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新闻播报>廉洁河北>
沧州:建立协作贯通机制 优化监督资源配置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9-16 08:32:48

日前,沧州市纪委监委制发了《监督检查协作组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探索建立监督检查协作机制,打通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贯通协作渠道,加强对监督检查力量的统筹调度、集中使用。

根据《办法》,该市纪委监委成立了由市纪委常委兼任组长的9个监督检查协作组,每个协作组成员由监督检查室以及该室联系的市直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遇有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重要专项整治工作统筹推进、重大突发事件问责追责、重点疑难案件查办等,协作组组长可统筹调度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建专项督察组、专案核查组或工作专班,实现力量集中、上下贯通,确保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统筹推进、协同开展。

据了解,该市制定若干制度保障协作组充分发挥作用。规定协作组组长在市纪委监委班子中的分工不变,协作组开展工作,组长必须及时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协作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组织业务学习、听取工作汇报、分享信息资源、协调解决问题;此外,还规定协作组组长每年向市纪委监委报告一次工作,确保协作组工作始终在市纪委监委班子领导下扎实开展。

“实行监督检查协作组机制是我们在新形势下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具体行动,我们将积极主动作为,加大协作力度,促进协作组成员单位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沧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