关于“对农村干部管理不严”问题

针对“2021年以来,8名村‘两委’正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占比17.4%”问题。一是由各乡党委书记对2021年换届以来受处分村“两委”干部开展警示教育谈话,每季度与村党组织书记开展一次“1对1”提醒谈话。二是全面落实村“两委”干部三审一谈机制,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村干部管理监督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每季度与纪委、信访、网信、巡察等部门对接一次,每年组织纪委、公检法等部门开展一次村“两委”干部覆盖式联查,每两年覆盖式开展一次各行政村经责审计。2023年已完成10个重点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同时,对全区46名村党组织书记开展了2轮“1对1”提醒谈话。

3.关于“基层党组织党章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对6个区直部门、15个村(社区)上墙制度整改情况重点盯办,全覆盖检查更换情况,并全区通报。同时,对全区党员教育活动阵地全覆盖督导检查,发现问题15个,现已整改到位。二是印发自查整改工作提醒函,压实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对所属支部对照新党章内容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十三)关于“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质量不高”方面

1.关于“巡视整改质量不高”问题

针对“对上次巡视反馈的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至今没有明确应提交常委会研究的资金额度,大额资金使用仍然不提交常委会研究”问题。该问题与第10个方面“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常委会议事规则未明确需上会研究的资金额度,2021年以来有14笔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使用未经常委会研究”属同一问题,整改措施一致。

2.关于“巡视整改成果运用不好”问题

针对“常委会未研究省委安排部署的‘三个专项’整治,仅制定了违规套取医保资金专项整治方案”问题。区委常委会2023年专题听取了“三个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常态化研究巡视整改及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坚持将省委安排部署的重点任务和专项整治纳入区委常委会研究落实,制定《防范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实施方案》《“僵尸企业”闲置土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针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完善项目管理和资金拨付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针对“僵尸企业”闲置土地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僵尸企业”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针对违规套取医保资金专项整治,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不断巩固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持续狠抓整改。强化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全面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对需要逐步解决、长期坚持的,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对没有全面完成的,认真落实周进度、月报告制度,区委主要领导、区级分管领导分级加强督导督办、协调调度和实践指导,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所有问题按预定期限完成整改。

二是强化建章立制,严格制度执行。坚持举一反三、源头治理,从巡视反馈问题汲取经验教训,紧盯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持续拧紧制度执行的“螺丝钉”,全面提高制度执行率,让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硬杠杠,从根本上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

三是强化成果转化,加快转型发展。把这次巡视问题整改落实作为推动下花园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与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和张家口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认真研究谋划,积极主动作为,推动下花园区各领域各方面高质量发展,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下花园区落地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3-5187728;邮政信箱: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府前街1号政府楼409室;电子邮箱:xhyqwbz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