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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科技手段做实监督职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9-08-02 08:36:45

据报道,针对因监督不到位导致基层“微腐败”频发的问题,辽宁省丹东市纪委监委采取“互联网+监督”的模式,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农村基层,通过科技手段查处多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近年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手段,借助现代科技力量,不断在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上想办法、用气力、求实效。一些地方开展纪律监督“数据铁笼”工程,依托科技手段,在民生资金、“三公”经费、执纪执法审查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立监督系统,对资金流转、权力运行进行全程记录、追溯和预警。一些地方依托当地“大数据+一卡通”业务平台,重点加强对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的监管。

但也要清醒认识到,一些地方在开展监督过程中因循守旧、方式简单、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缺乏互联网思维,线上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有的不会用、不善用“互联网+监督”等现代化手段,嘴上说得多,实际操作少。监督执纪首在精准,特别是面对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对象大量增加的情况,无论是监督执纪问责,还是监督调查处置,有效运用科技手段,就能够提升监督效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定位向监督聚焦,把责任向监督压实,紧跟时代发展,创新监督方式、手段,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自选动作,借助现代科技力量,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探索创新“互联网+监督”模式,不断强化动态化、全程化、常态化、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延伸监督触角,拓展监督渠道。

“人在干、数在记、云在算”。信息化时代,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是有迹可循的。有了以科技手段为支撑的制度笼子,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效性必将大幅提升。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线上公开、投诉举报、数据比对等作用,不断织牢织密监督网络,让监督更加精准、有效。(王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