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新闻播报>廉洁河北>
冀中能源集团:暖心回访让掉队干部“跟上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8-05 08:28:49

“自己违反了党纪,组织不但没有放弃我,还帮助我正视问题,调整心态,重新投入工作。”回想起受处分后的心路历程,基层干部申某至今感触颇深。

2015年,时任某矿科长的申某因违规超标使用办公用房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不是目的,希望你摆正心态,振作起来,好好干工作,有什么困难和问题可以直接向我们提出。”回访小组的耐心引导让申某感受到了组织的关爱,也让他重拾了工作干劲。

冀中能源集团纪委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切实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让受处分人员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让干部放下包袱,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集团党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回访教育工作进行部署推动。集团纪委印发《关于对受到处分或处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的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工作职责任务,规范工作方法、工作重点和结果运用等,为开展回访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基本遵循。

集团各级纪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个人表现等,精准施治、对症下药。回访小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向办案人获取受处分详细信息、与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沟通等多种方式,精准把握回访对象情况,拟定个性化回访方案,确保回访谈话因人施策。在回访后动态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定期对回访效果进行专项评估。同时合理运用评估结果,把回访教育和恢复党员权利结合起来,将被回访人员的回访教育记录、评价意见、相关事项处理情况、思想与工作表现鉴定等资料归入廉洁档案,确保回访教育全覆盖,进一步增强回访教育实效。(冀中能源集团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