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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4-12 08:08:18

    1.涿州市总工会党组成员栾会欣、副主席王雪松、经审主任李建军借公务差旅之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5月26日至28日,栾会欣、王雪松、李建军三人到昆明市总工会考察学习。考察学习结束后,三人擅自改变行程到丽江、大理等景点游玩5天,并将旅游费用共计1.44万元在涿州市总工会财务违规报销。2019年3月15日,栾会欣、王雪松、李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收缴。

    2.定兴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主任李田青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李田青办公室面积超标,且违规配备卫生间。2019年3月15日,李田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涞源县第三中学校长杜小娟、副校长曹志强、后勤主任赵东风违规发放福利、奖金等问题。2016年6月至2018年5月,杜小娟将学校自主经营食堂产生的利润34.5万元,违规用于为教师发放奖金、值班补助和定制服装等。2018年10月16日,杜小娟、曹志强、赵东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保定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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