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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丨精准把握政策策略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7-06 08:48:13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正风肃纪反腐工作,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既刮骨疗毒、去腐生肌,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种形态”是新形势下管党治党的利器,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重要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思想指引、实践发展,“四种形态”内涵不断深化、作用日益凸显,已经写入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并形成一个环环相扣、严密完整的逻辑体系,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从政策上看,“四种形态”强调依规依纪依法,将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全面从严;从策略上看,强调分类施治、分层施策,统筹考虑、系统把握。“四种形态”既贯通规、纪、法,连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又着眼标本兼治,囊括教育警醒、惩戒挽救、惩治震慑等功能,推动监督执纪执法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进一步拓展。自提出并实践“四种形态”以来,一些犯错误的干部受到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还有更多干部受到警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体现了党的政策和策略,体现了对干部的最大关心爱护。

坚持从实际出发,该适用哪种形态就适用哪种形态,力求精准有效,取得监督执纪良好效果。“四种形态”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策略性,无论运用哪一种形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都是前提和基础,要将其贯穿到日常监督、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等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强化日常监督,做细做实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监督,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提醒批评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适用第二、三种形态,要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根据所犯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综合运用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方式,分类处置、层层防治。针对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果断用好第四种形态,依纪依法严肃惩处,以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把惩治腐败作为有效监督的强大后盾,确保底线常在、“后墙”坚固。

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总结。在履职尽责、开展工作的全过程,不仅要敢于较真、敢于担当,严格工作程序,还要提高工作能力,用严肃、负责、慎重的态度处理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既不能简单化、搞“惩办主义”,又不含糊敷衍、包庇纵容,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罚当其过、令人信服,严管而不管死、厚爱而不溺爱。通过准确把握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内在统一的关系,进一步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充分调动保护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汇聚起团结奋斗的强大正能量。

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的实践中,犯错误在所难免,关键要把故意和过失、因私和因公、违规和试错区分开来,严格划分“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的界线。要深化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划定“可容”与“不容”的界限,精准问责、容错免责,打消“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顾虑,树立鲜明监督执纪执法正导向。严查诬告陷害,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及时开展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清白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认真开展受处分、处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帮助其卸下“心理负担”,重燃干事创业的热情和信心。通过打好激励保护的“组合拳”,有效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正能量、攻坚克难的精气神,推动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韩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