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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滦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5-09-09 16:00:46

根据省委部署,2023年4月23日至6月20日,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对滦州市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滦州市委坚持把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来推动,市委书记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对标对表,深刻剖析原因,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强烈的责任感全力推进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2023年9月1日,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深化对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信访案件处置工作组、巡察专项工作组、选人用人专项工作组、移交问题线索查办(纪委信访检举控告事项)专项工作组和整改落实督导工作组6个工作组。印发了《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对滦州市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巡视反馈的10个方面28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三是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1月8日上午,滦州市委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1名市委常委参加了会议。邀请了省纪委、唐山市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到会指导。通过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进行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方向,提升境界、查找差距,团结鼓劲、凝心聚力的目的。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努力建成等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真抓实干不够”方面

1.关于“解放思想、奋发进取的意识不够强”问题

(1)针对“经济社会对外开放水平不高,与东北亚国家的合资企业、外经企业仍处于空白;2021、2022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进出口总额占唐山总量份额较低且呈下降趋势。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主动性不强,与京津科研机构合作企业较少”问题。一是充分发挥产业链既有企业的招商引资主体作用,通过以商招商、以企引企,大力开展东北亚国家招商引资工作,已对接东北亚国家招商项目2个。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12.34%,占唐山总额0.61%,同比2022年呈现上升趋势,增速在唐山市处中上水平。二是加大对本市外贸头部企业专项帮扶,引导企业积极对接东北亚地区国家,寻觅商机、谋求合作。三是鼓励企业强化创新意识,积极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目前正在积极推动低碳循环产业项目,3家企业与京津院所达成合作。

2.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够牢”问题

(2)针对“房地产领域遗留问题突出”等问题。一是领导小组,全力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二是按化解堵点、卡点问题,全部完成首次登记。三是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滦州市2022年高氟水村水源置换项目,2个项目均已完工;压实农村饮水安全村级“三个责任人”责任,开展常态化饮水安全动态监测,保障群众用水安全。

3.关于“基层社会治理有短板”问题

(3)针对“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等问题。一是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增强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观念,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实施全员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监督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质效。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进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领导干部主动接访约访。三是市委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对政法队伍群众满意度整改提升工作作出批示,市委常委会听取专题汇报。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主题实践活动,政法各部门推出系列便民利企举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推出《滦州最美交警》等系列作品,让人民群众看到政法队伍的新作为、政法工作的新气象。

(二)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4.关于“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不快”问题

(4)针对“钢铁是滦州市重要支柱产业,但精品钢、特种钢占总量不大,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不高。钢铁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有短板,没有与之相关的下游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相对滞后,2022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低于全省水平。引导企业创新发展有差距,2021年全市研发投入强度低于全省水平”问题。一是狠抓钢铁企业强链补链延链。引导龙头钢铁企业对接市场需求,扩大精品钢、特种钢品种和规模,提高钢铁产品附加值。二是大力发展冷轧带钢等特种钢材和耗钢产品,110吨短流程炼钢项目已投产;30万吨精品钢深加工项目已基本完成,正在做试生产准备工作。三是推行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制度,推广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加大科技创新政策宣传力度,激发全社会科技创新动力。2023年度,滦州市全社会研发投入为9.21亿元,较上一年度增长0.76亿元;研发投入强度为1.82%,较上一年度增长0.13%;研发投入增速为8%。四是重点推进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力度,引领提升规上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市级企业技术中心4家。2023年,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26.2%,较2022年增长28.1%,高于唐山市增速13.6个百分点。

5.关于“招商引资质效不高”问题

(5)针对“部分重点项目谋划不实、推进不快,2021年谋划的9个唐山市重点项目,目前均未开工。2022年个别省重大项目没有完成用地手续”问题。一是2022年在全省率先创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评审制度,有效解决招商引资和招商选资决策难问题,全面提升招商引资效率和项目招引的合规性、公开性、透明性,并针对9个前期项目加强跟踪对接推进力度,积极争取具备合作基础,促进有重新启动条件的项目早签约,快落地,早投产。截至目前,3个项目已投产,2个项目有序推进中,4个项目因企业自身和市场等原因,确认不再实施。二是针对个别项目用地手续问题,组织项目属地成立领导小组,组成9个攻坚组,有效推进征地和手续跑办,已取得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复和不动产权证书。

6.关于“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用力不足”问题

(6)针对“对铁矿开采带来的环境问题监管不力”等问题。一是组织涉及矿山企业加强扬尘监管,严格落实抑尘措施。二是组织开展了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专项整治“攻坚月”行动,对矿产领域开展排查整改。采取“人防+技防”、联合检查等多种措施,有效遏制盗采现象发生。三是加强企业扬尘管控。督导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进一步完善无组织管控清单,最大限度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四是加强工业企业排放管控。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和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进行排放总量和排放浓度调度,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污染物对空气质量影响。五是持续开展高频次、常态化环保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企业治理设施效能低下、无组织排放等问题。六是加强上级交办问题整改。上级交办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针对发现问题组织企业开展巡查自查,避免类似问题发生。2023年,滦州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83,全省排名倒48,退出全省“后三十”。

(三)关于“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有弱项”方面

7.关于“重点领域存在安全风险”问题

(7)针对“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治不彻底”等问题。一是组织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居民深刻认识房屋安全重要性。二是组织各责任单位健全排查台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更新台账,发现隐患及时化解。三是加大对城镇底商、沿街商业房屋隐患、私自加层改扩建专项排查力度。同时,构建“前端预防—中期管控—末端整治”全链条管理体系,通过完善机制、强化宣传、深化共治等方式,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治理格局。四是组织专业队伍对塌陷区进行勘测。五是组织涉企设置铁丝网安全围挡等。

(四)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用力不足”方面

8.关于“违规占地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8)针对“2021年以来,每年均有违法占地情况发生,自然资源部发现问题图斑中,仍有违法占耕地未整改到位”等问题。按照滦州市《2025年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市长任班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班长的卫片图斑整改“攻坚年”行动工作专班。严格落实田长制,充分利用变更调查、土地卫片、耕地卫片等卫星遥感影像,及时发现、制止、处置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切实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对于个别项目占地,其中,部分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已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采场占地部分正在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修复治理;选厂农用地部分已基本完成县级农用地转用组卷工作,待铁矿与占地村签订用地协议后即上报审批。

9.关于“做优做强农业主导产业有欠缺”问题

(9)针对“全市花生种植面积占总耕地的将近三分之一,花生产量大,深加工占比小”等问题。一是邀请专家教授来滦论证花生相关数据。滦州市被河北省油料产业技术体系授予河北省高油酸花生基地县。二是实施农业品牌工程,充分发挥“滦州花生”地理标志产品品牌效应,设计“滦州花生”统一品牌形象、统一品牌标识、包装设计等,突出产地特色和产品优势;严把全市花生深加工质量关,落实落细原料入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及销售台账记录制度,增加监督抽检频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组织滦州市专业合作社参加线下推介会等活动,进一步拓展花生销售渠道。积极开展花生绿色食品认证工作,目前绿色食品认证花生企业2家。指导滦州市花生种植协会启动“滦州花生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培育,目前已完成初步记载。三是依托花生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以花生油、花生米等为主的深加工产业,解决花生产业链条短、深加工少等问题。成功申报“河北省优质花生产业集群项目”,争取上级资金400万元,实施花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示范带动全市花生实现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技术模式。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方面

10.关于“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严格”问题

(10)针对“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没有“一把手”任务分工。述职报告中没有对下级“一把手”监督情况的内容”问题。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2022年、2023年、2024年滦州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中均明确了“一把手”任务分工。市委书记带头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2024年以来市委常委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55次,切实把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持续推行“三提”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下级“一把手”的管理监督。

11.关于“市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得不实”问题

(11)针对“对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经常,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及时,部分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检查、督促不够主动,2021年以来,因“三资”管理等查处多名村“两委”干部,但举一反三不够,未组织相应的专项整治”问题。一是全面统筹,切实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在抓实同级监督方面,向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发送廉洁履职提示函196份,重申纪律规定和要求,以上率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一把手”监督制度,在关键时间节点,向下级单位“一把手”发送廉洁提示338份。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管党治党工作,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和批评教育;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及群团部门工作情况报告,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检查督促;坚持对新任职“一把手”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传导,凝聚从严合力。三是全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成全市各村的“三资”清查摸底,推动问题整改。完成92个村的集体经济抽查审计,推动全市303个村建立健全农村经济合同台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17项。

12.关于“巡察工作有短板”问题

(12)针对“市委履行主体责任有欠缺,上届市委巡察,部分轮次巡察方案未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巡察质效不高,本届市委第一、二轮巡察部分乡科级单位,发现多为记账不规范等浅表问题,聚焦关键少数和廉政风险不够”问题。一是强化市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安排部署巡察工作。修订完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规则,《中共滦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同后印发;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讨论《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方案》,审议通过后,启动实施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二是完善常态化开展巡前通报会制度,做实巡前培训,科学制定巡前培训方案,着力破解巡察发现问题浅表化难题;每轮巡察结束后召开复盘总结研讨会,及时查漏补缺、相互学习借鉴,常态化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严格落实市委巡察机构与财政、审计、统计协作配合机制,实施巡察人才库动态管理。

(六)关于“市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13.关于“做深做细日常监督有差距”问题

(13)针对“2021年以来监督检查发现线索占比总量较低;纪律处分中半数以上是行政或刑事处罚移交问题。派驻监督有效发挥作用不充分,2021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置问题线索为纪委监委交办,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市委主要领导牵头、工作专班主办、精准监督核查处置、推进以案促改、定期“回头看”的闭环机制,健全“人头对人头”责任机制,细化监督重点,持续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对因环保、信访工作不力的党员干部追责问责,对制约滦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障碍、壁垒进行深入研判,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以监督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压实派驻监督责任,提高派驻监督实效。紧盯服务单位或窗口工作人员在政策落实、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市民服务中心、税务大厅、医保服务大厅、各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等窗口服务单位进行3轮次集中检查,共发现问题114个,并进行督办整改。

(七)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4.关于“农村干部违纪问题反映较多”问题

(14)针对“巡视期间收到多件反映农村干部问题线索”问题。一是加大检举控告和问题线索查办督办力度,强化反腐败斗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整合基层监督力量。配备村纪检委员,同时兼任村监察联络员,结合村务监督委员,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三是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承担司法、执法、审批、收费等职能的科(股)室所站队及其负责人开展季度监督评议,促进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强化基层十二类重点岗位人员监督,切实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落实“一把手”讲廉政党课、专题教育经常化、新任干部岗前廉政教育、任前考试、警示教育等机制,打造清风笃行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5.关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存在风险”问题

(15)一是做好对外投资风险评估,突出抓好重大投资的法律审核,推进风险监测预警、识别评估和研判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拓展经营思路,加强与国企、央企、省企联系对接,谋划有利于滦州发展、有利于滦州产业布局的高质量项目,增加企业经营性收入,提升企业造血能力。二是明确国有企业转型发展方向,增强运营能力。

(八)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弱项”方面

16.关于“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不够充分”问题

(16)针对“市委常委会传达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仅有新闻稿没有贯彻落实措施”等问题。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纳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题,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的同时分析研判问题,提出贯彻落实举措,确保上级工作要求在滦州落地落实。建立健全经济运行分析和重点指标完成情况以及省市重点项目、民生实事工程进展等列入常务会议题机制。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精神,研究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事项,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市政府常务会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及时学习传达;研究《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编制情况》《滦州市2024年“抓投资、上项目、优环境”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相关工作》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实事工程等议题。

17.关于“议事决策及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17)针对“2021—2022年多个申报专项债券项目,未经市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研究,而是以召开政府专题会形式决策。市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浓,2022年度相互批评意见多为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问题。一是严格落实议事决策程序要求,建立完善专项债券项目等新增涉“三重一大”事项列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党组会议研究制度,制发了《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标准的规定(暂行)》,修改完善了《滦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进一步规范依法决策机制。市委常委会听取了滦河滦州段大堤及治理工程、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第六实验小学建设工程、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校园安防建设等情况汇报,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研究。市政府常务会听取了《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城区供热管网综合改造、高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等项目》《滦州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监测系统预警系统》等相关情况汇报,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市政府党组会对大额资金使用进行研究。二是对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发放提示卡11份,提醒各位市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检查材料,深挖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坚持刀刃向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问题,敢于揭短亮丑,切实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九)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全面”方面

1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不够”问题

(18)针对“年轻干部储备不足,市直单位35岁以下科级干部占比较低。全市核定公务员职级缺配近一半,没有充分发挥公务员职级晋升正向激励作用”问题。一是组织开展2023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加大市直单位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加强年轻干部上下交流,2023—2024年,共上下交流年轻干部13名;2024年,为市直单位班子配备多名年轻干部。针对2024年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合理规划,做好编制统筹,最大限度审核上报招录、招聘计划。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职级晋升政策,加大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的职级职数使用力度,充分发挥公务员职级晋升正向激励作用。

19.关于“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规范”问题

(19)针对“存在个别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履行调任程序把关不严,以及违反任职回避规定、执行干部任职公示制度不到位等问题。干部轮岗交流机制不健全,多名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科级干部未交流”问题。一是落实干部队伍选任制度,强化轮岗交流。严把资格条件,改进常委会会议汇报方式,对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员,执行任前公示制度,按照信息公示要求,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对涉及提拔重用人选的社会关系进行认真查核,对涉及领导干部近亲属情况着重说明,确保任免程序合规。二是对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科级干部,已通过免去职务、交流到其他单位等方式整改到位。完善岗位任职情况台账,实时掌握干部任职底数,打破系统、部门等界限开展干部轮岗交流,结合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对任职年限达到上限的,及时进行轮岗交流。已建立任职时间台账,动态及时掌握任职情况,截至目前,没有任职超10年的情况。

20.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20)针对“个别单位党组成员配备不足3人,部分单位职级干部担任本单位党组副书记或党组成员”等问题。一是建立《滦州市党组成员配备工作台账》,对干部调整时因职务变动造成党组成员缺配、配备不规范等问题,及时预警、及时解决。巡视反馈的职级干部担任党组成员或党组副书记的已整改,对缺配党组成员的单位已随干部调整配齐。二是对“缺支少委”村逐个分析研判,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补选,目前已全部配齐。

(十)关于“巡视整改长效机制不完善”方面

2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全面”问题

(21)针对“整改方案由纪委监委牵头制定。细化分解整改责任和任务不够清晰具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存在短板’问题,安排了5个责任部门,整改过程中出现主体模糊、任务交叉”问题。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办,整改方案由市委办牵头制定。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市委办细化任务分解,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市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多个责任部门的措施均明确了牵头部门,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责任清晰、措施具体,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22.关于“推进持续整改有差距”问题

(22)针对“对上次巡视反馈的‘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力度不够’‘化解信访积案不够有力’”等问题,持续推进的韧劲不足,问题解决不彻底。加大对房地产遗留问题整改力度,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经过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发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未发现问题。上次巡视反馈的平改项目全部住宅楼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外网工程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巡视整改工作坚持紧抓不放、常抓不懈,对已整改到位的,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尚未完全整改的,继续加大力度,做到要求更严,标准更高、力度更大、效率更快,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治理和逐步解决的,加强督促检查,推动问题彻底解决。

(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机制,注重新制度与现有制度的衔接,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制度体系。

(三)统筹推动全面发展。以整改落实为契机,引导全市上下开拓进取、奋勇争先,努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迈开大步、走在前列,向省委、唐山市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5-7108261;邮政信箱:滦州市新城滦河西道5号0353号信箱;电子邮箱:1913152905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