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信息公开>省委巡视工作专题>整改落实>
​中共景县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5-09-09 16:00:46

根据省委部署,2023年4月23日至6月20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景县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景县县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全面认领反馈问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以坚定不移的态度、扎实有效的举措、雷厉风行的作风,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一是强化政治担当,迅速安排部署。2023年8月29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8月30日,景县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原原本本传达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及选人用人工作、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就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行研究部署,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县级干部任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9月17日,组织县四大班子成员、乡镇党政正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班子成员,召开了全县巡视整改动员大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标准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划分时间节点,确保巡视整改工作高效推进。各乡镇、县高新区、县直各部门均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从严从实,务求整改实效。景县县委紧紧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将巡视反馈意见逐一分解细化,明确了整改任务、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等,对整改落实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整改一项、销号一项。2024年1月9日,县委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班子和班子成员聚焦巡视反馈意见,进行了深入查摆和深刻剖析,对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明确了整改思路和举措,进一步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加强督导调度,及时解决问题。县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6次、专题调度会议5次,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逐一听取牵头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县委常委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分别到包联乡镇、分管部门督促指导整改落实工作。集中整改期间,县委整改办成立了专门督导组,对整改落实工作定期调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将各单位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有力推动了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四是狠抓建章立制,深化成果运用。景县县委坚持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聚焦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在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根源,研究治本之策,全力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确保各类问题刹得住、不反弹。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建立完善制度29项,进一步扎紧扎牢了制度的“笼子”。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还有差距”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存在重形式轻实效、学用脱节”问题

(1)针对“部分班子成员的心得体会与景县发展实际和分管工作结合不紧”问题。通过采取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检查班子成员心得体会等措施,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成员,特别是县委班子成员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发言时,紧密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和分管领域谈体会、说感想,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景县发展的具体抓手。同时,县委书记分别同抽查发现问题涉及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集中整改期间,共开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组织县领导交流发言30人次,累计检查县领导心得体会文章205篇,确保真正做到学思深悟、学思践悟。

2.关于“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还不够到位”问题

(2)针对“县委全体会议提出的2035年建成‘一城两区一基地’的目标,缺乏面向京津的谋划与安排”问题。认真落实《中共景县县委关于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部署 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服务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围绕招商引资、产业对接、创新协作和乡村振兴等方面积极融入京津。集中整改期内,完成了与央企的三级子公司注册和产权登记认证工作,签订了相关战略合作协议;引进北京多所高等院校科研团队参与到景县企业的科技创新、新技术开发和应用;组织多家本地农业企业积极参加北京“六进”、天津蔬菜展等农产品推介会等活动。截至2024年2月29日,与京津签订技术合同吸纳额达到1.3亿元(全市第3名)。

3.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和统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扎实”问题

(3)针对“专业技能人才供应不足”问题。通过推行联合办学、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持续深化校企合作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景县职业教育质量,为景县企业输送了更多的专业技能人才。2023年,全县共培训各类专业技能人员2578人,基本满足了全县用工需求。同时,完成了5家企业154名员工专项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员工技能水平。

(4)针对“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快实施人才强县的行动方案》,没有加快培养职业技能人才相关内容”问题。针对全县职业技能人才现状,深入企业开展了专题调研,并结合调研情况研究制定了加快培养职业技能人才的具体措施。同时,将相关措施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列入《关于加快实施人才强县的行动方案》,印发至各单位。

(二)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有短板”方面

4.关于“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进展不快”问题

(5)针对“三大传统产业科技含量低,四个新兴产业发展不快、规模不大”问题。积极培育创新主体,持续提高三大传统产业科技含量。集中整改期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9家,备案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家,评价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74家,认定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家、市级技术创新中心2家,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认定省级技术转移机构1家;本源精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先进防伪技术用聚合物光学加密材料研制”项目纳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新增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景县橡塑管产业成功申报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通过采取持续抓投资、上项目等措施,积极推动四个新兴产业发展。2023年,新兴产业规上企业营业收入占全县比重37.1%,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

5.关于“园区综合承载能力不高、小而分散”问题

(6)针对“高新区基础配套设施相对滞后影响项目落地”问题。通过采取持续优化调整高新区功能布局和总体规划、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等措施,不断提升高新区承载能力。重点实施了景州工业新区道路、双创基地道路、衡德工业园化工园区危化品专用停车场、化工园区信息化平台等一批基础配套工程,并已全部竣工。2023年,高新区新增落地项目29个,较2022年增加16个,同比增长29.5%。

(7)针对“高新区发展绩效考核中排名靠后”问题。通过加强对营业收入、规上工业增加值、固投、使用内外资、进出口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的运行监测及调度指导,及时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2023年度,景县高新区在全省12个县市区管理的同类高新区发展绩效专项考核中排第9名,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2名,实现了档内晋位。2024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8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7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1家。新增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家、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15家、河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5家、河北省绿色工厂2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家、省级技术转移机构1家。2024年度,预计景县高新区在全省23家省级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中位居全省中上游。

6.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力度不大,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不够充分”问题

(8)针对“2022年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中,申报科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户数较少”问题。通过采取核查科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享受情况、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定向培育相关研发企业、开展“河北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自主申报鉴定试点县”申报工作等措施,确保企业应享尽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红利。经核查,未发现2022年存在应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而未享受的企业。2023年一季度至三季度,全县共有112户工业企业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享受金额达2.14亿元,享受户数、金额均列全市第二名。2023年12月25日,景县被省科技厅批准认定为“河北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自主申报鉴定试点县”,系衡水市唯一。

(9)针对“2022年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降低”问题。通过采取引导规上企业转型升级、深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等措施,持续提高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以及高新技术产业比重。2023年,通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9家,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达到96家;全县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为31.5%。

7.关于“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思路不宽,举措不够有力”问题

(10)针对“对大运河文化挖掘不够,没有3A级旅游景区”问题。通过采取深入挖掘大运河历史文化资源、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开展国家3A级旅游景区创建等措施,持续提升景县文旅影响力,特别是大运河文化影响力。2023年8月,景县沙河湾景区通过国家3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审;2023年9月,组织专门力量,汇编整理了《运河集萃》,全面系统地展示了大运河厚重历史文化风貌。

(11)针对“‘五一’期间接待游客数量较低”问题。通过采取加大媒体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开展文旅活动、推介景县特色旅游商品等措施,全方位推广景州文旅品牌。2023年中秋、国庆以及2024年春节期间,景县接待游客19.5万人次,占衡水市假期总接待量的4.55%。

8.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12)针对“有的企业未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通过采取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精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等措施,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3年,景县空气综合指数为4.42,全市第2;PM2.5平均浓度为37μg/m³,全市第2;PM10浓度为70μg/m³,全市第2;优良天数为242天,全市第5;重污染天数12天,全市第5。

(三)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9.关于“落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3)针对“2021年以来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违法占地图斑仍在整改中”问题。一是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对违法占地图斑,通过拆除、补办等方式依法依规处置。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违法占地图斑已基本整改完成。二是开展整改成果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图斑,逐个开展现场核实,严防整改不彻底、不到位或“死灰复燃”等问题。三是严格落实巡查督导责任制。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对16个乡镇开展了巡查督导,对违法占地问题突出的乡镇下达整改提示函5份,推动相关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14)针对“个别乡镇村民违法占用一般农田未整改”问题。立即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对不符合用地要求的建筑全部拆除;对设施用房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合法用地手续。截至2024年2月,该违法占地涉及的4间住房已全部拆除完成,剩余1间库房已办理用地手续,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扎实开展耕地保护专项巡查,集中整改期间,共开展日常巡查560余次。同时,对全县违法占地问题进行了全面摸排,累计排查问题12个,并全部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15)针对“2022年省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当年只完成一半”问题。通过采取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积极开展审核验收等措施,于2023年6月底完成了2022年省下达的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并分别于2023年9月、11月完成了县级、市级验收。同时,高质量推进2023年度项目建设(建设周期2年),合理安排施工单位交叉施工,确保早建完、早见效、早受益。

10.关于“农业产业化发展不够快”问题

(16)针对“全县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较少,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不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较低”问题。通过采取针对性招商引资、鼓励支持现有企业向深加工方面发展等措施,着力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加工转化率。2023年农业招商项目中,加工型项目占比达81.2%;全县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稳步提升。同时,累计拨付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400余万元,用于鼓励支持现有企业向深加工方面发展。

(四)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对群众反映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不彻底”方面

11.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仍有差距”问题

(17)针对“住建交易系统未接入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平台,水电气暖等市政接入工程没有实现在线并联办理”问题。通过采取加大系统对接力度、扎实推动并联办理等措施,实现了住房交易系统全部接入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平台,“衡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水电气暖市政报装线上并联审批业务系统已实现正常运行。

(18)针对“‘僵尸企业’闲置土地”问题。一是对反馈的“僵尸企业”闲置土地逐个进行核实,并分别采取有效举措,有力有序推进闲置土地处置。截至2024年7月,巡视反馈的闲置土地均已完成资产评估并开展了公开拍卖。二是组织各乡镇、高新区管委会对照反馈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对经营有问题、债务较重的企业提前发放闲置预警通知书,并及时提醒相关乡镇和部门开展重点帮扶,避免出现闲置问题。

12.关于“社区治理还有短板”问题

(19)针对“社区居委会管理机制不畅,社区工作力量不够”问题。一是理顺社区居委会管理机制。2024年4月8日,印发了《景县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由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拟订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2024年4月26日,县委社会工作部挂牌成立,进一步优化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和职能配置,推动社区工作高效运行。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双报到”机制的通知》,组织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治理,强化社区党支部的职能,提升了社区精细化治理、精准化服务水平。三是对县城居民数量和社区工作人员应配备数量进行了摸底统计及分析研判,并通过发布公告、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程序,新招录多名社区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了社区工作力量。

13.关于“公租房建设监管乏力”问题

(20)针对“个别公租房项目资金”问题。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县住建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对反馈的公租房问题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并制定了解决方案。同时,组建专项排查小组,对全县公租房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

(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还有隐患”方面

14.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21)针对“2023年‘五一’期间,上级督导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问题”问题。通过采取问题整改“回头看”、安全隐患排查等措施,有效化解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经现场核实,省、市“五一”期间督查发现的29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集中整改期间,聚焦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累计排查企业1700余家,发现的隐患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22)针对“部分河道未清理整治,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通过采取加快水利项目建设进度、加大巡河力度等措施,进一步确保县域内河道安全通畅。2023年,实施并完成了惠民渠清理整治、2023年度补水河道清理整治和农业灌溉水源置换等项目,累计清理河道122.7公里。

15.关于“应急处置机制不够完善”问题

(23)针对“应急会商研判预警机制运行不到位,县直应急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不够顺畅”问题。通过采取强化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全县各级各部门应急处置水平。建立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个、县级专项应急预案23个、部门应急预案31个,形成较为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2023年,开展应急演练9场,进一步检验了应急预案有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24)针对“防范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能力薄弱”问题。通过加大问题网站自主巡查力度、抓好警示教育、提高新媒体安全运维能力等措施,进一步增强自主巡查处置违法违规问题网站的意识和能力。

(六)关于“‘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存在不足”方面

17.关于“对同级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25)针对“对部分同级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约谈提醒不及时,2021年以来,有多名县直及乡镇‘一把手’受到纪律处分”问题。通过采取规范落实党内谈话制度、提示督办制度以及加强日常监督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县级干部及下一级“一把手”的监督。巡视整改开展以来,县委主要领导与县级领导干部开展党内谈话4人次,与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党内谈话24人次;县纪委监委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函询19人次,其中,函询“一把手”8人次。集中整改期间,全县没有县级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七)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履职尽责合力不够”方面

18.关于“县委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

(26)针对“2021年以来,全县查处农村党员干部人数占受处分人员总数的比例较高”问题。通过采取压实各乡镇“一把手”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开展日常监督提醒、完善基层监督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集中整改期间,全县查处农村党员干部比例明显下降。

19.关于“县纪委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震慑效果不够明显”问题

(27)针对“2021年以来,有的乡科级干部多次受到处理处分”问题。通过采取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从严监督执纪、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等措施,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持续保持高压震慑。集中整改期间,累计对各级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等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33次。集中整改期间,没有乡科级干部多次受到处理处分的情况。

20.关于“巡察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

(28)针对“县委履行主体责任有短板,景县2021年被调整出全省县级巡察工作规范化联系点后,县委未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的具体措施”问题。通过采取强化对巡察工作的统筹谋划以及推进县级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县委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集中整改期间,县委常委会、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巡察工作12次。2023年11月8日,制定出台了《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研究巡察工作机制》,并修订完善了《县委巡察工作职责清单》。2024年2月2日,景县重新被确定为全省巡察工作规范化推进联系点。

(29)针对“巡察队伍建设不规范”问题。景县县委坚持统筹推进巡察队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分别于2023年6月13日、11月30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了副科级巡察专员配备等事宜,应配备的副科级巡察专员已全部配齐。

21.关于“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用力不够”问题

(30)针对“个别干部违规操办婚宴和生日宴”问题。通过采取进一步规范报备程序、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等措施,加强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和查处力度。集中整改期间,共发现违规操办婚庆问题线索2条,立案1人,处分1人。同时,下发了《关于重申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严明了相关纪律要求。

(31)针对“有的乡镇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存在走过场,被县纪委给予诫勉谈话”问题。通过采取下发严肃作风纪律通知、强化监督执纪以及深化容错纠错机制运用等措施,持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乡镇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建设。集中整改期间,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3起,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3人。同时,紧盯服务窗口开展明察暗访24次,监督检查单位112家,督促整改问题14个。

(八)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弱项”方面

22.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32)针对“县委发挥统领作用不够到位,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着力不平衡”问题。通过采取充分发挥县委统领作用、统筹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协调各类资源、力量、政策,助推农业产业化进程。集中整改期间,各县级领导干部结合包联乡镇、分管部门工作实际,深入农村、社区、项目建设现场、企业生产一线开展调研,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城乡融合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社会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确定了调研课题,并分别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其中涉及农业产业和乡村振兴方面调研报告5篇,占20%。

(33)针对“县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通过采取深入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下发专门通知进行提醒等措施,对开展相互批评作出具体要求。在2024年1月县委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县委班子成员自我批评敢于正视问题、不回避不遮掩,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了接受政治体检、打扫政治灰尘、净化政治灵魂的目的。

(34)针对“县委班子部分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存在内容雷同情况”问题。通过采取下发相关工作提示、严格审核把关对照检查材料等措施,坚决杜绝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内容雷同现象。2024年1月召开县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县委书记主持起草了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各县委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及分管工作情况,分别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并报县委书记审核把关。

(35)针对“个别被问责的乡科级领导班子成员,未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说明和表态发言”问题。通过采取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下发专门通知进行约束提醒、建立联合提醒制度、开展全程督导检查等措施,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期间,共对7名被追责问责人员进行了提醒。同时,由组织部门、纪检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对被追责问责的乡科级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的说明和表态发言进行了重点监督。

23.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优,教育管理不规范”问题

(36)针对“科级领导干部配备结构不优,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学历偏低”问题。通过进一步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和谋划,统筹考虑干部调整配备,注重加大对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灵活运用干部交流转任、职级晋升等方式,不断优化科级领导干部队伍的学历结构。集中整改期间,全县科级领导干部队伍的学历层次得到有效提升。

(37)针对“县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年龄偏大,年轻干部储备不足”问题。通过采取进一步提高年轻干部储备数量以及灵活运用干部交流转任、职级晋升等方式,解决县直单位领导干部年龄偏大的问题。集中整改期间,县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年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38)针对“干部教育培训阵地建设有短板,县委党校应于2020年达到省委规定的建设标准,至今仍未完成”问题。通过全面加强学习、细化新党校建设标准、加强协调调度等措施,积极推动县委新党校建设。截至2024年2月29日,新党校建设项目已完成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并已进场施工。

(39)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不严格”问题。通过采取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制定出台相关制度等措施,切实加强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了《景县在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登记备案的职责和时限、出国(境)审批的职责和流程、证件管理的职责和要求等内容。集中整改期间,对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先后抽查3次,未发现问题。

24.关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依然突出”问题

(40)针对“2021年以来共排查出软弱涣散村党组织50个,至巡视期间仍有4个村未实现转化”问题。通过采取对涉及的4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逐村制定整顿转化办法、实行动态销号等措施,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尽快转化。截至2023年10月25日,2021年以来排查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已全部完成转化。

(41)针对“两新党组织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存在差距”问题。通过采用开展党建带群建攻坚行动、强化业务培训、创建非公党建示范区等措施,推动全县非公党建水平整体提升。2023年,在两新党组织中打造省级党建示范点1个、三星级党建示范点4个、二星级党建示范点58个、一星级党建示范点52个。至2024年2月29日,全县53家非公联合党组织活动均实现经常化、规范化开展。

(九)关于“对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举一反三不到位”方面

25.关于“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

(42)针对“县委巡视整改中,将巡视反馈前已有的制度作为完善的新制度上报,存在以旧充新现象”问题。通过采取认真学习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巡视整改制度建设、加大审核把关力度等措施,切实规范巡视整改过程中建章立制环节。巡视整改过程中,县委整改办对各部门新建以及修订完善的29个制度机制进行了严格审核,坚决杜绝以旧充新问题发生。

(43)针对“对2022年审计发现的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通过采取压实工作责任、跟进督促整改、全面开展自查等措施,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拨付。至2023年9月11日,巡视反馈的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同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督促项目资金拨付暂行办法》。

26.关于“整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44)针对“上轮巡视发现的‘景县离岗创业人员底数不清,多个事业单位人员违规离岗创业多年’问题,上报已整改并印发了相关制度,但此次巡视又发现个别离岗创业人员到期后一年半才返岗,相关部门未及时监督”问题。通过采取持续传导压力、全面摸底排查、强化监督检查等措施,对离岗创业人员返岗情况进行监督。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已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同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原离岗创业人员管理的实施办法》,并对原离岗创业人员返岗情况进行了排查。经排查,离岗创业人员均已返岗,未发现新增问题。

27.关于“落实长效机制有差距”问题

(45)针对“上轮巡视提出的‘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整改完成后出现反弹,县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又出现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情况”问题。通过采取提前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提示以及对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全程监督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和内容。2024年1月,由组织部门、纪检部门联合成立11个督导组,对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特别是在召开县委班子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邀请了省委、市委相关领导到会指导,进一步推动了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达到了“红脸出汗”目的。

(46)针对“上轮巡视提出的‘全县办公用房未集中统一管理’问题整改完成后出现反弹”问题。通过采取立行立改、全面排查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全县办公用房使用工作。巡视组反馈的个别乡镇自行对外出租办公用房问题,已于2023年5月整改完成。巡视整改期间,经全面排查,全县共有6个县直部门、1个乡镇存在闲置房屋对外出租情况,并均办理了合规手续,未发现新增问题。同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以更高政治站位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巡视整改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县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做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夯实县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适时开展复盘总结、回访核查,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

(二)以更严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从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做起,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身作则,担当作为。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将纠“四风”、转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责任,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以更高标准深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把反馈问题整改与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查找问题原因,及时堵塞制度漏洞。通过扎紧制度“笼子”、严格制度落实,着力构建解决问题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实现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巡视整改新成效促进景县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景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8-4229068;邮政信箱:衡水市景县景安大街243号,邮政编码:053500;电子邮箱:jxxwdcs1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