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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12-10 08:14:09

    1.献县国防教育办公室原主任崔国联私车公养等问题。崔国联任献县国教办主任期间,在2015年先后两次用单位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共计花费474.6元。2015年6月,崔国联以国教办名义开具发票,为他人报销本应由个人承担的汽车修理费用3650元。2018年10月,崔国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正在追缴中。

    2.河间市诗经村乡诗经村学区中心学校工作人员李铁锤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经查,李铁锤办公室超出规定面积。2018年7月,李铁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沧县风化店乡小白头村党支部书记王凤桂违规用公款购买礼品赠送他人等问题。王凤桂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连续多年违规用公款购买礼品赠送负责向小白头村供应生活用水的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沧州化肥厂)工作人员马某(已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共计花费1.46万元。此外,王凤桂还存在水费收入不入账问题。2018年9月,王凤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赠送的礼品折价款1.46万元已退还村集体。(沧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