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0-11 08:19:13
“关于反映孙某收受、索要好处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认定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日前,保定市纪委监委对反映顺平县政协副主席、民政局长孙某的不实举报进行澄清正名。
经查,举报人辛某因个人不合理诉求被拒绝,心生不满,遂故意捏造事实,向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目前,因诬告陷害他人,公安机关依法对辛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为维护正常的信访举报秩序,消除因诬告错告等产生的不良影响,鼓励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保定市纪委监委印发《保定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实施办法》,对诬告陷害行为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认定标准、核查程序、责任追究、澄清方式等作出详细规定,对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检举控告、有关部门移交等工作中发现的诬告陷害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程序核查处理。
为保护干事创业热情、帮助被澄清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该市纪委监委在澄清正名后适时开展回访,了解被澄清干部的工作表现、思想认识等情况,加强思想引导,鼓励干部积极工作、认真履职。
“组织永远是干部的坚强后盾,我们既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影响的干部进行澄清,把强化监督和正向激励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放开手脚、干事创业、担当作为。”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保定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