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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时隔6年,他为何要退回506元工资?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0-26 08:22:12

近日,廊坊市安次区财政局收到该区某事业单位张某退回的2014年8、9两个月降级工资506元。时隔6年,张某缘何还要退回506元工资?事情要从廊坊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说起。

自今年7月份,廊坊市纪委监委会同组织、人社部门采取自查自纠、互查抽查两种方式,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党纪重处分、政务降级以上处分案件的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违反限制性规定任职、是否按规定降低职务、是否相应降低级别和工资待遇、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定档等内容,严防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搞变通”“打白条”。

在安次区组织开展自查过程中,张某现单位上报的自查统计表显示,张某在2014年8月1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后,技术等级由高级工降为中级工,岗位工资由10级降为12级,考核定档准确,相关材料完备,张某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存在问题。

“为什么张某8月份受到处分,直到10月份才调整工资?”在抽查复查阶段,工作人员对照工资发放表、任免文件等资料,发现了可疑之处。

“张某是2014年10月,因为受到处分被调整到我们单位工作的,人事关系到位后,我们第一时间就对其工资进行了核算调整。”张某现工作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向核实情况的工作人员解释道。

问题锁定在张某原工作单位。工作人员立即与张某原工作单位联系。

“张某受处分不久就调动了工作,工资还没来得及调整,人事关系就转出了。”张某原工作单位负责工资关系的同志一边回忆一边解释,因为他们单位处理类似业务较少,当时没有太在意,所以一直遗留至今。

安次区纪委监委随即向张某原工作单位发函,要求该单位抓紧时间与区人社局对接,重新确定张某的工资,对多发的工资进行追缴,彻底纠正该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这506元的工资,看似金额不大,却在无形中淡化了纪律的严肃性,降低了纪律的权威性。”安次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件事情暴露出该区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在细节上还存在瑕疵,今后一定在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上多下功夫,确保纪律处分决定不折不扣执行落实,充分发挥惩戒、警示、教育作用。(廊坊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