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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沧州市新华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5-09-09 16:00:46

根据省委部署,2023年4月23日至6月2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沧州市新华区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新华区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逐条对照梳理,细化整改措施,分解责任落实,明确时限要求,推动全面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抓整改。收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当日,立即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倪岳峰在听取十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及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抓整改。第一时间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16次,区政府常务会会议7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21次,实地督导相关问题整改51次,召开了主题教育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区政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形成推动巡视整改的强大合力。三是坚持分类推进,精准施策抓整改。制定《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并建立整改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四是注重建章立制,长治长效抓整改。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管长远、管根本的治本之策,在狠抓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共制定了17个文件,促进了各项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序推动。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方面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有差距”问题

(1)针对“区委常委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问题。区委常委会把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作为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制定贯彻措施,不折不扣推动落实。巡视反馈至今,共召开72次区委常委会会议,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相关要求。

2.关于“对接京津、服务雄安用力不足”的问题

(2)针对“2020年以来,对接京津、服务雄安用力不足”问题。一是及时制定《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任务目标,压实部门责任。二是加快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新华工业园区内解放路东延和开济街纵横两条道路已建成通车,交发智汇谷项目已开工建设,沧州经贸职业教育园一期投入使用,二期开工建设。三是先后对接京津企业(项目)36次,赴雄安新区考察2次,接待雄安新区企业来访1次。现有6个京津项目落户,其中4个已竣工。

3.关于“推进大运河文化旅游带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

(3)针对“火车站区域改造等项目规划调整迟缓”问题。按照《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的要求,对火车站区域改造等项目规划进行调整。火车站站前广场、东广场完成改造。

(4)针对“结合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推进文旅融合上主动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参加深圳文博会、北京文旅大会和成都(沧州)招商推介会,主动推介旅游项目。“新华文旅”官方抖音号正式上线,截至目前,发布视频152条、播放量232万,大力宣传了新华区文化旅游资源。二是将48项非遗项目归纳整理成册,2023年以来新评审认定区级非遗项目27个。组织非遗传承人参加新媒体直播培训,提升非遗产品市场化运营水平。加强对清真北大寺等文物的保护和文化挖掘。三是加大“V5”区沉浸式娱乐空间、动物园3A级景区等旅游资源推介力度。2023年新华区旅游营业收入1344万元,较2022年增长168.8%。

(二)关于“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用力不足”方面

4.关于“区委摆脱落后局面、引领带动作用不够”问题

(5)针对“4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沧州市垫底”问题。区委定期研判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强化重点税源服务与管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深入走访规上企业,瞄准需求解决难题。一是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6.0%,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6.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9.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8.3%,4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已摆脱全市垫底局面。二是组织相关企业参加数博会。谋划储备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共43个,总投资343.94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9个、总投资215.77亿元,计划新开工项目18个、总投资110.11亿元,前期项目6个、总投资18.06亿元。

(6)针对“2022年实施推进20项民生工程考核中全省类内倒排第1”问题。制定《新华区2023年20项民生工程专项实施方案》《新华区2024年20项民生工程专项工作方案》。定期听取民生工程工作汇报,每月通报工程进度,研究推进举措。2023年20项民生工程均已完成,2024年20项民生工程全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对于存在的扣分项,深刻汲取教训,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扎实推进2025年民生工程,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实施,加大考核调度,促进项目质量提高。

(7)针对“2022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沧州市仍排末位”问题。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抑尘措施,严格落实黄牌货车管控,做好餐饮油烟监管,强化秸秆禁烧管控。2024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30,全市并列第4名。

(8)针对“2022年经济发展绩效专项考核在沧州市仍排末位”问题。针对经济工作暴露的问题,全面排查,深挖问题根源,科学制定应对举措。修订完善《新华区经济发展绩效专项考核办法》,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督促部门和乡办增比进位。2023年经济发展绩效专项考核得分100.91,在18个县(市、区)中,全年经济发展专项考核排名明显提高。

5.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力”问题

(9)针对“教育资源匮乏解决不力”问题。拟在南大街办事处辖区建设2所小学。其中:南川路小学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因原地块占地面积较小,需对地块予以调整,地块调整规划已报市直相关部门,待批复后办理项目选址及后续建设手续。九河路小学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议书、选址、可研批复,征地工作已开始,设计单位招标工作进行中。

6.关于“区委科学决策有差距”问题

(10)针对“沧州极地海洋文化世界项目夭折”问题。反思汲取沧州极地海洋文化世界项目教训,制定《申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审核制度》,严格项目筛选审核。强化包联服务,包联领导全程跟踪问效,切实解决项目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关于“以新发展理念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存在弱项”方面

7.关于“推动协调发展后劲不足”问题

(11)针对“谋划项目建设用力不够”问题。沧州市传染病医院项目暂缓实施,待上级研究后需重新立项或调整。原沧州极地海洋文化世界项目选址地块调整用于2023年列入省重点开工的沧州市人民医院东部院区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引进含金量高、带动性强的好项目。2023年省重点前期项目1个,为沧州经贸职业教育园项目,谋划省重点前期项目1个,为沧州经贸职业教育园二期项目。2024年省重点续建项目1个,为沧州经贸职业教育园项目,谋划省重点前期项目1个,为沧州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

(12)针对“培育财税新增长点不够、应对风险能力差”问题。加强重点税源管理,清缴各类欠税并评估入库2346万元。全面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合计25208万元。依托颐和城市中心、沧州经贸职业教育园、市人民医院东部院区等大项目,做大做强商贸服务、医疗服务、教育等产业,培育经济增长点。

8.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劲头不够”问题

(13)针对“物流产业聚集区营收占比下滑、内陆港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成立新华区智慧物流强区建设工作专班。2023年、2024年物流产业聚集区营业收入占全区规上服务业比率为2.26%、4.8%,止住下滑趋势。开展内陆港煤炭集港运输业务,储备运力100余台,累计集港发货10万余吨。

(14)针对“招商引资力度小”问题。组织小团组外出招商52次。选聘社会各界优秀代表作为新华区招商大使开展招商。积极参加进博会、中东欧中小企业论坛等活动,在京成功举办招商推介会,吸引优质企业来区投资兴业。新增签约项目23个、落地项目19个、投产项目4个。

9.关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到位”问题

(15)针对“专精特新企业较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滞后”问题。目前已有各类技术创新平台28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省级创新平台18家,市级平台9家)。完成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3家,全区总数已达到9家,引导相关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3年新增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1家、省级8家。2024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家、复审通过7家,新增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0家、省级20家。战新企业新型复合包装材料项目已竣工。

(四)关于“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治理能力有短板”方面

10.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有差距”问题

(16)针对“解决拖欠中小微企业工程、服务账款问题不力”问题。推进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整治行动,对拖欠情况进行核实梳理,分批次偿还账款。加大对《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政策的宣传,化解存量拖欠,严防新增拖欠。

(17)针对“‘一刀切’执法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精准执行沧州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要求。对40家企业的在线监控、分表计电、环保设备维护进行指导,对应急减排清单内75家企业逐一走访,对接帮扶。积极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升A晋B”。

11.关于“推动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有差距”问题

(18)针对“群体防治、个体服务等问题解决不力,落实常态化分级分层分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差距”问题。建立完善以区—街道(乡)—社区(村)为主线的健康教育组织网络。组建81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队提供健康教育、中医诊疗等签约服务。与市级医院建立合作,开展个性化健康服务。抢抓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发展机遇,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新华区各基层医疗机构分别与沧州市人民医院、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形成医疗集团,整合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医疗资源,建立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机制,实现上下转诊,已满足辖区群众多层次就医需求。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倾斜,持续推进新华区人民医院(综合性二级医院)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批复、节能审查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前期手续,已申请2025年政府专项债券,并通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核,正在等待债券发行。

12.关于“城市治理现代化差距明显”问题

(19)针对“棚户区改造进展缓慢”问题。一是10个应改造未改造的棚户区已全部纳入沧州市城市更新计划,2个项目已启动征收,8个项目按照计划科学有序启动征收。二是在实施推进民生工程考核指标中承担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并通过省住建厅核查认定,其中2个安置区已竣工交付,其他3个安置区即将交付。

(20)针对“物业服务覆盖率低”问题。无物业小区已有201个成立业委会,其余无物业小区由社区居委会管理,全面强化居民自治,纳入环卫一体化管理范围。同时,建立街道、社区、基础网格三级社会治理架构,群众随时通过手机“136民意快递”APP平台逐级反映小区问题,实现物业服务管理的便捷化和智能化。

(21)针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力量不足”问题。整合市、区、乡办三级执法力量,协调市城管局执法力量向新华区倾斜,区城管局和各乡办通过内部调剂增加执法力量。截至目前,在新华区执法人员共计204人,达到人员配备相关要求。

(22)针对“城区污染防治问题突出”问题。巡查建筑工地260余家次,发现问题均已立行立改。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多形式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秸秆禁烧要求,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出现火情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加大巡河频次,巡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3.关于“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不到位”问题

(23)针对“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化解不够有力”问题。省安全生产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举一反三强化危化重点企业隐患日常排查,采取监管人员上门督导、专家入企帮扶指导等方式,对各类问题随查随治随清;做好危废安全环保管控,督导企业落实危废处置规范管理有关要求,防控环境污染、消防等隐患,提升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同时常态化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2023行动”“百日攻坚行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活动,聚焦危化、工商贸、城镇燃气、仓储物流、消防等领域持续开展排查治理,保持全区安全稳定。

14.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有短板”问题

(24)针对“非法传销活动屡打不净”问题。定期研究打击传销工作,完善《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年度考核。组建6支打传队伍,对辖区出租屋加强排查管理,做到随发现、随清理,实现动态清零。

(六)关于“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方面

15.关于“抓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

(25)针对“区委常委会抓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区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政治监督汇报。区委高度重视上轮巡视指出“安全生产屡改屡犯和房地产遗留问题较多”的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针对安全生产问题处理处分18人,房地产遗留问题下发提醒函6份。区委常委会及时研究巡察年度计划和每轮巡察方案,共开展4轮常规巡察、2轮专项巡察,围绕发现问题,认真做好案件剖析,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6份。

(26)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安排不及时”问题。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当前总体形势和工作实际,对每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提前谋划好各项工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安排第一时间制发。

16.关于“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

(27)针对“区委常委会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区委常委会于2023年5月29日、10月16日、2024年3月22日、8月19日分别研究审定了《九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方案》《九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工作方案》《九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方案》《九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方案》。2023年9月15日、2024年1月17日、6月24日、11月21日区委常委会分别听取九届区委第四轮、第五轮、第六轮、第七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

(28)针对“对乡科级单位巡察工作质效不明显”问题。每轮巡察进驻前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信访局、区审计局等单位提供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精准查找问题线索。强化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各巡察组沟通交流,定期开展会商研判,确保问题线索定性准确。九届区委第四轮至第七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48件。

(七)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有短板”方面

17.关于“存在案件跨年度超期办理现象”问题

(29)省委巡视组反馈的超期案件全部完成整改,2023、2024年未出现案件超期办结现象。推进乡(街道)纪(工)委同监督检查室的协同联动,进行办案资源均衡合理配置,提高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能力。

18.关于“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未发挥”问题

(30)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缺配”问题。强化对派驻机构干部的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多种方式增强派驻机构人员力量,四个派驻机构现有公务员11名。立案26件,消除办案空白点。

(八)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欠缺”方面

19.关于“基层‘微腐败’整治不彻底”问题

(31)针对“村(社区)党员、干部受处分比例较高”问题。抓好基层监督,积极发挥村级“三员”作用,发放专项监督清单140批次。持续加强对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落实省、市“万人示范培训”要求,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培训资源,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开展培训,确保基层干部培训实现全覆盖,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提升。广泛宣传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线索移送机制。加强对受处分村(社区)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

20.关于“担当作为意识不足”问题

(32)针对“有的部门、干部服务质量差、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群众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定期下沉村(社区),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累计受理信访检举控告65件,下发提醒函23份。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按时完成每轮巡察整改评估,推动各部门单位整改落实落细。制定《关于建立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档案的实施办法(试行)》,动态分析研判领导班子结构配备、整体功能发挥、日常运行。

21.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绝”问题

(33)针对“‘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巡视至今,全区召开3次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压实主体责任,加大日常教育监督,强化正风肃纪成效。

(九)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22.关于“班子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问题

(34)针对“对破解土地资源等瓶颈问题缺乏有效措施”问题。成立解决相关企业土地问题工作专班,依法依规推动问题解决。2023年10月20日,相关企业完成了契税补缴和办证手续,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书。

(35)针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不力”问题。区委、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负责同志先后18次进行实地督导。翻修(新修)破损道路20条,总长7320米。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200余次,动员志愿者、党员等3400余人次,清理垃圾杂物5000余立方米,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3.关于“区委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

(36)针对“区委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已制定《新华区大额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大额资金数额标准及审批程序等内容。

2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37)针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不严肃”问题。深入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建立会前把关制度,确保民主生活会不空不虚、不走过场。加强会议把关监督,推动班子成员开诚布公指出问题,严肃认真提出意见,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效果。于2024年1月9日,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程序,从思想层面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进一步明确方向和整改措施,确保所有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2025年1月24日,召开了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归纳和分析,确保问题查摆全面、准确、深入。

(十)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方面

25.关于“执行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不够严格”问题

(38)针对“在落实干部管理权限要求上不到位”问题。区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巡视以来,对沧州市委研究提名的拟任免人选均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了任免程序,严格职级、职员晋升审批权限,由区委组织部审批四级主任科员至一级主任科员的职级晋升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七级、八级职员的晋升。自巡视结束后,区委组织部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职级晋升和职员晋升程序。

26.关于“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问题

(39)针对“部分单位党组成员配备不足、个别部门未设立机关党组”问题。区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及时调整党组设置,截至2024年3月12日,有关区直单位已全部整改完成。

27.关于“基层‘微腐败’整治不彻底”问题

(40)针对“执行回避和任前事项报告制度有漏洞”问题。区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优化干部考察工作流程,被考察人填写《近亲属情况统计表》,区委常委会讨论涉及班子成员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均及时提醒相关班子成员回避。

(十一)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方面

28.关于“换届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41)针对“村(社区)‘两委’换届人选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加大对基层干部监督管理,持续深化落实“三审一谈”工作机制,认真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持续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加强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候选人任职资格联合审查,常态化抓好日常管理。培育建强村(社区)后备人才队伍,建立村(社区)“两委”干部后备人才库160人。

29.关于“对基层‘领头羊’教育监督不够”问题

(42)针对“上次巡视以来村(社区)书记受处分数量较多”问题。一是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学习培训,组织全部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全市社区工作者能力素质提升班2期、全国社区党组织书记视频培训班1期,组织40人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省“万人示范培训”专题班,组织32人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市重点专题培训班。二是各乡(街道)党(工)委均已举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擂台赛4期。完善社区“导师帮带”机制,制定《星级导师管理办法》,建立师资库,发挥“头雁效应”,提高履职能力。三是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定期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学习纪法知识。发挥协作片区、常规巡察作用,严查村腐败和作风问题。畅通“136智慧网格”、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接受群众监督。乡(街道)纪(工)委围绕基层监督,向“三员”制发监督清单140批次,常态化抓好日常监督管理。

(十二)关于“巡视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扎实”方面

30.关于“举一反三不够”问题

(43)针对“防范火灾隐患举一反三不够”问题。多次召开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会议,根据场所类型制定工作措施。组建联合执法小组联合检查,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省委巡视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新华区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在强化政治担当上下更大功夫。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巡视整改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一贯到底,高质高效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在推进后续整改上下更大功夫。切实发扬“钉钉子”精神,把后续整改工作抓紧抓实,确保每一个问题整改都经得起检验。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进一步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推进事项,加强督促检查,按照既定方案紧盯不放,确保彻底整改到位。

(三)在深化成果运用上下更大功夫。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管党治党、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结合,紧紧围绕经济运行、城市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持续发力,全力攻坚,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快新华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7-5639596;邮政信箱:沧州市新华区清池北大道3号中共新华区委办公室;电子邮箱:xxhsfwb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