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11-28 07:52:53
保定:对全市机构改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为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部署要求,保证深化机构改革顺利进行,日前,保定市启动对全市机构改革期间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全市机构改革稳步推进。
根据工作部署,该市机构改革期间,由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和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负总责,各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督促同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深化机构改革、严明机构改革纪律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肃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督促党委(党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机构改革纪律,积极支持 、配合改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做好工作衔接交接。
市纪委监委要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约谈有关责任人,严格纪律要求,对违反机构改革纪律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对改革推进中组织领导不力、进展缓慢、贻误改革、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机构改革中问题突出或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同时,该市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督促每个涉及改革的单位都在明显位置公布机构改革纪律执行情况监督举报电话,并通过网络、手机APP、微信等平台开设举报窗口或专栏,多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同时,与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对接,对涉及机构改革方面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保定市纪委监委)
邢台:强化监督检查 保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邢台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上级精神和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为全市机构改革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该市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督促同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深化机构改革、严明机构改革纪律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妄议、诋毁机构改革工作,搞变通、打折扣、拖延改革;严禁违反组织纪律,擅自行动、拒不执行组织决定,重大改革事项不及时报告;严禁违反机构编制纪律,擅自提高机构规格、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突击进人、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严禁违反财经纪律,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截留、挪用、套取应划转资金,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借机迎来送往、公款吃喝;严禁违反保密纪律,对外透露机构改革内部情况和有关工作,传播小道消息。
具体工作中,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强化监督检查不放松,紧盯机构组建、人员划转、“三定”方案等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把违反六项纪律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任务,把机构改革期间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内容,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头”作用和“贴身”监督优势,结合驻在部门实际抓好监督。在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和监察体制改革的同时,加强对派驻机构改革等监督,坚决完成好各项改革任务。要从严从快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涉及机构改革方面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结;对违反机构改革纪律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问题线索,直查直办或提级办理。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进展缓慢、贻误改革,不敢担当、敷衍塞责、失职失责以及纪检监察机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一律严肃问责、通报曝光。(邢台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