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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4-28 17:25:09

    1.昌黎县安山镇卞新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唱荣文履职不力问题。卞新庄村村民李某及其妻子于2011年开始享受低保待遇。在李某家庭收入变化后,唱荣文作为时任村委会主任,未按规定将该情况报告镇政府,致使民政部门未能及时掌握低保户动态情况。对此,唱荣文负有直接责任。唱荣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唱荣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卢龙县双望镇石羊虎村村委会主任汪金满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亲属骗取危改资金问题。2014年6月,汪金满在本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隐瞒其岳父汪某真实收入、填报虚假材料,帮助汪某骗取危房改造资金5500元。汪金满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汪金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3.青龙满族自治县大石岭乡副乡长汤小松履职不到位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汤小松作为大石岭乡主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长和写字洞村的包村领导,在指导该村谋划扶贫项目过程中履职不到位,对该村扶贫项目论证不够,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不深入,管理不到位,导致后期项目未产生效益,处于停产状态。对此,汤小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3月,汤小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秦皇岛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