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5-09-09 16:00:46
根据省委部署,2023年4月25日至6月2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雄县开展了常规巡视。8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雄县县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现实检验,持之以恒细化各项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以“不贰过”的态度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省委第二巡视组向雄县反馈巡视意见后,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立即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第一时间以县委文件形式将反馈意见印发下一级党组织,迅速组织开展整改。2024年1月8日,县委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纳入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明确了下步工作举措和努力方向,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2024年7月份,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调整到位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整改成效保持和成果运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改彻底、见实效。
(二)周密安排部署,强力组织整改。制发中共雄县县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细化为12方面39个具体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成立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长和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督促检查、问题线索处置、信访案件处置四个专项工作组,统筹做好全县整改工作。针对选人用人和巡察工作两个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制发中共雄县县委《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对雄县县委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分别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工,确保专项检查问题整改与县委问题整改一体推进、一体落实。机构改革完成后,县委第一时间对《整改方案》中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进行调整,确保了巡视整改不断档。
(三)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组织召开4次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就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先后6次在全县大会上就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提出具体要求,为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期间,整改任务牵头县级领导一线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推动整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四)坚持系统施治,深化整改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统一,在全力抓好问题整改的基础上,认真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了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死一个漏洞,切实以制度建设促进整改落实、固化整改成果、保持整改长效。
截至2025年3月10日,巡视反馈的3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8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1个;制定的127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26条,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1条。巡视组移交立行立改事项6件,已完成整改6个。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雄县县委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扎实,2023年1月县委全会提出8个中国式现代化雄县实践场景后,县委至今未统筹谋划、研究推动”问题。一是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通读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著作选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书目。2023年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40次、交流研讨38次。二是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起草了该县8个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雄县实践场景《实施方案》,经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通过。
2.关于“服务保障新区建设发展用力不够。推动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主动作为不够”问题。一是强化科技创新赋能,进一步提高科技支出占比。2023年,全县科技支出1682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0.32%。2024年底科技支出为2079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占比提升至0.43%。二是持续加大科技创新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规模,提高研发经费占比。截至目前,全县共有A级研发机构15个,占规上工业企业比重14.4%。三是全面落实上级科技奖励政策,及时下发上级专项资金,2021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后补助资金276万元、2023年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资金10万元已发放到位;2024年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后补助资金7.6万余元、2024年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补助资金25万元、2024雄安新区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免申即享”入库奖励资金1343万元已发放到位。四是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3家企业成功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五是举办数字应用场景对接会,精准对接项目44个,已有4个项目初见成效;积极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等各类活动,解决企业技术难题,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六是印发科技招商手册,组织开展2次科技企业入库,累计入库33家科技企业。七是下大力气提升科技创新能力,2023年雄县在全省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中排名提升至98位,达到历史最优水平,实现了连续四年不断攀升。
3.关于“落实‘让群众稳得住、过得安、有奔头’缺乏系统谋划。引导回迁群众就业不充分”问题。一是每季度开展雄东片区劳动力调查,对劳动力年龄、学历、技能水平、就业现状等信息进行详细统计。两次印发《促进回迁群众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开展“就业岗位、就业政策送到家”活动,持续帮助回迁劳动力实现就业。二是结合回迁群众就业创业需求和技能培训需要,定向定期组织培训机构送培训到雄东片区。开展了家政服务员、保育师、办公软件应用、网络创业培训、电工、电子商务师等多专业的培训,累计培训回迁群众1037人,有效提升了就业能力。三是搭建公共就业招聘平台,共举办“民营企业服务月暨就业服务进社区招聘活动”“金秋招聘月暨乐业雄东·人才集市专场招聘活动”等线上线下招聘会27场,累计提供1.94万个用人岗位,达成就业意向1600余人。四是进一步建强雄业创新坊,为回迁居民提供免费办公场所和“一站式”创业服务。创业项目涵盖科技商贸、人力资源、园林绿化、家政服务、电商直播等多个领域,直接和间接带动就业。五是在雄东片区建成零工驿站2处,把线下全天候公共就业服务延伸到回迁群众家门口,构建15分钟就业服务圈。充分整合片区内外资源,提供求职登记、岗位推荐、技能培训、政策咨询等多样化服务。六是合理利用片区内公服设施6000平方米,建成多处雄业创工坊,吸纳社区劳动力、低收入群体等家门口就业,形成“上楼安居、下楼就业”社区就业新样板。该项目荣获“2024年度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奖”二等奖。七是根据雄东片区工作实际和需要,开发多个综合协调员、社区维保员等临时性岗位,定向招聘回迁群众中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群体。
(二)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巩固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成效还有不足”问题
(1)针对“有的村存在旱厕直排入淀、私设旅游码头”问题。一是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将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作为头等大事和重要任务。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相关会议17次,切实压实责任,筑牢底线思维。二是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全面开展“回头看”,对保留的10个旅游码头停靠点进行提升改造,其余的仅保留生产生活船舶停靠位。严厉打击非法船餐行为,提醒游客合理合规出游。三是加大淀边村污水治理力度,增设吸污泵,安装水冲式双瓮厕所,拆除旱厕4处,拆除、封堵非法排污口管道8处。加强对临淀区沿岸群众的教育管理,坚决防止污水和垃圾入淀入渠。
(2)针对“巡视发现有的村存在污水处理站超容、在册摩托艇仍存在未进行非燃油改造等问题”问题。一是责成污水处理站运维单位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二是扩容和技改污水处理站29座、污泥处理站1座、上清液处理站1座,城乡污水处理能力显著提高。三是制发《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摩托艇燃油改造问题的暂行办法》,截至目前,已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摩托艇17艘,其余未完成改造的摩托艇已经清离淀区。四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处罚摩托艇6艘次、警示教育11人次、驱离80余艘次。五是根据《雄安新区船舶营运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雄安新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完善该县摩托艇管理制度,坚决禁止非法入淀航行。
2.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还有短板”问题
(1)针对“整治黑臭水体不彻底”问题。一是制发《雄县2023年农村工作八项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现场会,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4年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月行动,2025年将“城乡环境要有大变化”纳入“五项创新性工作”,持续压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二是压紧压实部门监管和乡镇属地责任,2023年各级交办的黑臭水体45处和6月份排查出的40处全部整改完成。同时,严格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持续巡查,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确保动态清零,防止问题反弹。三是持续强化污水处理站尾水监督检测,坚决防止水质不达标情况出现。截至目前,已抽检污水处理站78座,水质均达标。
(2)针对“农村污水垃圾治理不力”问题。一是加大节约用水宣传力度,从源头控制水量,并责成污水处理站运维方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解决污水溢流问题。二是对坑塘周边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坑塘周边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健全长效巡查机制,将问题区域纳入日常工作,确保坑塘垃圾问题改彻底、不反弹。三是进一步完善保洁制度,优化保洁队伍,合理布局垃圾点位,做到新增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四是制发《雄县2023年农村生态环境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共排查发现问题46个,均整改完成。同时,坚持常态化排查整治,深入做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全面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3. 关于“提升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缺乏紧迫感”问题
(1)针对“目前缺配教师”问题。一是进一步增强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工作紧迫感,积极探索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二是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与京津优质教育资源对接合作的通知》,积极对接优质资源,全面提升全县办学质量和水平。截至目前,该县共对接京津冀优质中小学、幼儿园27所。三是注重加强教师思想教育,创新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积极选树宣传教师榜样典型,激发教师职业认同感、树牢正确教育观。全面落实《雄安新区尊师重教十项举措》,在生活补贴、职称倾斜、荣誉评定、公服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重大节日慰问制度,搭建青年教师交友联谊平台,不断提升教师职业荣誉感、获得感、归属感。四是实施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列支专项经费用于引进教师人才和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建立新任教师、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教育家型教师“六级”培养和发展机制,形成高质量的教师梯次成长培养体系。五是制定《雄县教师队伍发展工作方案》,科学统筹全县教师资源,做好教师自然减员和教师补充招聘衔接,加大教师编制保障力度,建立教师补充机制,2023年招聘347人,2024年招聘396人。六是每年组织召开教师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育教学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教师典型事迹,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2)针对“县第二医院建设项目未通过验收”问题。积极推进,认真整改预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资料。2023年12月30日,雄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三)关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不够深入”方面
1. 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放管服’改革力度不大”问题。一是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定期组织召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研究制定2023年、2024年《中共雄县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要点》,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坚持学深悟透做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十项行动”和“五项创新性工作”为抓手,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2024申请国家级改革试点1项、省级改革试点3项、新区级改革试点1项,雄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荣获新区改革创新奖。三是制发《雄县加快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形成了5方面29个具体措施、6个创新举措,从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便利企业准营退出、规范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多方面明确部门职责,并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优化营商环境调度会等,有效强化了营商环境薄弱环节。四是制发《雄县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各单位重新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安排人员进驻。
(2)针对“执法人员破坏营商环境案件时有发生”问题。一是组织全县执法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制定《专项整治行动自查问题清单》。同时,组织召开了重点乡镇、执法单位和企业代表座谈会,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成果。二是制发《关于开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的行动方案》《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共抽检140件行政执法案件。三是深入推进执法业务培训教育常态化,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执法技能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进行授课,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截至目前,共开展培训教育6次。四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雄县政法委”公众号、“雄县发布”公众号、群发短信和发放“雄县基层执法队伍‘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明白纸”的方式,公开行政执法监督线索收集渠道,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实效。
(四)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扛的不牢”方面
1. 关于“安全生产监管不力”问题。一是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参照省、新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重新修订《雄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厘清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重点对新型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行划分和分工,堵塞了安全监管漏洞。二是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安全事故防范会和安全生产专题会,全面加强分析研判和部署调度。严格落实《雄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组织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考核。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雄县监管的企事业单位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三是制发《雄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及时更新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台账,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各有关单位对61个相关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评估审议和编制修订,累计开展应急演练1616场次,参演94011人次。四是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安全同行”警示教育等线上线下学习宣贯活动,对各类应急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进行补充完善,不断提升应急保障能力。积极参与省应急管理网络知识竞赛答题活动,累计答题89万人次、通关76万人次,有效提升了全民安全素质。2024年,组织全县各部门积极参与省应急管理网络知识竞赛答题活动,总得分在三县中排名第一。
(五)关于“‘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严实”方面
1. 关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缺失”问题
(1)针对“制定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任务分工不够合理”问题。一是组织召开2023年度县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出现的原因,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确保整改成果保持长效。二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细化了责任分工,明确由县委书记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监督,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切实压紧压实县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建章立制确保整改成效,制定印发《县委常委班子谈心谈话方案》,将谈心谈话作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实际问题解决的重要途径和方法,确保常态化、制度化。
(2)针对“2021、2022年县委书记未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问题。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纳入2023、2024年度述职报告,切实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2. 关于“‘落实党内谈话制度不到位’,2021年以来下级‘一把手’受到党政纪处分,县委书记未与其进行监督谈话”问题。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方案》,严细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谈”要求,规范开展党内谈心谈话、履责谈话、提醒谈话。目前,县委书记已与2021年以来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一把手”进行了监督谈话。
3.关于“对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压力传导不够,干部队伍纪律作风问题仍较突出”问题。一是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深化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围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及操办情况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节前提醒,发送廉政短信提醒30批次、5673人次;集中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3个。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29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切实形成了有力震慑。二是深化纪律作风专项监督检查,做好会风会纪督导检查工作,对违反会议纪律的部门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三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警示教育,以医疗卫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题材,组织摄制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四是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在雄县红色文化展览馆布置党纪学习教育展,多点位打造社区廉政文化墙,编印红色家风故事系列读本,开展廉洁家庭家教家风创建活动,印发廉政倡议书、家风廉情卡。
(六)关于“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格”方面
1. 关于“强化严的管理严的氛围不够”问题
(1)针对“2021年以来未落实下级‘一把手’在县委常委会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制度”问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严的管理、严的氛围,进一步健全完善下级“一把手”述责述廉制度。组织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安排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把手”进行述责述廉,并组织开展评议。
(2)针对“2022年以来未就正科级干部违法犯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问题。一是加强警示教育,2023年11月3日,组织召开雄县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会暨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大会,将正科级干部及其他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纳入警示教育典型案例;2025年2月11日,组织召开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暨“强党性、增素养、提境界”作风建设大会,播放该县摄制的警示教育片,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不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二是组织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员干部观看新区警示教育片,通过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全县党员干部,形成了有力的震慑作用,不断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向善向好。
2. 关于“对巡察工作领导不力”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研究制定雄县贯彻落实意见,并听取了2022年以来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中共雄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强化思想认识,厘清工作职责,进一步增强了县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和各成员单位责任,明确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有关汇报、研究巡察重要工作。二是制发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关于建立健全县委巡察工作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规范的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责和会议研究事项。三是县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在听取巡察汇报时做到点人点事点问题。
(七)关于“纪委监委监督专责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1. 关于“纪委监委政治监督不够有力”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力度,由纪委监委对6宗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情况进行监督,看事实是否清楚、整改是否到位、人员处置是否恰当,依法依纪启动问责程序,确保耕地保护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到位。2023年10月,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2人、诫勉谈话3人。二是持续加强政治监督,制定纪检监察室包联乡镇体系,强化部门协同机制,依纪依法查处耕地乱象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对耕地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重点督导,深入推动问题整改,查找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以铁的纪律护航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三是持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对全县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图斑管控,以及占用基本农田大搞绿化造林、挖湖造景等问题持续跟进监督,充分发挥村“三员”监督触角作用,坚决查处耕地乱象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2. 关于“纪委监委主动发现问题不够”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的日常监督,不断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拓宽问题线索渠道,提升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进一步发挥“室组地”联合监督机制,完善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提高监督质效。二是聚焦生态保护、营商环境、安全生产、乡村振兴、作风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推进政治监督精准化、具体化、常态化。同时,以纪检监察大数据监督平台为支撑,及时上传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规划,并将全县股所级以上干部及“小十长”(局长、科股长,基层站长、所长、场长、警长、队长、校长、院长、村长)纳入大数据监督平台,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确保有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八)关于“纪律作风整治不严不实”方面
1. 关于“干部队伍作风问题仍较突出”问题
(1)针对“2021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与有关部门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民生用气保障等责任状,增加基层负担”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全省保留“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清单,非清单内事项且上级无明确要求的一律不得签订责任状。对现有责任状进行清理规范,以法治手段厘清各部门具体权责清单,切实为基层减负。二是修改完善《雄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3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删除不符合上级要求的“一票否决”考核事项,确保基层考核科学精准、务求实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2)针对“巡视发现一些干部存在超占办公用房”问题。一是持续加大办公用房日常监督力度,制发《关于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对办公用房进行专项监督,对自查不到位、违反办公用房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集中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3个。同时,结合中央、省、新区办公用房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全县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监管新格局。二是将本次存在超占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的单位列为重点检查单位,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实地测量办公用房使用面积,确保整改到位。三是狠抓源头清理,借助办公用房填报系统,逐间逐人核实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通过直奔现场、实地测量等方式开展办公用房检查,全面巩固整治成效。
(九)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不够坚强有力”方面
1. 关于“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还有差距”问题
(1)针对“抢的意识不强,争取温泉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相关政策主动性不足”问题。一是多层次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干部政治素质,不断开拓专业能力和思维眼界,有效强化广大党员干部“争”的意识、“抢”的决心和“拼”的劲头,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和业绩。二是2023年至2024年上半年,对全县各部门争跑资金、政策、荣誉、项目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收集汇总,每季度形成督查专报。三是2024年7月份,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调整到任后,相继组织召开了三级干部大会、政银企座谈会、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号召各级干部、企业、群众认清当前形势、抢抓发展机遇,进一步激发全县上下攻坚克难、团结奋斗的干事创业热情。四是围绕擦亮“中国温泉之乡”品牌,谋划打造雄县温泉康养试点,制定《雄县推动温泉康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抢抓朱各庄地热采矿权拟出让时机,多次到省、新区沟通请示,目前已获得相关政策支持。同时,积极与中国地质大学、天津地热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接洽谈,组织相关人员到天津市、重庆市等地热综合利用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已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尽快推进雄县康养项目落地实施。
(2)针对“闯的劲头不足,2022年5月申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建设的26个项目目前只建成1个”。一是专题研究产业园项目建设及难点堵点,相继出台《河北雄安新区雄县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办法》,并以此为核心制定《雄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绩效评价办法》等11个配套文件,形成产业园“1+N”政策框架,政策吸引要素聚集效应基本形成。二是开通项目建设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农业市场化项目对接、入园、建设、验收、奖补、运营全流程服务,逐步构建成本最低、效率最高、保障最优的建设运营服务体系,让园区市场主体最大程度聚焦主业、稳健发展。同时,投资7329余万元建设水、电、路、气、讯等基础配套设施,投资3351万元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节水、秸秆等绿色农业发展项目,为项目落地提供基础保障。三是成立雄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领导小组,统筹多个编制组建雄县现代农业产业科创中心,设立雄县建农农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国有平台,组建专家团队,形成“领导小组+农创中心+平台公司+专家团队”的垂直组织架构。四是积极对接国内优质农业企业,组织学习借鉴山东寿光、江浙、海南等农业产业发达地区先进工作经验做法;组织线上线下项目招商洽谈会百余场,与多家域外企业达成投资意向,并落地具体项目。山东寿光某集团投资1.2亿元建设雄安新区都市农业科技博览园项目、北京某企业与雄县集团投资2.3亿元建设1200亩高标准蔬菜繁育推广示范基地项目、北京某企业投资6153万元建设300亩珍稀冷凉花卉(芍药)育繁推基地项目。五是聘用多名产业园特聘顾问,为产业园规划、招商、建设等方面建言献策。同时积极对接中国科学院、中国农科院、北京农科院、河北农大建立合作机制,组建专家队伍,提供技术服务。截至目前,种子种苗质量检测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GAP良好农业认证中心及示范基地室等科研平台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甘薯脱毒种苗研发实验正在建设中,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工作站、雄安芍药产业研究院、北京农科院及部分企业均已完成入驻。六是为支持雄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雄安新区拨付7000万元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甘薯、花卉、蔬菜设施农业发展及科研平台建设,目前已全部拨付完毕。七是2024年2月18日重新组建甘薯协会,申报“雄安甘薯”区域品牌,投资300万元建设高标准甘薯仓储中心(一期),成功举办2024年“雄安甘薯”产业发展交流会。申报梨果、蔬菜“绿色产品”10个和“雄安甘薯”区域品牌,树立品牌效应,为农产品增值赋能。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雄县数字赋能乡村振兴政校企对接交流会、“雄安甘薯”产业发展交流会、2024京津冀蔬菜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接会等活动,有效推进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各类企业到本地投资兴业。八是雄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于2024年4月通过农业农村部中期验收,于2024年12月1日通过农业农村部绩效评估。
(3)针对“巡视谈话反映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存在‘等靠要’思想”问题。一是加强班子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截至目前,雄县乡镇党政正职及班子成员全日制大学学历以上干部104名,逐步形成了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干部一线磨炼。2024年9月,制定了《关于干部一线磨炼工程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信访、巡察、征迁回迁等工作的平台作用,通过选拔有培养潜力的干部短期、集中、全过程参与重点、难点工作,不断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2023年以来,共组织6次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结果作为干部管理使用的重要依据。印发《干部经常性考察管理办法(试行)》,将干部考察工作贯彻组织部门日常工作始终。三是强化教育培训,促进干部能力提升。制定《关于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着力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四是强化督考联动,亮明考核激励导向。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印发《雄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4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推动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挂钩。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将“中国式现代化实践场景”“经济发展绩效”等指标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五是强化日常管理,夯实长远发展基础。充分发挥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的激励作用,以巡视、巡察交办问题整改为契机,不断完善干部监督体系,将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等各个环节。六是强化政治引领,凝聚干事创业力量。2024年以来,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十项行动”“四大工程”为抓手,着眼“六个强化”,践行干事创业“八讲”要求,全面凝聚干事创业力量。
2. 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
(1)针对“2018年印发的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沿用至今”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结合本县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了《中共雄县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
(2)针对“有的‘三重一大’事项,未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问题。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员干部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修改完善《中共雄县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准确把握“三重一大”执行标准和程序,定期征集县委常委会会议议题,凡是应当由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坚决做到由集体研究决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65次,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58项。
(十)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方面
1. 关于“履行党管干部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制度,认真履行党管干部职责,及时调整人事任免文件发文方式。二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河北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详细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面清单》,进一步严格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全面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
2. 关于“统筹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一是2023年10月,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就干部政策法规组织了专题学习。2024年以来,县委进一步要求和引导各级干部准确把握“事人心”逻辑关系,用好用活“五种思维”,践行干事创业“八讲”,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准确把握新区规划建设需求和乡镇科级领导干部调整原则,统筹规划好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选配水平,控制干部调整频次,保持领导班子和干部工作连续性。2023年8月巡视问题交办以来,未再次出现频繁调整干部情况。三是深入开展征迁回迁、抗洪防汛、乡村振兴、信访维稳等急难险重任务一线锻炼培养、考察识别干部工作,2023年以来,共在防汛抗洪、征迁扫尾、回迁安置、一线征迁等工作考察干部6次。2024年9月,制定了《关于干部一线磨炼工程的实施方案》,在县委集中性、阶段性中心工作中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使用和培养,在不调整干部的情况下加强干部多岗位历练,丰富干部工作经历。制定《关于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多层次开展教育培训,不断开拓专业能力和思维眼界。此项措施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3. 关于“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不充分”问题
(1)针对“2021、2022年度考核办法至年底才制定印发”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每年年初制定印发考核办法,并随时根据新区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全年目标实现。2023年6月制发《雄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3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并于10月份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印发《雄县乡科级领导班子2023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评价细则》。二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抽调能力强、业务素质过硬的人员负责考核工作,做到事事有标准、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专人专岗,做到“事不过夜”、日清日结。
(2)针对“平安建设量化考核流于形式”问题。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以《雄县平安建设专项考核办法》为基础,研究制定了《平安建设考核细则》,将四方面17项考核指标,细化为十二方面64项考核指标,被考核单位每月专项考核结果拉开了档次、分出了等级,真实体现了平安建设工作成效。2024年,按照上级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要求,平安建设专项考核已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十一)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用力不够”方面
关于“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围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将7个村党组织纳入《2023年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村党组织整改和重点关注台账》,并严格按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措施标准,指导涉及乡镇党委结合实际情况,逐村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按时完成转化。2024年底,经过乡镇党委申请、联合验收、实地测评等程序,省委巡视反馈的7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均已完成转化。二是全面落实《农村干部暂行管理办法》,以“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行动为抓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干部管理,落实常态化农村干部任职资格审查,严格把握干部“入门关”。三是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教育培训,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2023年、2024年组织召开了全县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全面提升了县村“两委”干部综合素质和水平。四是制发《关于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治理整顿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的实施方案》,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考核验收,通过查看档案资料、召开专项测评大会、实地走访座谈等形式确保工作成效。截至目前,该县27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已完成转化任务。五是在充分调研基层党建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全县三级干部大会,召开基层组织建设专题务虚会和乡村振兴座谈会,就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再研究、再部署、再加压。逐乡镇开展党委书记“一对一”提醒谈话,持续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六是制发《关于深化开展基层党组织强基固本工程的工作方案》,对照12类问题,组织指导各乡镇全面“过筛子”,排查出基础薄弱村;实行县领导包联、县直部门结对帮扶的工作机制,制定《各乡镇基础薄弱村包联工作台账》,着眼补齐基层党建工作短板,持续开展基础薄弱村的常态化、长效化整顿工作。
(十二)关于“履行巡视整改责任有差距”方面
1. 关于“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整改长效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制发《关于做好九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任务“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对照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逐项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全面梳理整改成效,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夯实工作基础。二是建立巡查管护机制,加强重点区域管护巡查,对水环境基础条件薄弱的重点部位落实县、乡、村包联责任,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到位。严格落实水体水环境、水生态恢复措施,杜绝污染物对水质影响,确保消除地表V类水。三是通过水质监测及时掌握重点区域水质类别,研判水质变化情况和风险隐患,发现问题马上整改到位。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不定期对淀边村开展水质检测,未发现V类水问题。四是制发《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和纳污坑塘、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方案》,压实乡镇属地责任,落实各类改善水质措施,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和有水坑塘管护,坚决做到问题动态清零。
2. 关于“推进巡视发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够有力”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巡视发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2023年8月30日、9月7日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对十届省委第一轮、第二轮巡视发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二是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十届省委第一轮、第二轮巡视发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汇报,研究十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发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省委巡视组移交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76件,到目前,共初核18件、立案18件、谈话函询8件、暂存0件、了结3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其中处级0人、科级6人、科级以下9人;组织处理8人;移交司法机关0人。采取第一种形态58人、第二种形态14人、第三种形态1人、第四种形态0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反馈意见,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巩固整改成效,切实把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认真领会、充分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雄安新区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在雄县落地落实。
二是保持力度不变,提升整改实效。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引导各级“一把手”发挥表率作用,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持续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所有问题彻底整改、见底清零。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的事项,加大日常调度力度,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确保尽快取得实效。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以“事、人、心”选人用人逻辑为抓手,加强干部队伍经常性教育管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有效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难题,着力补齐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组织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坚持“讲规矩、严程序”原则,持之以恒狠抓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将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雄县2025年推动“上台阶”的持续动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2-5561833;邮政信箱:雄县雄州路481号县委办公室;电子邮箱:xxxwxsz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