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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逃不止步 防逃再加码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20-06-25 08:29:26

是东躲西藏、颠沛流离还是弃暗投明、回国投案?又一外逃人员做出正确的选择。近日,“红通人员”、职务犯罪嫌疑人海涛回国投案。这是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的重要成果,彰显了党中央有贪必肃、有腐必惩的鲜明态度和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

从2013年1月外逃到如今回国投案,其间历时七年多。在“天罗地网,无处可逃”的声势氛围下,海涛结束外逃生涯是形势使然,背后也写满了追逃人员艰辛曲折的努力。在为追逃成果欣喜的同时,这一案件提醒我们:需要防患于未然,筑牢防逃的堤坝。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不断扎牢防逃制度“篱笆”,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过去腐败分子一逃了之的现象大幅减少,但仍有个别“漏网之鱼”侥幸逃脱,有的甚至在党的十九大之后逃之夭夭。这就要求我们,追逃不止步、防逃再加码,境外追逃追赃不松劲的同时,进一步在境内扎紧“笼子”,让企图外逃者放弃幻想、插翅难飞。

直击外逃人员“痛点”,将防逃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战术打法转化为防逃工作的成果。2015年,中央追逃办首次撒下“天网”时就“靶向”明确,推出清理违规证照以及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目的就是要管住瞒天过海之“证”,切断资金外流之“道”,让心存幻想者无路可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防逃力度,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注重补齐日常监督短板,完善“人、钱、证”管控制度,在审查调查中嵌入防逃程序,对党员干部的外逃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连串行动,让外逃人员无机可乘,新增外逃人员“断崖式”下降。要继续坚持“防住一个就等于追回一个的理念”,用足用好经过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遏制外逃增量。

有效强化立案前的外逃风险研判,全面切断腐败分子外逃之路。过去一些外逃案件显示,不少人正是听见了风声、瞅准正式立案前时机畏罪而逃。为避免类似事件再度发生,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日常监督中注重发现异常,将监督关口前移,对重点对象要在审查调查启动初核时就研判其是否有出逃可能性,做好防逃预案,建立防逃预警机制,依规依纪依法采取防逃措施。2019年1月,追逃追赃纪实专题片《红色通缉》曾经提到,浙江丽水市青田县人防办原常务副主任郭永军以为初核阶段尚未启动防逃措施、企图外逃,然而当地的防逃机制已经关注到了立案之前的风险管控问题,郭永军的外逃幻想随之破灭。深入研判外逃风险,根据情况提前采取防逃措施,有利于将企图外逃的涉案人员及时拦截在国门之内。

针对薄弱环节有的放矢,进一步筑牢“堤坝”、扎紧“笼子”。在实践中,不少地方发现防逃体系中还存在一些漏洞和短板。比如,有的地方和部门信息对接不及时,对党员干部一人多证、虚假证照等情况缺乏有效监管,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理由无法准确核实。比如,监察体制改革后,大量新增监察对象被纳入监督范围,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科教文卫事业单位以及村干部防逃压力较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坚决堵住户籍管理和身份证办理上的漏洞,避免出现一人多证等逃避监督的问题。要善于利用科技手段和大数据,将防逃触角延伸到国有企业、公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新增监察对象群体,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李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