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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容城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5-09-09 16:00:46

根据省委部署,2023年4月25日至6月2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容城县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容城县委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对巡视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整改。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县委第一时间成立由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集中整改期间先后11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巡视整改安排部署会研究部署,多次对巡视整改有关事项作出指示批示,协调部署推动任务落实。其他县委常委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条线、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做到整改措施到位。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同步制定选人用人、巡察工作专项整改方案,纳入整体整改部署。同时,县委领导班子及各常委将巡视整改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紧扣巡视反馈问题剖析根源、认领责任、明确方向。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形成整改工作合力。县委常委会坚持集中整改期后季调度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照整改要求开展督导检查,系统协同推进整改,严格评估销号验收。各级各部门对号入座、积极认领,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容城县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26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扎实”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容城实际结合不紧”问题

(1)针对“学习针对性不强”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推动容城发展相关内容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省委巡视整改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6次,先后6次围绕推动容城发展专题进行集中学习研讨。制发《关于将推动容城发展相关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并将学习情况作为年度意识形态考核评价内容。二是科学安排县委常委会会议议题设置。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纳入县委常委会会议重要议事日程,省委巡视整改以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57次,共305个议题,其中涉及经济发展议题22个。

(2)针对“落实举措不实”问题。高效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容城场景构建和落实。2023年10月、11月分别制定印发《容城县打造美丽文明容城工作方案》《容城县打造现代产业容城行动方案》《容城县打造宜居宜业容城行动方案》《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容城场景行动方案》。评选出“容城好人”16人,1人获评“双争有我·雄安好人”、1人获评“感动雄安2024”年度人物、2人获评“时代新人·河北好人”,“乐游容城、欢喜过大年”活动吸引客流63.03万人,央视国际频道《杨继盛》专题片在容城采景拍摄。农业科技园建成投产,引进时尚服装品牌,国内检验检测头部央企入驻容城。2024年,2村被确定为“省级和美乡村示范村”,容城县被命名为河北省卫生县城,容城县公证处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高质量疏解发展并举’重要讲话精神有不足”问题

(3)针对“落实规划建设不够有力”问题。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就项目建设主体、建设时序进行优化调整,83个项目均按照调整后时序有序推进。

(4)针对“原行政村管理职能弱化”问题。原村“两委”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继续履行村务管理职责;规范村“两委”班子活动阵地建设,2023年11月、2024年11月分别组织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提升村“两委”干部履职能力;推进村居协调发展,扎实推进“双岗双责双联系”制度落实落细。

(5)针对“推进市场化疏解项目不够积极主动”问题。大力推进市场化疏解项目落地。将招商引资、央国企二三级子公司招引纳入县委十四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工作部署,省委巡视整改以来,组织召开央国企子公司代表座谈会、央国企经济座谈会、高质量发展大会等,组织央企对接活动46场次,招引9家央企三级子公司落户容城,实现了央企三级子公司从北京迁移零突破,非建筑类企业占比由巡视整改前的33%提升至50%。

(二)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还不够牢”方面

3.关于“衔接安居和乐业用力不足”问题

(6)针对“回迁群众就业用工对接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拓宽就业渠道。健全就业用工对接机制,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开展“政策送上门,服务进小区”活动,对就业重点群体进行精准摸排,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举措。省委巡视整改以来,举办21场大型招聘会,共有820多家企业单位参加,提供5400余个就业岗位,直播吸引155万余人次观看,达成就业意向5300余人。二是强化就业培训。分类开展技能培训。省委巡视整改以来,培训2105人,涉及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员、家政服务等工种,促进劳动力技能提升和就业落实。与北京院校达成合作意向,引进无人机驾驶员等专业,进一步探索培训新路径。

(三)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不足”方面

4.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缺乏主动性”问题

(7)针对“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引导不够”问题。积极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入深圳高端时尚品牌注册入驻并与本地企业开展高端服装加工合作,推动15家规模服装企业和2家高校组建服装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完成技改项目5个。2023年12月“服装外贸转型示范基地”通过省级考核认定,6家鞋服企业获河北省“服装服饰知名品牌”和“服装服饰优质制造商”称号,4家企业4个品牌产品入选首批“燕赵名品”。2024年11月,容西片区进德街服装特色产业街区开街,目前已入驻10个品牌、9家传统企业。截至目前,高新技术企业、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中传统产业企业数量与2022年相比,分别增加23家、15家、5家。

(8)针对“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用力不足”问题。制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计划,省委巡视整改以来,组织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题培训6场,2023年共有科技型企业471家,其中95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占20.16%。

(9)针对“县域科技创新能力不强”问题。加大创新主体扶持力度,2025年2月制发《容城县关于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省委巡视整改以来,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2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65家、省创新型中小企业37家。2024年县域科技创新能力跃升为B类,综合排名较上年上升22位。

5.关于“推动绿色发展城市建设缺乏紧迫感”问题。

(10)针对“纳污坑塘治理持续用力不够”问题。深入治理农村坑塘,对通报的问题进行复核盯办,分类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截至目前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省委巡视整改以来,共完成农村坑塘取水采样263个,交办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共开展督导巡查24轮,发现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2024年4月,完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坑塘长效管控机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包联、巡查整改、监测预警、群众参与、监督问责”五项工作机制。

(11)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举措不实”问题。一是全力推进城中村旱厕改造。对11个城中村1719座旱厕进行了摸排确户和集中整改,截至2023年12月20日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聘请第三方运维单位,制发管理考核办法,2024年四个季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二是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制定《容城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按照“一站一方案”原则,对农村污水处理站进行整体规范提升,组织开展4次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全部达标;对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2个处理站,加装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截至2023年7月31日全部整改完成。2024年2月,制发《容城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办法(暂行)》,总体运维效果良好。

6.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缺乏硬措施”问题

(12)针对“2022年营商环境评价为B级”问题。2023年10月制定《容城县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分解表》,先后12次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研究制定《容城县优化营商环境10条举措》等文件,赴先进地区学习经验做法,为企业发放增惠减负“大礼包”,持续擦亮“容城容城 容易办成”服务品牌。2023年12月,县行政审批局被评为河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先进集体。2024年3月,容城县被评定为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县级试点。2025年2月,2名同志被评为“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工作者”。

(13)针对“134项行政审批事项未进政务大厅”问题。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截至目前,546项“应进必进”清单事项已全部进驻,进驻率100%。印发《容城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考核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驻厅工作人员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容城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和进驻人员管理。

(四)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方面

7.关于“安全生产监管有漏洞”问题。

(14)针对“燃气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问题。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坚持立行立改,燃气安全隐患已于上级发现问题当月全部整改完成。同时举一反三,修订完善《容城县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城市生命线施工开控工作机制,常态化对餐饮商铺燃气安全进行抽查检查;省委巡视整改以来,组织开展地埋中低压管道自查整改和户内外管道、燃气设施日常巡查检查,问题隐患均已整改到位;多次开展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防范意识。省委巡视整改以来,县委综合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监委对餐饮门店燃气安全开展监督检查15轮,发现问题均已交办责任单位立行立改。

(五)关于“县委书记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8.关于“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有缺位”问题。

(15)针对“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督促不够”问题。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纳入2023、2024年度述职重点内容,主持召开县委十四届一百零四次、县委十四届一百四十四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并进行评议。

(16)针对“抓纪律作风不够严实”问题。一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讲好专题党课,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结合容城实际开展严肃工作纪律、专辅岗管理、农村“三资”管理、清理规范借调人员专项整治。二是进一步严实文风。主持召开5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建立县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发文较多、文风不实”专项整治,严格发文前置审核,省委巡视整改以来实现发文数量大幅压减。

9.关于“落实党内谈话制度有缺失”问题。

(17)针对“换届以来未与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问题。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制度要求,2023、2024年与换届以来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下级“一把手”逐一谈话。同时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制度,制定提醒机制,建立受处理处分干部台账,全县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与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达到全覆盖。

(六)关于“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格”方面

10.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性不够”问题。

(18)针对“中小学违规代购教辅”问题。一是压紧压实班子成员责任。2023年11月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与分管教育工作县级领导进行了谈话,提出了整改要求。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十四届一百零四次、一百四十四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督促班子成员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指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二是加强中小学违规代购教辅整治工作。给予相关责任领导党纪政务处分,对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制定《关于教材和教辅材料征订的管理办法》,组织召开中小学违规代购教辅警示教育大会,将中小学教材、教辅使用情况纳入学校评估内容,开展教辅材料征订遴选,切实加强教育领域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11.关于“对巡察工作领导不力”问题。

(19)针对“换届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不及时”问题。强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研究巡察工作,省委巡视整改以来,累计组织召开5次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委、新区党工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巡视巡察工作相关事宜。

(20)针对“上轮省委巡视专项检查指出的问题本轮巡视检查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加大书记点人点事力度。常态化落实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机制,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书记专题会议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听取常规巡察情况汇报,针对重点人、重点事提出明确处置意见;主持召开巡察集中反馈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巡察前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干部抽调方案,与巡察组组长进行“一对一”谈话,指方向、压担子、提要求;各分管县级领导分别与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进行提醒谈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副组长和分管被巡察党组织的县级领导,开展中期“双调研”45次,指导调度巡察工作。二是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省委巡视整改以来组织开展了第四轮至第七轮常规巡察,稳步有序推进第八轮巡察。

(七)关于“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不足”方面

12.关于“聚焦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政治监督重点落实监督责任有欠缺”问题。

(21)针对“围绕工程项目建设跟进监督不力”问题。一是严密防范重点领域廉政风险。2023年10月31日实施方案,对2020年以来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工作开展全面自查,进行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233人次,对招投标代理公司等进行了廉政教育座谈,并对2020年以来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工作开展自查,给予相关违规违纪人员党纪处分。二是做实政治监督。成立驻点巡回监督检查组,开展全程监督,与党员干部走访座谈交流,抽查档案资料。同时聚焦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营商环境优化、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开展精准监督,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八)关于“防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不到位”方面

13.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问题。

(22)针对“个别部门工程项目未履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程序”问题。一是严肃查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调查,对3名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县财政局对相关单位和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约谈,并责令作出了深刻检查。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2020年以来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双盲”评审。四是认真开展项目审查“回头看”。坚持每年年初聘请第三方对上一年度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类项目招投标环节进行跟踪审计,推动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聘请第三方对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类项目招投标资料的合规性、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九)关于“纪律作风整治不彻底”方面

14.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23)针对“印发文件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等”问题。一是开展全面“回头看”。印发《关于做好县委印发文件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单位细化、实化文件内容,目前反馈文件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优化完善发文程序。建立《县委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制度(试行)》《县委发文负面清单》等机制,从严审核临时性文件印发。三是压紧压实文风治理责任。明确各类文稿字数和页数规定,坚决杜绝文件制发形式主义问题。

15.关于“本轮巡视,个别单位向巡视组提供材料失实”问题。

(24)针对“个别单位提供不实佐证资料”问题。相关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挖问题根源,全面彻底整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县委作出深刻检查;相关责任人被诫勉谈话或被调离岗位。

(十)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不够坚强有力“方面

16.关于”谋发展、抓落实劲头不足“问题。

(25)针对“就业、教育、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专项资金支出缓慢”问题。一是全力以赴谋发展、抓落实。科学谋划2024年和2025年就业、教育、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统筹抓好安置人口、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加强再就业培训,加快推进存量校园改造提升和职教中心新建、县第三幼儿园项目建设,精准制定重点领域监管防治措施,2024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5.45%,六项污染因子均实现同比改善。二是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就业专项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建立专项资金台账,依托预算一体化平台监控机制,实现资金拨付全流程追踪,不断提高专项资金绩效。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监管,规范有序开展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管日常工作,切实提高资金监管效率。进一步规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拨付流程,上级资金下达后第一时间登记电子台账,并督促做好农户用电量和用气量统计工作,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规范、安全、高效拨付打好坚实基础。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支出。针对2022年资金未支出情况,建立动态监测台账,印发《关注函》督促14个相关单位合理加快支出。

17.关于“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方面问题。

(26)针对“开拓创新、攻坚克难能力不够”问题。一是提振担当作为精气神。县委班子坚持以上率下、齐抓共管,全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2023、2024年容城县地区生产总值分别同比增长21.9%、20.7%。二是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县级干部带队赴先进发达地区开展专题培训8批372人次;开展“青年干部读书班”,组织100余名优秀年轻干部开展“凝聚青年力量 感悟百年初心”等专题培训,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

18.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

(27)针对“县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关于大额资金的规定”问题。健全完善决策制度,修订完善《中共容城县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经县委十四届一百零二次常委会会(扩大)会议研究审议后印发实施,对县委与政府工作规则中大额资金的规定进行了区分。

(28)针对“12个文件未提交常委会会议研究”问题。一是加强警示教育。按照县委要求,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与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中批评谈话。二是规范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巡视整改以来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15次,对涉及全局的重要性文件进行了研究审议。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9.关于“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29)针对“2020至2022年度考核办法制定滞后”问题。及时制定年度考核办法,2023年9月27日制发2023年度《容城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并于11月1日进行了修订完善。2024年4月30日印发《容城县经济发展绩效专项考核办法(2024年度)》,2024年6月21日印发《容城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试行)》,2024年12月底按照省、新区要求进行了修订完善,压缩乡镇考核指标19项,县直单位指标10项。

20.关于“干部队伍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30)针对“12345热线办理质效有待提升”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通报相关情况,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以案为鉴,坚决杜绝“庸懒散”“推拖绕”。进一步强化全县12345热线办理质效,建立疑难工单协调会商机制,实行周通报、月调度制度,每月由分管县级领导调度和协调推进工作。2024年5月,印发《关于建立“热线+纪检+督查+司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形成闭环运行模式。

(十二)关于“巡视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2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31)针对“换届以来县委未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问题。县委坚决扛牢主体责任,省委巡视整改以来,先后组织召开22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巡视整改落实安排部署会等,层层压实责任,一体推动整改。

(32)针对“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针对巡视整改开展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工作办法,省委巡视整改以来,开展监督检查64次;县委组织部修订完善《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制定整改监督工作台账,部务会成员分包督导,并将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以考核推动整改落实。

22.关于“整改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33)针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不够”问题。一是督促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工,不断巩固整改成效,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已结合此次巡视整改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对全县领导干部户籍和任职地进行摸底排查,对在籍贯地任职的乡镇党政正职进行了调整。

23.关于“巡视发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扎实”问题。

(34)针对“县委常委会会议未专题研究,仅由部门办理”问题。严格落实县委主体责任,2023年10月以来,县委常委会会议5次传达学习省委办公厅关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全县专项整治工作。

(35)针对“第一批三个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少、浅表化,效果不佳”问题。深入推进第一批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同时明确县级干部和有关部门进行全面包联,每周更新进展情况,加强协调对接,抓好要素保障,全力推动项目快建设、早见效。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印发整治工作方案,查找问题均已整改落实到位,并结合省委巡视、主题教育对行政审批改革再次梳理查找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印发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等,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印发相关工作通知,组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进行督导,有力推动村务财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坚持建章立制,制定管理制度,明晰职责定位,不断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

(36)针对“第二批‘僵尸企业闲置土地’专项整治至今未开展”问题。认真开展“僵尸企业闲置土地”专项整治,印发实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摸排,经排查该县不存在“僵尸企业”。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容城县委将切实把巩固提升整改成效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常抓不懈,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巩固整改成效。聚焦巡视组反馈问题,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要求不降,持续推进、深化整改,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检验。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相结合,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抓好制度机制建设,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强化跟踪问效,不断形成制度规范,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用好整改成果,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雄安新区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省委、新区党工委要求结合起来,与招商引资、城乡统筹发展、民生服务保障、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向省委、新区党工委和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2-5612612;邮政信箱:容城县奥威路118号;电子邮箱rcxwb561261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