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5-09-09 16:00:46
根据省委部署,2023年4月23日至6月2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河间市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河间市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狠抓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抓整改。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河间市情况反馈会议后,立即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向下一级党组织印发《转发省委第六巡视组关于巡视河间市的反馈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研究。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存在的普遍性、共性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二是强化组织保障,率先垂范抓整改。成立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选人用人、巡察工作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均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成员。市委书记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案件督办,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针对省委巡视组向其本人反馈的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推动巡视整改各项工作走深走实。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16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2次,持续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标准不减、力度不降、干劲不松。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抓整改。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问题细分为13大项59个具体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巡视整改与主题教育有机结合,紧扣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清单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清单,相互开展批评,深刻剖析根源,精准制定措施,确保巡视整改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把巡视整改监督纳入日常监督工作范围,坚持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和突击督查相结合,广泛深入了解各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实现日常监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四是突出建章立制,举一反三抓整改。坚持点对点和举一反三相结合、健全完善旧制度和精准制定新制度相结合,共出台相关制度机制35项,切实起到堵漏洞、固根本、管长远作用。同时,举一反三,建立《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共性问题清单》,放大巡视整改效应。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方面
1.关于“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用力不够”方面
(1)针对“2020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仅研究1次京津冀协同发展事项,未形成具体工作举措”问题。2023年以来,召开8次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上级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对协同发展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召开专题调度会,就协同发展、对接服务雄安新区情况进行现场调度。按照“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什么时间干成”四个干工作机制,制定落实清单,细化目标、任务、责任。目前,共承接京津项目27个,总投资88.3亿元。
(2)针对“作为国家发改委批准实施创建的京津冀唯一一家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其核心项目京津冀再制造产业园是河间市承载京津项目的重点园区,目前入驻北京企业仅1家、无天津企业”问题。基地内京津冀再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已交付使用,已签约入驻企业88家,其中北京企业2家、天津企业1家。产业园二期项目正在有序推进,目前11栋厂房主体已完工,拟于2025年底交付使用。
(3)针对“‘京津研发、河北转化’落实不力,2021、2022年未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问题。6个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特派团与企业合作顺利进行,攻克多项核心技术,成果转化多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经费50万元分别列入2023年和2024年财政预算。2024年,河间吸纳京津技术合同16亿元。
2.关于“对接服务雄安新区有差距”方面
(4)针对“发挥雄安周边市作用欠缺”问题。制定《河间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由县级领导担任“链长”专班推进,深入挖掘并明确河间集群与雄安的对接点和配套点。组织产业集群头部企业赴雄安新区开展技术、人才、产销、管理对接。通过朔黄铁路实现“公转铁”“散改集”,大宗物资钢铁水泥在河间下站,向雄安新区供应物料,服务雄安建设。2023年12月,省政府正式批准河间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联动创新区。
3.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要求不到位”方面
(5)针对“未组织企业参加中东欧国家的合作论坛、峰会等展会”问题。组织企业参加中国-中东欧国家(沧州)中小企业合作论坛,签约外资项目1个。2023年1至11月份对中东欧国家出口2661.8万元人民币,占出口总额的2.1%。2024年进出口总值23.53亿元,位列沧州第4,同比增长53.4%,位列沧州第1,其中出口总值21.77亿元,同比增长53.17%;进口总值1.75亿元,同比增长56.3%。
4.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方面
(6)针对“推进‘退林还耕’进度慢”问题。根据2022年变更调查数据库成果以及2023年上半年变更调查数据库地类,足额补划了耕地。进一步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方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数量达到划定目标。
(二)关于“以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推动项目建设力度小”方面
(7)针对“新上项目数量少、体量小”问题。制定详细招商计划,分产业、分组进行精准招商。2023年以来,共签约项目100个,总投资126.39亿元,落地项目50个,总投资93.72亿元。
(8)针对“专项债项目推进慢”问题。2023年6月份结存项目的专项债券资金已全部整改完成。加强专项债项目谋划审核,做到项目成熟一批、债券申请一批、项目施工一批。
(9)针对“头部物流企业项目推进慢”问题。项目二期施工许可证于2023年9月20日办理完成,1号供应链车间基础完工,钢构主体框架搭建完毕,室外管网基本完工,泵房主体施工完毕。完成入统投资3950万元。
2.关于“推动创新发展有差距”方面
(10)针对“2022年底,河间市在省科技厅科技创新能力评估中位列全省第28位,较2021年下降18位,2021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同比下降6.7%”问题。制定《河间市2023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提升实施方案》,落实各种惠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23年河间市在省科技厅科技创新能力评估中位列全省第23位,较2022年上升5位。2022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同比上升72%,2023年全社会研发投入较2021年相比上升29%。
3.关于“统筹治理生态环境工作有差距”方面
(11)针对“2022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河间市举报环境污染案件均查实,案件数量居沧州首位”问题。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检查企业108家,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第三轮省环保督察日均举报数量与上一轮相比下降了55%。
(12)针对“大气环境主要指标不降反升”问题。2024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59,同比下降3.97%。
(13)针对“重点河流考核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问题。2023年生态补水1.2亿方,2024年生态补水1.6亿方,5条重点河流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要求。
4.关于“推动城镇化力度小”方面
(14)针对“产城融合发展不够,全市90%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布在乡镇托管园区和街村”问题。制定《河间市工业企业入园工作推进措施》,已入园企业610家,入园进度位居沧州前列,带动了集聚发展和集约经营。
(15)针对“2022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39.6%,远低于全国、全省、沧州市平均水平”问题。制定《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落实措施》,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建设力度,有效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品质,促进人口向城镇流动,稳步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2024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3.3%,较2022年增长3.7个百分点。
(三)关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对深化改革重视不够”方面
(16)针对“市委统筹协调、督导职责履行不及时,2022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至7月份才制定,2023年至今尚未研究过深化改革相关事项”问题。2023年7月12日制发《中共河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2024年4月15日制发《中共河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截至目前,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涉及深化改革事项29次。整理改革政策文件汇编24册,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一体领会。
2.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差距”方面
(17)针对“吸引外资举措少”问题。赴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积极对接外资企业,探求合作。一新能源(河间)有限公司已注册完毕,现外资已到位608万美元。2023年以来,河间市实际利用外资922.6万美元。
(18)针对“招商项目合规变违规”问题。编制完善了《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方案》,对该项目所占用地进行补划调出,已正式运营。
(19)针对“审批事项集中办理不到位”问题。现河间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入驻610个事项、46个部门及机构,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
(20)针对“2021年度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开办企业指标在参评的23个县中得分低”问题。实现了“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在2022年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河间评价等级为A类,开办企业指标高出省平均分0.75分。
(21)针对“工作人员任性而为时有发生”问题。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专班,拓宽举报渠道,2023年以来,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17起,移送司法机关6人,政务撤职1人,严重警告3人,政务警告9人,追缴涉案资金413.8762万元。
3.关于“基层治理举措质效不高”方面
(22)针对“城区见警率低,乡村出警速度慢,特巡警力与省要求差距较大”问题。对于全市设立的55个巡控点位,坚持每日投入警力194人(含辅警)、警车34辆、摩托车8辆,划定巡控重点,提高巡逻频次,缩短出警距离,最大限度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2023年以来,新招录174名辅警,充实到特巡警大队,现特巡警大队共有民辅警160人。
(23)针对“乡村两级坑塘安全管理责任压得不实,防溺水安全网络不健全”问题。制定《河间市农村坑塘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绘制完成全市坑塘分布图和乡村两级坑塘分布图,建立巡查记录,设置坑塘警示标志。强化宣传引导和家校联动,制定《河间市教育体育局防溺水家校联动机制实施办法》。
(四)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方面
(24)针对“安全生产事故频发隐患多”问题。严格落实“卡单函令”、“双月”研判、约谈通报、失信惩戒、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制度。自2023年9月至今,全市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5)针对“2023年3月沧州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以来,河间市共排查发现问题隐患多”问题。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攻坚行动,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开展排查整治,各类问题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2.关于“化解社会风险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26)针对“全市村(社区)燃气管道存在风险”问题。对限高标识标志缺失、损坏防撞护栏等及时加装增补,已全部整改完成。举一反三,强化巡查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标识标志警示到位、护栏防护到位。
(27)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问题。自2023年6月份开始连续7个月电信诈骗发案数实现了持续下降。2023年10月20日,全省反诈资金预警劝阻工作现场会在河间举行。见面率、止付率达100%。
(五)关于“‘一把手’管党治党不够严格”方面
1.关于“管班子带队伍不够严格”方面
(28)针对“对下级‘一把手’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批评、谈话不及时、不到位”问题。市委书记认真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发现下级“一把手”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2023年以来,结合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4次,在干部提拔、调整时,开展集体谈话、廉政谈话14次。利用多种监督手段,积极发现各单位“一把手”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关于“政治性警示教育少”方面
(29)针对“2022年未召开全市领导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问题。2023年5月27日、2024年2月5日、2025年1月26日召开全市领导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全市各级党委常态化开展本单位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严防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方面
(30)针对“有的科级干部履职尽责不到位、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问题。支持、指导和督促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建立动态监督台账,定期收集汇总。
(六)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检查考核虚化弱化”方面
(31)针对“压实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并上报年度专题报告。开展随机督导检查,并对下级党组织开展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对考核得分最后一名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2.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欠缺”方面
(32)针对“有的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没有做到严负其责、严管所辖”问题。就巡视反馈交办的有关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被处分问题,制发了《提醒函》,并抄送分管市领导。党政班子成员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领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召开警示教育会。
3.关于“履行巡察主体责任有差距”方面
(33)针对“八届河间市委第二轮、三轮、四轮巡察未对巡察干部开展巡前集中业务培训”问题。对每轮巡察干部认真开展集中业务培训,已对八届市委第五轮、第六轮、第七轮、第八轮、第九轮巡察干部进行巡前培训。
(34)针对“2022年至今,未听取八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问题。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了河间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以来开展的第二轮、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涉及市直单位、乡镇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提高发现问题线索尤其是“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问题线索的能力。
(七)关于“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方面
1.关于“派驻机构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到位”方面
(35)针对“2020年以来,6个派驻(出)纪检监察组未主动发现驻在部门的问题线索”问题。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方法提升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监督能力,并把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纳入日常量化考核。截至目前,6个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共发现问题线索3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批评教育9人。
(八)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问题比较突出”方面
1.关于“对市级班子成员监督有漏洞”方面
(36)针对“个别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被处理”问题。通过市纪委监委列席四套班子工作会、警示教育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加强日常监督;截至目前,共选取典型案例25个进行警示教育,促使领导干部以案为鉴、自省自警。
2.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方面
(37)针对“2020年以来,反映‘三资’问题信访举报多”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通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切实发挥村级“三员”监督作用,落实村级“三员”对村级财务管理事项的签字背书制度。农村集体“三资”交易上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做到应上必上,2023年9月份以来,完成农村集体产权交易544项,成交金额10972.29万元,帮助农村集体增收648.33万元。
3.关于“财政供养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较为突出”方面
(38)针对“财政供养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较为突出”问题。对全市财政供养人员经商问题进行起底排查,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切实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2023年9月份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
(九)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方面
1.关于“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现象”方面
(39)针对“市委对再制造产业长期存在的造假问题失察失管”问题。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确保消除辖区质量安全隐患。持续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制定河间市《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作风粗暴、耍官威、搞特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2.关于“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方面
(40)针对“2020年以来,共发生‘四风’问题62件、其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数量较多”问题。制定《中共河间市纪委河间市监委关于对各项工作推动中存在“中梗阻”和末端落实不力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采取日常监督、明察暗访、联合检查等方式,严肃查处贯彻落实不用心、不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2023年7月至今,查处“四风”问题339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人数374人,其中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62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人数289人。充分发挥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监督作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74件。
3.关于“根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到位”方面
(41)针对“2020年以来,发现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24件”问题。创新监督方式,紧盯重点对象,加强对“十类人员”的监督。2023年7月至今,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4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人数14人。
(十)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班子‘头雁’作用发挥不够”方面
(42)针对“工作布置多、落实少”问题。围绕重点领域加大督查力度,2023年9月以来,开展实地督查40余次,交办事项18批230余项。
2.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方面
(43)针对“市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红脸出汗的辣味不足,触及思想的交流不深刻”问题。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明确要求,防止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2024年1月10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一)关于“干部选任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方面
(44)针对“年轻干部和党外干部储备不足”问题。制定出台《关于适应新时代新征程要求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适应新时代新征程要求加强党外优秀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年轻干部和党外干部储备,干部队伍年龄、学历结构明显优化。
(45)针对“干部学历层次总体偏低”问题。分批次对乡镇(街道)、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了选拔调整,注重选拔高学历干部,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科级干部占比提高。
2.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方面
(46)针对“有的市直单位违规配备无行政职务的党组成员”问题。除个别单位因领导职数,分别保留1名职级干部通过兼任股级职务仍担任党组成员外,其余所有职级干部均免去了党组成员职务。
(十二)关于“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对发展农村党员重视不够”方面
(47)针对“新发展党员质量不高”问题。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全程纪实,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新发展党员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2.关于“对农村干部教育监管不到位”方面
(48)针对“2021年集中换届以来,多名村‘两委’成员辞去职务”问题。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全部轮训一遍,组织开展“育英工程”,对后备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开展“乡村振兴党旗红”活动,制发《河间市农村党组织“争先创A”行动方案》,每季度开展一次村党组织书记“擂台赛”。大力推荐表彰优秀支部书记,2023年以来,2人被评为省“千名好支书”,8人被评为沧州市“担当作为好支书”,54人被评为河间市“担当作为好支书”,2名村书记通过省市公务员招考,1人被评为沧州市“优秀共产党员”,2人被评为沧州市“优秀党务工作者”,13人被评为河间市“优秀共产党员”,11人被评为河间市“优秀党务工作者”。
(49)针对“本轮巡视进驻期间,收到涉及村支书、村主任检举类信件较多”问题。严格落实“三审一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级“三员”贴近监督优势,积极履行监督、协助、教育、提醒、报告职能,下发专项监督清单,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决策、执行政策进行监督和协助提醒,全市乡镇党委书记与村党组织书记提醒谈话实现全覆盖。
(50)针对“2020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累计查处的村干部占查处人员总数比重大”问题。开展好违法犯罪常态审查、履职表现综合审核、经济责任审计和提醒谈话制度,把好村干部任职“入口关”。督促各乡镇党委及时组织村干部观看廉政教育警示专题片,通过观看典型案例,警示提醒其强化遵纪守法意识。
3.关于“‘两新’组织建设有短板”方面
(51)针对“全市16个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企业中成立党组织的仅1个,党建引领企业发展作用不明显”问题。建立完善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台账,强化业务指导。组织新业态企业负责人参加青年企业家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班等,对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开展“五送”活动和“党建带工建”活动。
(十三)关于“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方面
1.关于“针对省委九届九轮巡视提出的问题,市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推动个别问题整改进展缓慢”方面
(52)针对“省委九届九轮巡视提出的问题,市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推动个别问题整改进展缓慢”问题。制定《关于开展“五督五看”的通知》,明确开展的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等,对本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开展“五督五看”,切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以精准务实的举措,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沧州市委工作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和实际效果。
(二)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市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恪尽“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化反腐败斗争,对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着力提高巡察质量,堵塞制度漏洞,形成管党治党常态长效机制;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深挖细查各类问题线索,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持续优化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切实强化组织保障,坚定不移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担当作为、容错纠错等激励机制,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切实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切实扭住问题不放松,坚定不移抓好后续整改。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专项检查,进行“回头看”,查遗补缺,巩固提高,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于仍需推进的事项,定期调度、紧盯不放。坚持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切实维护制度的刚性和严肃性,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五)切实突出整改实效,坚定不移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坚定不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做到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中下深水、解难题、干实事,在应对驾驭各种复杂局面实践中锻长板、补短板、开新局,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河间,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河间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7-3280067;邮政信箱:中共河间市委办公室;电子邮箱:hjljsm20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