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5-09-09 16:00:46
根据省委部署,2023年4月24日至6月2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临漳县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临漳县委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县委书记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逐一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整改措施,县委常委会8次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开展全覆盖督导12次,传导工作压力,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有效落实。召开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临漳县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38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3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8个。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
通过丰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增加研讨交流频次,深化学习效果。2023年9月份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20次,均围绕学习主题深入研讨交流。
2.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
开展专题学习20余次,结合开展主题教育,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作专题辅导,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临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6.7%。先后召开17次专班会商会和14次重点工作调度会,制定措施,强化落实。
(二)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明显差距”方面
3.关于“招商引资成效不明显”问题。
完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领导机制、综合考评办法,对已签约项目实行专班推进。2024年,已签约项目28个,投产项目10个,投产项目数量和投资额均有较大提升。
4.关于“开发区主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加快基础设施提标改造,开发区自来水、天然气已全部接通,集中供暖管道端口已接入开发区。2023年10月底,兴园公司与城发集团财务并表管理,已承建开发区基础设施、后勤服务等工程。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于2024年11月开工建设。二是成立了融资担保公司,2023年8月,已获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资格。2024年4月入股市担保公司,并成立了临漳分公司。三是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加快推动中小微企业向规上企业转型。截至2025年2月,开发区规上企业68家,2024年税收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35%。
5.关于“推动传统产业升级谋划不够”问题。
一是2024年三大产业集群完成税收同比增长3.75%,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强化龙头企业示范带动能力,2024年县域内产值超5亿元工业企业达5家,比2022年增长25%。培育了一批近千万的纳税大户,其中两家企业年均纳税近4000万元。二是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碳素产业发展。2024年出台碳素产业集群三年集中改造提升方案、关停淘汰方案等,高标准实施两个负极材料生产项目,建成储能电池项目。全县碳素及关联企业2023年纳税同比增长28.4%,2024年纳税同比增长11.4%。三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支持专利转化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等,加强对上沟通和资金争跑力度。2023年科学技术资金占公共财政支出的0.87%,较上年同比增长16.3%。2024年科学技术资金占公共财政支出的1.01%,较上年同比增长34.3%。
6.关于“生态环境治理措施不扎实”问题。
一是2023年以来环保部交办问题均完成整改。2024年,全县年度综合指数为4.60,同比下降6.31%,PM2.5年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17%,优良天数为255天,同比增加29天,年度空气质量较2023年稳步改善。二是水利部发现问题已于2021年10月整改到位,并对相关人员给予处分。2023年6月,对巡视发现自备井进行了关停;7月,新建第四水厂开始向农村供水站供水,167个村全部完成生活水源置换。组织开展3次自查,排查取水井89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置到位。
(三)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力不足”方面
7.关于“落实粮食安全措施有差距”问题。
一是上级发现的违法占地中,一部分纳入2021—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剩余的判定为农村道路,按自然资源部要求上传相关举证资料,此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投资1.87亿元实施了“民有渠末级渠系恢复整治工程”项目,该项目完成9.6公里河渠清淤整治,5座水闸进行了恢复重建。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8.关于“对乡村振兴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对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及早谋划,出台了《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二是持续加大农业投入,2023年农业投入占一般预算支出的2.43%,较2022年增长0.13个百分点。2024年农业投入占一般预算支出的2.47%,较上年增长0.04个百分点。
9.关于“推动产业振兴着力不够”问题。
一是2024年全县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7家,较2023年新增7家。支持现有企业建设中央厨房项目,标准化鸡舍项目。1家公司新上鹌鹑蛋罐头、乳黄瓜罐头生产线,有效增加加工转化和增值率。二是加强政府引导,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提高群众种植优质强筋小麦积极性。2024年秋冬季全县推广强筋小麦种植面积达到5.1万亩,比2022年新增3.1万亩,比2023年增加1.3万亩,强筋小麦种植面积占小麦种植面积9.15%。
(四)关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用力不够”方面
10.关于“改革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一是分类研究整改推进,全程加强监督指导,12项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中1项阶段性任务,建设强筋小麦示范区13万亩的任务持续推进,于2024年11月完成种植面积5.1万亩,完成2024年度阶段性任务目标。二是通过完善监管机制和内控制度,开展审计和清产核资,目前7家公司已实现城发集团实际管理。
11.关于“乡镇机构改革不到位”问题。
及时调整审批权限,加大培训力度和监督检查,14个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均设立宅基地审批受理窗口。
12.关于“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用力不够”问题。
出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召开专题调度会12次,“政企同心谈”座谈会5次,畅通各类问题反馈渠道,定期开展满意度测评活动,梳理问题和建议145件,办结率100%。
(五)关于“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有短板”方面
13.关于“化解信访积案效果不明显”问题。
认真落实“各级书记解难题”信访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会议研究,紧紧抓住“事要解决”这个关键,抓好接访约访下访化访,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解决信访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4.关于“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化解有差距”问题。
审批手续不齐的,各单位按现状出具认定意见后办理不动产登记;开发单位不配合的,成立帮扶组进驻小区进行帮办;司法查封和抵押的,司法和金融监管部门进行协调,为无过错群众正常办理登记。
15.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不力”问题。
截至2025年2月,电信诈骗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55.7%;2024年涉诈电话卡、银行卡线索同比下降24.15%。
(六)关于“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方面
16.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欠缺”问题。
2023年11月修订印发了《临漳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试行)》,2023年11月,根据市对县经济发展绩效专项考核结果,对完成任务较差、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组织调整。
17.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2023年巡视反馈整改以来,先后召开3次全县警示教育会,通报典型案例,强化个案剖析,拍摄警示教育片。2023年10月,督促粮食系统召开专题政治性警示教育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线索移交和案件通报。坚持举一反三,2024年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分领域开展警示教育。
18.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欠缺”问题。
2023年巡视反馈整改以来,累计向县级领导制发“一岗双责”提示函103份。县纪委监委适时提醒相关县领导对分管部门“一把手”开展党内谈话。探索开展“廉情抄报”工作,帮助县级领导有针对性地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9.关于“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巡视反馈以来,县委常委会先后15次研究巡察工作。县委书记主持召开6次书记专题会,会上点人点事。2023年1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县委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措施》,从6大方面、21个环节对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具体措施。“强化巡察整改工作流程指引”试点期间,完善6项工作制度和模板,县委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七)关于“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
20.关于“政治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2023年巡视反馈整改以来,制定政治监督清单,累计开展监督817次,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下发提示函107份,并及时向县委专题报告政治监督情况。制定《地下水压采“回头看”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开展监督检查5次。
21.关于“日常监督有欠缺”问题。
2023年巡视反馈整改以来,督促相关单位开展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治理行动,2023年9月以来,查处的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数量逐年下降。县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监督,并深挖案件背后的风腐问题,对相关单位及时下发《提醒函》,督促其开展系统内警示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教育管理和监督。
22.关于“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023年巡视反馈整改以来,进一步完善“综合派驻、量化监督”工作机制,开展派驻监督专题培训4次,完善派驻机构量化评价机制,派驻机构主动发现问题和处置线索的能力大幅提升。
(八)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有短板”方面。
23.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问题多发”问题。
2023年巡视反馈整改以来,县委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60次,自主开展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分配不精准、服务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教育部门聚焦“招生牟利、违规收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方面开展整治,聚焦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膳食经费管理等问题,推动教体局建设“供应链智慧采购平台”、“校小虎”APP,有效防范“校园餐”食材采购、经费管理风险。
24.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2023、2024年分别制定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回头看”,配齐配强专(兼)职会计人员。二是2023年巡视反馈整改以来,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推动乡镇严格落实“村财乡管”制度,坚持举一反三、自查整改,进一步完善村集体资金使用审批、监管、检查等制度,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管力度。
(九)关于“作风建设有差距”方面
2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绝”问题。
2023年巡视反馈整改以来,坚持常态化开展提醒预警,采取短信提醒、推送典型案件、线下发工作提示等方式全面开展纪律提醒。突出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11次。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责令所在单位召开系统内警示教育。
(十)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弱项”方面
26.关于“担当作为不够”问题。
一是县委、县政府定期研究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分析问题,制定举措,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大开发区建设力度,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立行政审批大厅,划转99项行政许可。建立“银企对接”机制,为企业解决资金3.2亿元。建立用工、就业需求“数据库”,达成就业意向9000余人,签订合同5300余人。三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2023年,县委研究部署政法工作12次,对政法单位开展政治督察2次,发现并整改问题8个。2024年研究部署政法工作14次,开展督察活动8次,发现并整改问题6个。
27.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巡视反馈以来,县委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523项。2023年10月,11个重点项目已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现已竣工投用10个。二是2023年10月,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明确了相关项目分包单位。截至2025年2月相关工程已竣工。
2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规范化机制,相继制定出台《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关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等制度,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程序步骤和具体要求,并邀请省、市督导组全程指导、严格把关,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规范开展。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方面
29.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印发了《临漳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强化公检法等执纪执法部门联合,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提醒相关单位党委(党组)严格执行有关政策。
(十二)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有欠缺”方面
30.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2023年7月、12月分别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并听取了2023年上半年、全年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谋划推进机关党建工作。2024年12月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了全年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县委常委会建立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二是在北京、上海等地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15个,结合主题教育,持续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化解矛盾隐患、参与家乡建设。建立外出务工人员台账,加强服务管理,提供就业岗位近6000个。三是坚持统筹考虑、征求意见,坚决防止出现党外干部包联乡镇党建工作情况。
31.关于“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不强”问题。
制定了《关于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行“三变三化”试点工作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积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不断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
32.关于“抓农村党组织建设不力”问题。
一是印发《村干部管理监督“三审一谈”工作机制具体操作办法》,从严加强村干部届中管理。建立村“两委”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二是坚持立行立改,并修订完善了《临漳县村级班子和农村干部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村党组织“争先创A”行动,确保村党组织精准分档、晋位升级。
(十三)关于“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到位”方面
33.关于“履行监督责任有短板”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6次专题研究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开展日常监督30次,发出提示函14件,督促建章立制8项。二是印发了《临漳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明确“注重运用巡视巡察、审计、相关部门业务考核等成果”,增强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客观性。2023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分别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经严格审核审查,拟定优秀单位;2024年度也征求了部门意见,年度综合考核优秀单位严格依照审查结果确定,切实与巡视巡察、审计结果相结合。
34.关于“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
制定了《关于加强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强化监督部门贯通融合,加大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监督力度,实行“凡入必审”,已对新招录的公职人员进行了入职预审,均不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二)狠抓后续整改落实。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仍需一段时间完成整改的问题,坚持挂图作战,严格按时限推进落实;对需长期整改的问题一抓到底。同时,加大督查力度,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对整改不积极、效果不明显、进度缓慢的严肃问责,确保问题整改见实效。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中已经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行之有效的整改做法,长期坚持并形成制度机制;对制度不完善、有漏洞的,及时建章立制。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0-7883802;邮政信箱:临漳县永阳路9号;电子邮箱:xwbzhek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