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5-09-09 16:00:46
根据省委部署,2023年4月22日至6月20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衡水市冀州区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冀州区委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对反馈问题虚心接受,以上率下、持续用力,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全域动员。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区委常委会第一时间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省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原原本本学习传达反馈意见,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全区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要求上来。2023年9月22日,组织召开了全区整改落实动员大会,动员各乡镇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细化任务、迅速行动,全面开展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体系。
(二)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主动担责。区委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区委书记任组长、区政府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任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0个专项整改组,统筹抓好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跟踪调度、提醒督促等工作;区委各常委牵头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整改工作,强化督促调度,从严从细抓落实;各具体问题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扎实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细化落实整改任务。
(三)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整改成效。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分析,研究制定了《关于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八方面问题,细化分解到专项整改小组,逐一明确目标要求、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2024年1月10日,区委常委会组织召开主题教育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常委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研究调度,区委常委会、整改专题调度会等先后14次研究整改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整改进展,确保高标准开展、大力度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充分发挥巡视整改监督作用,持续跟踪了解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巡视整改监督指导督促,强化日常监督,确保反馈问题高质量整改。
(四)聚焦长效长治,强化建章立制。坚持把落实“当下改”举措和完善“长久立”机制结合起来,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基础上,加强对共性问题的研究,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制定了一批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五)坚持统筹推进,提升发展质效。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同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担当尽责的工作作风,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争先进位、勇闯新路,奋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区委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进行谋划安排、研究部署、协调调度,一体统筹推进。集中整改期间,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14次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等研究巡视整改工作,18次就巡视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提出具体要求,多次下发“提示卡”“督办卡”,督促区委常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巡视整改工作的日常协调和推进,有效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还不到位”方面
1.关于“创新理论武装不扎实”问题
(1)针对“2023年以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学习熟练掌握其蕴含的领导方法、思想方法、工作方法还不够,部分区级领导干部没有结合冀州实际讲问题、讲举措,发言浮在面上,领会思考不深”问题
组织专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印发《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提示》,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工作方案》,就突出政治性、注重实效性、做实集体研讨、加强调查研究、拓展形式载体等12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结合主题教育,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确定27个调研课题和8个典型案例,累计发现问题214个,现场解决174个,形成推动发展意见建议229条,切实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领。
2.关于“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在冀州落地有差距”问题
(2)针对“‘河北净菜’进京、特色产业强区等工作推进不快,果蔬种植规模未完成预期目标”问题
完善优化了《冀州区支持果蔬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加快新发地智慧物流中心建设,抓好恒蔬无疆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等设施农业项目建设,五个果蔬种植示范片区通过新建、改造提升,2023年底全区果蔬种植面积达到5.35万余亩。
(3)针对“2023年1-4月份规上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在全省排名中下游”问题
加大对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加大育龙辅导服务壮大骨干企业,精心培育小升规企业,扩大项目入库数量,做到应统尽统。截至2023年底,规上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在全省排名比2023年4月底分别前进19位、56位。
3.关于“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短板”问题
(4)针对“近三年河湖省、市级断面水质不达标,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氨氮、总磷等超标”问题
制定《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建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推进组,统筹协调排查整治工作,加密对河湖断面水质检测频次,做好日常预警分析,确保水体质量达标,启动上下游联动工作处理机制,强化日常执法,最大程度降低对河流水质的影响。
4.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力度不够”问题
(5)针对“2023年春季及时引入地表水不足量,部分耕地仍利用地下水灌溉”问题
加大工程投入,架设4台大型移动泵站向冀午渠扬水;拓宽引水渠道,2023年及时调引域外水共计5561万立方米;开展水系连通,2023年度完成河渠清淤98.26千米,增加地表水灌溉面积6.1万亩。目前蓄水充足,地下水灌溉面积降低至45.5%。
(6)针对“该区2023年3月地下水位平均埋深下降”问题
实施建设压采项目,新增压采量215万立方米;加大引水力度,及时调引域外水共计5561万立方米,拦蓄过境水约6000万立方米;开展水系连通,2023年度完成河渠清淤98.26千米;严格取水管理,推动地下水位持续回升。2023年12月,冀州区深层地下水位平均埋深68.81米,与2023年4月相比回升3.49米,与2023年11月相比回升3.66米。
(7)针对“在深层地下水禁采区,部分村水源置换工程竣工未启用”问题
逐村排查解决漏损等问题,对全区水源置换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检修,保障水质达标。开展全区取水井关停(管控)工作“回头看”,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目前相关村已全部切换水源,切实巩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成效。
(8)针对“位于衡水湖自然保护区内的个别村目前还未纳入江水置换实施范围”问题
将相关村纳入江水置换实施范围,2024年5月投入使用,同时对全区其余行政村水源置换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检修,保障水质达标和供水充足。
(9)针对“抽查发现,个别养殖场违规超采地下水”问题
接入自来水管道,10眼取水井全部关停;严格执法,依法对相关公司罚款9万元;成立企业取水用水工作督查专班,定期开展巡查。目前已全部切换水源并处罚到位。
(二)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推进高质量发展成效还不明显”方面
5.关于“科技研发投入引导不足”问题
(10)针对“2022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支出仅占主营业务收入0.62%”问题
提高服务意识,开展研发支出政策业务学习;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引导力度,召开政策宣传专题会;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奖补政策,开展重点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一对一”辅导。截至2024年2月,归集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8556.39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1.27%。
(11)针对“冀州玻璃钢产业起步发展较早但国家级研发机构被邻县抢先设立”问题
深入160家规上、高新企业摸底分析,找准产业研发短板弱项,有针对性构建梯次培育体系,引导企业申报省、市级研发机构,支持龙头企业提升自主创新和研发设计能力,创建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2023年,新增国家级研究机构1家、研发机构20家,其中省级企业研发机构1家,玻璃钢产业研发机构4家,比2022年增长了200%,新增工业设计中心2家。
(12)针对“2021、2022年全区719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因投入不足仅有部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问题
组织企业学习,宣传加计扣除政策,开展申报流程“一对一辅导”,指导企业规范统计年报。截至2023年12月,全区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户数比上年增长12家。
6.关于“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够快”问题
(13)针对“玻璃钢等新材料产业、春风暖气片等装备制造产业规模较小,无省级产业集群”问题
扎实落实产业链升级实施方案,分析产业集群现状,引进强链延链补链项目抓实产业集群内企业技改升级。2023年全年复合材料产业集群营业收入达到77.3亿元、增幅21.87%;装备制造产业集群营业收入达到75.68亿元、增幅24.32%。医疗器械和康复辅具产业集群成功入选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14)针对“促进康复辅具产业高端化效果还未显现,轮椅拐杖等一类低价低端产品占80%、二类占20%,没有附加值高的三类产品”问题
制定产业转型方案,编制两图两库N指数和三个清单,组织企业家参展、外出学习开拓思路,推进康复产业相关研究中心建设,树立智能化生产标杆企业,引领推动康复行业转型升级。目前正在推进河北工大智能康复装置与检测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冀州分中心建设,2023年,实施技改项目8个,引进高端产品生产企业3家,积极研发高附加值创新产品。康复辅具产业营收年增幅达9.1%。2023年,新增注册二类医疗器械产品19个,达到125个,同比增长18%;新增二类医疗器械企业5家,达到52家,同比增长10.6%。
7.关于“项目建设落地不够实”问题
(15)针对“个别省重点项目因跟进不及时未落地”问题
强化招商引资,开展在谈项目集中攻坚、招商擂台赛等活动,落实“五个一”分包等制度,专班化推进项目。2023年举办各类招商推介活动14次,新签约产业项目20个,引进央企三级子公司2家。2023年申列的2个省重点前期项目全部结转为2024年省重点新开工项目,结转率达100%,新发地智慧物流园项目纳入2024年省重点续建项目。
(16)针对“2023年1-4月项目建设、投资完成率排全省同类园区倒数”问题
紧盯项目开工、建设进度,开展项目建设集中攻坚,对计划入库的项目,抓住时间节点,每月督促调度,确保应入尽入、应统尽统。2023年全年,冀州高新区项目建设投资完成额、投资完成率,在全省26个高新区中排名分别比1-4月排名分别前进6名、16名。
8.关于“服务环境不优”问题
(17)针对“有的单位违规增设备案环节,有个别干部利用权力谋取私利”问题
制定了《冀州区行政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办法》,分类编制包含行政许可等基础清单;开展违规增设备案、规范中介服务、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执纪,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9.关于“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8)针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制定了卫片整改长效机制,运用“人防+技防”,加强动态监管,坚决遏制类似问题发生。
(19)针对“农田水利建设重灌轻排,影响冬小麦播种”问题
开展水系连通工程,大力疏通低洼易涝区河渠,2023年度全区完成河渠清淤98.26千米,其中,2021、2022年秋季遭受内涝相关乡镇完成河渠清淤26.53千米,消除了隐患,增强了灌排能力,同时强化技术指导,及时抢收播种,确保不误农时。
10.关于“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发力不足”问题
(20)针对“冀州全国地理标识农产品天鹰椒未形成规模化种植”问题
下达2024年度种植任务,对辣椒种植户进行适当补助和技术指导,助力辣椒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延长辣椒产业链条,2024年辣椒种植面积达到2.46万亩。
(21)针对“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全区没有国家级农产品龙头企业”问题
强化龙头培育,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为成员,积极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将2家企业作为市级龙头储备,提升加工能力。目前,省级龙头企业总数达到5家,市级以上达到39家。
(四)关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还不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弱项”方面
11.关于“处置罚没国有资产有漏洞”问题
(22)针对“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隐患”问题
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等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罚没企业违法建筑物移交、处置方式和各环节的工作程序,健全了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1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23)针对“区委近三年未开展意识形态风险排查研判”问题
规范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系列清单,进一步明确任务、责任、时限。组织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研究分析全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全年意识形态工作汇报。
(24)针对“对无线电监管不力,2022年查处1起利用非法广播销售假药案件后,经常性检查制度仍不能落地”问题
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厘清细化相关部门职责,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先后两次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形势,聚焦常态化整治,协调联动,增加巡查、监听频次,同时通过开设专栏宣传、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扩大社会监督,动员群众广泛参与。
13.关于“安全生产存在隐患”问题
(25)针对“今年5月份,没有严格落实省委‘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问题
建立《领导干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明确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定期发送安全生产工作提示,依据清单开展督导检查。
(26)针对“公共消防设施不健全,2022年度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鹤建设任务未完成,现有设施部分坏损率均为60%”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2022年、2023年确定的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等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已全部建设完成,2023年排查发现损坏的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已全部维修完毕。全面举一反三,及时维修损坏设施,常态化进行维护保养。印发《冀州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单位职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五)关于“‘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还不到位”方面
14.关于“研判形势不足”问题
(27)针对“换届后至今未专题研究分析研判本区全面从严治党形势”问题
将“换届后及时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中共衡水市冀州区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划》,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3年先后多次听取有关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将“研判本区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纳入《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清单》,确保常抓长效。
15.关于“政治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28)针对“未组织制定政治建设工作规划、‘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和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问题
制定印发《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规划》,并重点突出“‘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和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等内容。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党的政治建设年度工作汇报,形成每年度常态化推进举措。
1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抓得不紧”问题
(29)针对“未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汇报”问题
2023年11月,区委常委会听取了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汇报;明确每年年底前,区委常委会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汇报,并纳入《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清单》,确保落到实处。
(30)针对“2021、2022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缺少监督下级‘一把手’内容”问题
强化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学习,向区领导发放《日常提醒卡》,下发《提醒函》,明确将监督下级“一把手”的内容纳入个人述职述廉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核。
(六)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差距,严的氛围不浓”方面
17.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较典型”问题
(31)针对“有的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问题
制定完善《作风建设及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长效机制,各单位党组(党委)定期自查报备。2023年9月,对全区各单位办公用房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处置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给予处分。
18.关于“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问题
(32)针对“‘书记区长短信直通车’功能不优”问题
优化诉求反馈平台,将“书记区长短信直通车”功能进行整合,设立“冀易办”企业服务中心,全方位受理诉求,2023年以来,共受理线上诉求15件、线下诉求78件,均解决。
(33)针对“‘群众需求月恳谈’活动未听取情况汇报”问题
印发《关于建立“群众需求月恳谈”制度督办落实机制的通知》,定期梳理交办群众反映问题建议,2023年10月、2024年2月,区委常委会两次听取开展情况汇报,2023年月恳谈问题台账办结率达98.9%。
19.关于“区委履行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34)针对“2021年以来未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划”问题
印发了《中共衡水市冀州区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划》,明确工作思路,强化政治引领和履责举措。以“一单”“两卡”,即《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清单》《提示卡》《督办卡》为抓手,加强提示提醒,确保落到实处。
(35)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2021、2022年班子成员未按规定参加分包乡镇和分管区直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的年度考核检查”问题
及时发放提示卡,提示提醒领导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区委各常委按规定要求参加了分包乡镇和分管区直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的年度考核检查或意见反馈会议等相关工作,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36)针对“上轮巡视指出巡察紧盯‘关键少数’不到位问题仍存在”问题
组织全体巡察干部以谈经验、找问题、补短板为重点开展复盘研讨,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
20.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问题
(37)针对“落实中央和省纪委部署不到位,2023年未开展8项政治监督和7项专项监督”问题
制定《关于加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监督的工作方案》等8项政治监督和7项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制发提示卡,对发现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完善《关于加强政治监督促进工作落实的九条措施》,召开专项整治监督工作调度会,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38)针对“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
开展派驻机构“零立案”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升了办案能力。
(39)针对“个别干部因履职不力被诫勉谈话,后又因同类原因被政务警告”问题
针对2021年以来案发较多、受处分人员较多的单位,印发《检查建议书》《提示卡》。重点抽查乡科级干部受处分案件及重处分案件,强化纪律处分刚性执行,对2023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组织开展回访教育,让受处分党员干部重塑工作信心。相关单位召开党组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要求引以为戒,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2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差距”问题
(40)针对“巡视现场移交涉及村干部的举报较多”问题
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意见》,组织召开全区加强基层监督工作会议,推广应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共梳理权力事项清单128项,全区382个村、8个社区全部进行村务公开,接收办理投诉事项137件,全部办结。加强对村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村务监督委员的管理、培训、督导,开展群众身边作风和腐败问题、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整治,并对各乡镇“十类人员”开展精准监督、靶向发力,严肃查处相关问题。
22.关于“基层微腐败问题较突出”问题
(41)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部分土地承包合同不规范”问题
制定印发《冀州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不规范行为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开展村集体不规范合同大排查,对全区所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进行了一次全覆盖“回头看”,已全部整改到位。制定《关于实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定期平台备案及审核制度的通知》,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高效运行。
(七)关于“落实新时代的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方面
23.关于“区委执行决策机制有短板”问题
(42)针对“个别项目仓促选址”问题
健全重点项目评估论证机制,制定出台系列方案,重点项目签约前,组织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及燃气等单位,对项目建设区域情况等全面摸排。目前该项目已投入使用。
(43)针对“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不规范”问题
落实《中共衡水市冀州区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等,印发《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规范各环节报批程序,切实优化决策流程,提高决策效率,推进集体决策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24.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还不高”问题
(44)针对“个别领导干部2022年度以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代替个人整改落实情况”问题
制定《主题教育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民主生活会前印发并集中学习省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相关制度文件;印发《提示函》,明确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清单、个人整改落实情况不能以班子整改代替,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指导,确保整改到位。
25.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问题
(45)针对“区委执行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2021年以来未听取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汇报”问题
区委常委会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条例的学习,听取《2019-2023年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落实情况汇报。持续更新《科级领导干部配备情况台账》,结合规划纲要要求适时预警,持续优化领导班子。
(46)针对“干部日常监督重组织处理轻教育管理”问题
制定《关于开展受处理干部回访教育工作的通知》《从严监督管理干部若干办法》,在加强回访教育,帮助干部提升认识的同时,从组织处理、干部日常谈话、提醒等多方面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质量水平。加强年轻干部培训教育,开展“冀州区优秀科级年轻干部进修班”,助力年轻干部增长才干,强化心理素质,补齐发展短板。
(47)针对“干部队伍责任意识不强,个别村土地确权工作未完成”问题
修改完善了《冀州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调度会,对现行土地管理措施等进行了分析汇总,一村一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政策指导,相关村已全部完成。
(八)关于“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有欠缺,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方面
26.关于“区委对巡视整改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48)针对“常委会2022年以来未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未对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调度推进”问题
2023年8月以来,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领导小组专题调度会等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对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严防整改问题出现反弹,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49)针对“2021、2022年度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内容”问题
区委常委会集中学习《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制度性文件,年度考核前,及时下发《关于将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纳入述职述廉报告的提醒函》,明确要求体现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专人进行审核,并长期坚持。
27.关于“整改日常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50)针对“2022年以来,区纪委和组织部均未开展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未对地下水超采整改不力相关责任人采取约谈等措施”问题
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对地下水超采整改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建立监督组织架构,制定完善《关于对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细则》等制度文件,及时制发《提示卡》,细化措施、严格标准,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持理论武装,久久为功筑忠诚。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强化领导班子成员整体素质提升,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切实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
(二)聚焦第一要务,全力以赴抓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有关工作部署,突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主线,聚焦增投资促消费扩内需、科技创新引领、城乡融合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文旅融合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风险防范化解七个方面重点攻坚,干字当头、乘势而上,创新发展、奋楫争先,持续开创冀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让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冀州篇章更具竞争力、更具魅力值、更具幸福感。
(三)从严管党治党,驰而不息纠“四风”。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监督职责,构建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责任格局。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铁的纪律常抓不放,聚焦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紧盯基层“微腐败”,确保“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发挥好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对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四)强化夯基固本,担当尽责抓落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落实党的建设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七种思维”“三大本领”,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强化“六个观念”、践行“四敢”要求,立争先进位之志、鼓攻坚克难之劲,用好“二三四”抓落实机制,狠抓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五)深化自我革命,做好“后半篇文章”。围绕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加强整改日常监督,不折不扣完成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推进点对点问题整改到位,严防整改问题出现反弹。深化成果运用,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创新思路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8-8612340,邮政信箱:衡水市冀州区冀新西路269号,邮政编码:053200;电子邮箱:jzqwz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