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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沧州渤海新区工委黄骅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5-09-09 16:00:46

根据省委部署,2023年4月23日至6月2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渤海新区黄骅市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建立组织。渤海新区党工委黄骅市委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2023年9月1日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落实反馈意见,成立了由渤海新区党工委书记、黄骅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区党工委市委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大力度推动巡视整改工作。集中整改期间,渤海新区党工委书记、黄骅市委书记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研究推进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1月12日,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二是细化举措,强化整改。认真对照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制定印发了《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把反馈意见细化分为64个具体问题,明确具体负责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三是统筹联动,加强督导。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建立巡视整改工作“周督导、月报告”机制,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到位。四是建立机制,务求实效。认真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巡视反馈涉及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对症下药,举一反三,抓好长效机制建设,研究治本之策,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确保各类问题刹得住、不反弹。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方面

1.关于“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1)针对“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企业宣讲未全覆盖”问题。逐个筛选未覆盖企业名单,压实功能区、乡镇、街道责任,明确宣讲内容及完成时限,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企业宣讲已经实现全覆盖。

(2)针对“‘多维度落实’谋划的‘四个黄骅’中国式现代化渤海新区黄骅场景系列行动方案,目前仍停留在明确总体目标和任务上”问题。在美丽黄骅方面,大力开展蓝天碧水净土综合治理攻坚战,2024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优良天数较去年同期明显提升,18个国省考断面全部达标,近岸海域5个国控点位均为优良水质。在活力黄骅方面,高质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13家企业总部项目有序推进,8个城中村(棚户区)片区改造项目加速实施,5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顺利竣工,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城市品质全面提升。在幸福黄骅方面,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2024年城镇新增就业6241人;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全市省级和美乡村达到72个、省级和美乡村示范村达到13个,对10个乡镇卫生院和256个村卫生室进行全覆盖改造提升。在平安黄骅方面,高标准通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省级验收和中央复核、“十四五”平安河北建设中期评估验收,“四大智慧工程”提升智治效能被评为沧州市十佳社会治理创新项目。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继续推进宁波、沧州等地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产业园建设’的指示要求有差距”问题

针对“中国-中东欧(沧州)中小企业合作区进出口额出现下降,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大,专职专责推动工作有欠缺”问题。一是全力提高中东欧中小企业对外贸易进出口额度,2024年实际进出口额5.19亿元,同比上升70.25%。二是发挥中国捷克斯洛伐克友谊农场对外合作平台作用,依托中国-中东欧(沧州)中小企业合作区“金字招牌”,全力推动与斯洛伐克在多领域务实合作。三是建立协调机制,成立中东欧合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中国-中东欧(沧州)中小企业合作区相关事宜。

3.关于“服务对接雄安新区有差距”问题

针对“主动推动不够有力,目前公路、码头等相关基础设施尚处在前期研究、前期手续或谋划阶段”问题。一是加强与雄安新区合作,加快建设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联动创新区,打造雄安便捷出海口“区港通”模式,设立雄安新区内陆港。二是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加快综合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黄骅港液化管廊项目管线、综合港区9#10#通用泊位等项目建设,黄骅港中心站项目、化工管廊改扩建及油品输送管线工程已完工。

4.关于“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作用不充分”问题

(1)针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率低”问题。加快项目建设力度,提高拨付进度,2022年专项债券已经全部支出完毕。

(2)针对“稳经济稳增长的产出成效有差距”问题。加强对经济运行的分析研判和统筹调度,全力挖掘经济增长潜力。2024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08.9亿元,同比增长8.0%;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8.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7.6亿元,同比增长1.1%。

(二)关于“推动‘区政合一’改革进度慢”方面

1.关于“落实省委‘六统一’管理要求有差距”问题

针对“推动财政管理体制统一管理力度不够、缺乏有效举措”问题。在财政资金分享体制方面,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渤海新区黄骅市本级与各功能区的财政资金分享体制,黄骅市和各功能区统一编制预决算草案及预算调整方案,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报黄骅市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在政府性债务方面,出台《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全区域政府债务管理办法》,实现新增项目的统一申报管理。

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检视,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在发展建设规划、重大产业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资源配置审批等方面加强统一管理,“区政合一”优势效能得到持续释放。

2.关于“编制渤海新区黄骅市‘十四五’整体规划滞后”问题

针对“‘区政合一’改革将近一年,渤海新区黄骅市‘十四五’整体规划编制至今仍未完成”问题。加快推进编制工作,渤海新区黄骅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修编已完成。

(三)关于“以新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够”方面

1.关于“打造沿海经济带龙头差距明显”问题

(1)针对“推动解决黄骅港功能单一问题成效较小”问题。一是加快提升基础承载能力。首个万吨级液化码头建成开放,综合港区液化码头、滚装码头一期、30万吨原油等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建设。二是提升辐射带动能力。成功加入世界物流护照计划,挂牌运营内陆港16个,集装箱航线累计达到20条,与全球50余个国家和地区200多个港口建立航运贸易往来关系。

(2)针对“沿海开放水平不高,对外招商尤其是外资项目招商引进工作力度不够”问题。一是成功承办第五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沧州)中小企业合作论坛,共达成合作成果109个,总投资636.36亿元。二是紧盯合同外资未到位和有增资意愿外资企业,2024年完成实际利用外资1239万美元,同比增长26.2%。

2.关于“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力度不大”问题

(1)针对“临港开发区引进项目审查不严”问题。一是对14个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其中3个技改项目已完成、6个新上项目达到准入标准、2个项目因市场和资金等原因中止建设、3个项目不具备改进空间已经废止,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出台《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要求不予准入。

(2)针对“临港产业精细化、高端化程度不高”问题。聚焦绿色化工“油头化尾”问题,加快一批关键节点项目建设,2023年化工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240亿元,成为千亿级产业集群,精细化工、材料化工占比为24%和4.6%,分别比2022年提升了5.5个百分点和0.3个百分点。

3.关于“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乏力”问题

(1)针对“推动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建设不够到位”问题。一是组建专门机构,设立“河北黄骅省级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加快研究制定《河北黄骅省级湿地公园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湿地公园管理水平。二是推进湿地公园的提升完善,开展湿地公园勘界立标工作,《河北黄骅省级湿地公园勘界报告》初稿编制已完成。

(2)针对“入海河流治理有短板”问题。加强入海河流断面、支流干渠汇入处、入河排污口等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断面变化趋势,提前采取有效措施,2024年黄南排干、廖家洼河等入海河流年均值全部达到上级考核目标要求,月度断面超标情况明显减少。

4.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有短板”问题

(1)针对“推动市医院新建项目进展缓慢”问题。成立工作专班,加快推进新市医院项目,2023年6月全面复工,目前土建及基础装修已完工。

(2)针对“黄骅市现代农业(渔业)示范园露天虾池惠民工程项目推进不力”问题。成立项目服务领导小组,全程督办帮办,加快项目施工和手续办理,该项目已全部验收完成。

(3)针对“部分中小学存在大班额问题”问题。通过分流、扩容等方式,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实现标准班额;高中阶段黄骅中学、新世纪中学全部实现标准班额。同时,大力实施第七中学、北海路小学、第七幼儿园等教育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降低班额。

(4)针对“未有效解决新村乡4村棚改遗留问题”问题。一是按照“群众优先、分类施策”的原则,制定了合理有效的补偿方案。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已签约群体补偿、补助费用按约定已全部拨付到位。

5.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力度不够”问题

针对“未有效监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问题。《关于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准入审批和监管的通知》已废止,现政策允许运输企业根据实际用车需求随时申报增车。截至2024年底,已完成企业增车申请手续审批2044辆,后续按照“随申请随办理”的政策要求,持续开展企业增车申请审批工作。

6.关于“推进基层治理不够有力,基层治理存在盲点”问题

(1)针对“黄骅经开区与黄骅镇、骅西街道、骅中街道存在区域交叉,职能不清、责任不明”问题。制定《关于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与相关乡镇、街道管理与服务职能的界定方案》,理清各方面的职能和责任范围,消除管理服务空白和盲区。

(2)针对“基层平安建设工作不到位,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不彻底”问题。强化“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坚持从源头上减少诉讼量,充实壮大基层调解力量。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道交纠纷、物业纠纷等专项性和行业性调解委员会,提升工作效能。研究制定《渤海新区黄骅市关于构建多元解纷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工作。

(四)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实施有短板”方面

1.关于“推动旱碱麦特色农产品发展力度不够”问题

(1)针对“在盐碱地作物开发推广方面用力不足”问题。一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种粮大户等低利率、低准入的金融产品“旱碱麦”专项贷和产业链贷款。二是做好育种选种,完成捷麦19、捷麦20相关生产技术修订,旱碱麦繁种面积达到2.1万亩,收获良种420.47万公斤。三是提升规模化种植,2024年成功打造百亩攻关田10个、千亩示范方4个、万亩高产片4个。四是加强人才指导,成立由植保、土肥、农学、育种、推广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包联工作组,指导田间管理、春耕夏收、防灾减灾、政策落实等工作。

(2)针对“培育龙头企业意识不足”问题。一是积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新培育旱碱麦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家,全市旱碱麦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9家。二是加强新品研发,支持企业创新拓展新品系列11个,目前共23个系列产品推向市场,远销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三是提升带动效应,积极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联结机制,创建原粮种植基地,带动农户达27000户。2024年,旱碱麦加工重点龙头企业产值约3.93亿元,同比2022年提高7.5%。

(3)针对“在销售环节上,积极推动品牌化和高端市场占有率偏低,宣传力度较小”问题。一是强化产销对接,组织企业参加省级大型展销活动,着力提升特色农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在北京召开黄骅旱碱麦精准对接座谈会,为6家旱碱麦加工企业与北京渠道商搭建沟通平台,进一步提升旱碱麦产品在京市场占有率。二是聚焦品牌打造,“黄骅旱碱麦”正式获评河北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商标和品牌形象插画版权注册成功;成功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24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单,被列为《品牌赋能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2024)》年度优秀品牌案例。

2.关于“落实耕地保护利用不到位”问题

(1)针对“至今未按省级要求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田长制’”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全面推进“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设立市级、乡镇、村、网格四级田长,将“田长制”工作作为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职责,进一步压实各级田长耕地保护责任。

(2)针对“推动解决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不到位”问题。涉及5个耕地图斑,其中2个图斑已拆除到位,剩余3个图斑均为设施农业用地,乡镇已按照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要求完成备案。

3.关于“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不力”问题

(1)针对“园区缺少龙头企业”问题。加大园区创建主体培育力度,新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沧州市级1家。

(2)针对“全域2020至2022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林牧渔总产值比均未达到省定标准”问题。积极争取惠企项目,有效降低企业投入,全力做好招商项目对接。2023年、2024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林牧渔总产值比分别为1.99、1.83,均达到省定标准。

(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不到位”方面

1.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1)针对“全域化工企业中重大危险源企业”相关问题。一是全力推动化工园区整治提升,辖区内5个化工园区均达到D级水平。二是全面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对涉油储罐、违规出租出借场所、动火作业、双控体系建设等10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是对标学习连云港徐圩新区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建立健全化工园区安全业主委员会等管理机制,打造安全互查、经验互学、资源互享、应急互援的工作模式,提升全域本质安全水平。

(2)针对“安全责任牵头单位未落实细化方案”问题。积极推动压力传导,各相关责任单位对照年度工作要点,并结合自身实际分解任务清单,制定细化详细方案,责任进一步压实。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短板”问题

针对“官方APP‘冀云黄骅’”相关问题。加大推广力度,开展系统直播等多种活动,进一步提高活跃度,“冀云黄骅”装机量显著提高。

(六)关于“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1.关于“‘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有欠缺”问题

针对“下一级‘一把手’及一些领域问题频发”问题。深化落实“一把手”约谈提醒机制,压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一把手”扛牢主体责任;建立案件线索的移送机制,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印发《关于开展违规饮酒常态化监督检查的通知》,以违规吃喝为纠治重点,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

2.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欠缺”问题

针对“主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监管不到位”问题。组织召开常委会,就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进行集体谈话督导,压紧压实市四大班子和五个功能园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增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召开自然和规划建设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暨党风廉政专题会,筑牢勤政廉政思想防线。对2022年以来巡视巡察、审计、督查检查反馈涉及自规住建系统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起底清账,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作用,梳理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3.关于“推动巡察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2021年4月以来,市委仅听取过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未听取其他轮次的整改情况汇报”问题。印发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有关制度,明确规定市委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2)针对“‘区政合一’以来,未召开常委会研究修订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未就五个功能园区如何开展巡察进行研究部署”问题。按照巡察五年工作规划要求,深入五个功能园区开展调研,充分摸清各功能园区的组织架构、职能配置等情况,采取沧州市委提级巡察、县(市、区)委巡察等方式,实现“全覆盖”要求。

(3)针对“2022年7月前,巡察工作方案均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未经常委会研究审议”问题。通过巡前发函、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相关情况,制定巡察方案,明确监督重点清单,第四轮至第六轮巡察方案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经常委会审议通过。

(七)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方面

1.关于“对下级‘一把手’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

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审计等部门,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自主研发“大数据监督平台”,筛查重点领域信息5870余条。

2.关于“聚焦‘关键少数’问责不够”问题

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清单,规定12项监督任务;组织实施第六轮常规巡察,全面了解“一把手”履职情况;按程序组织召开案件线索评查会议,研究涉及“一把手”案件;用好干部廉政档案,对于“一把手”的档案做到全面审核,作风建设不断强化。

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作用不明显”问题

强化案件查办,“室组地”联动办理问题线索,所有派驻纪检监察组自收自办案件全部破零;强化日常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监督部门“三重一大”会议,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配齐配强人员,实现所有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力量补充到位,进一步强化派驻监督职能作用。

(八)关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有差距”方面

1.关于“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监管有漏洞”问题

研究制定《关于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投诉件管理办法(试行)》,细化完善基层“小微权力”清单;组织召开各层级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39起;针对安全生产专项监督中存在的主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不及时、网格包联责任落实不到位、台账与事实不符等“中梗阻”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2.关于“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监管有短板”问题

针对“2020年以来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党纪政务处分占总处理人数多”的问题。常态化开展农村村务一线监督,全面压实村“两委”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乡镇政府的主体监督责任;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案件,坚持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常规巡察的重要内容,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中的“三资”监管为切入点。

3.关于“深化作风建设有差距”问题

针对“发文数量较多、会议较多”问题。一是精简优化办文质效。制定印发《发文较多、文风不实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建立健全发文计划管理、发文立项、配套文件核准等长效制度机制,2024年发文数量持续下降。二是提高会议效率。按照“能合则合、能简则简”的原则,实行会议预告制度,严格会议审批报备,压缩会议次数和规模。

(九)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1.关于“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1)针对“对土地资源谋划利用不够”问题。2023年、2024年分别处置完成批而未供土地10093亩、5547亩,均超额完成沧州市下达年度任务,剩余批而未供土地按上级要求逐年处置到位。完成处置闲置土地3345亩,已全部处置到位。

(2)针对“污水处理厂项目推进缓慢”问题。成立由临港产业园区主要负责同志负责的专班,加强协调联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污水处理厂已投入使用。

2.关于“执行决策机制程序不规范”问题

针对“有关事项执行决策机制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决策制定的科学性。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运行机制,规范重大决策事项的执行和调整程序,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全面规范重大决策事项的执行决策程序。二是加强决策执行的监督管理,明确各决策事项单位职责,规范重大决策事项的执行和调整程序,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3.关于“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问题

针对“2021年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剖析问题,有的与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相同;2020年以来历次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未通报,整改情况未以任何方式公布”问题。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制发《进一步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和《提示函》,提示各级班子和班子成员按照要求,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确保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我剖析深刻到位。市委领导班子2024年1月、2025年1月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及时向下级党组织进行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整改情况每半年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布。

(十)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关于“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不规范”问题

针对“2020年基层党建考核未经常委会研究确定,10个乡镇党委考核结果等次全部为‘好’,未实现以述职评议考核督促推动工作目标”问题。按照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要求和程序,合理拟定基层党建考核等次,经常委会研究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按“好、较好、一般、差”的标准确定等次,同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2023年度、2024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次未达到“好”的,党(工)委书记年度考核均未评定为“优秀”等次,实现以述职评议考核督促推动工作开展的目标。

2.关于“两新党建工作落实不深入”问题

全面摸清企业具体情况,对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全部建立党组织,对党员人数少或无党员、企业规模小、员工流动性大、人员不固定的企业采取选派党建指导员、进行党支部联建的方式建立党组织。9家规模较大的企业已全部建立单独党支部,13家新业态企业除已经办理注销的2家企业外全部选派党建指导员或进行党支部联建,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3.关于“各功能区区直单位党委组建不及时”问题

理顺各功能区区直单位党委与所属基层党组织的组织架构,规范发展党员程序要求,抓实基层党建工作。各功能区已全部建立直属单位党委,并备案了31个具备审批发展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构建了顺畅完备的组织体系,各级党组织均能够正常开展发展党员、“三会一课”等基层党建工作。

(十一)关于“巡视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关于“整改长效机制建设不到位”问题

针对“上次巡视反馈‘2017年以来处理党员干部中乡村干部受处分占比较高”问题。建立村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实现村“两委”干部培训全覆盖;建立村干部日常监督机制,扎实落实“三审一谈”,每季度开展村干部综合审查,及时调整不适宜人员;加强对镇村两级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不断提升遵纪守法意识,农村干部占处分总人数比例明显下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主动担当、一抓到底,不折不扣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集中发力、较真碰硬、真查真改,以抓铁有痕的举措抓好整改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坚决扛起渤海新区党工委黄骅市委主体责任,对已经整改完成的,定期跟踪问效,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

(三)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针对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管理体系,落实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监管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四)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以落实巡视整改为契机,努力做好结合文章,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效。全面抓好港口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临港产业、项目招商、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民生工程等重项工作,全面推动渤海新区黄骅市高质量跨越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7-5332358;邮政信箱:渤海新区党工委黄骅市委党委办公室(邮编:061100);电子邮箱:hcw123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