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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
广宗:重拳打“伞” 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11-25 07:52:13

    今年以来,广宗县纪委监委立足本职工作,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截至目前,共查办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7 件,初核3件、立案审查调查3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

    该县纪委监委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成立以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传达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专题研究调度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定期听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汇报,加强协调督办,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做到早调查、早警示,对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力的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中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受贿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等问题;严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公布举报电话、专用举报箱,广泛受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行县纪委监委、乡镇纪委、村民监督委员会三级联动,结合基层党建工作,以乡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不正常、基层干部搞帮派、管理混乱的行政村为重点,深入基层全面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目前已走访调查乡村126个。

    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主动加强与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建立信息共享、问题线索快速双向移送机制。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与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科室,对2013年以来查办的700余起案件,进行全面起底审查,全面摸排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问题。认真处理问题线索,对介入核查的案件,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挑选精干人员组成专案组,根据案件情况制定核查计划,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确保惩腐打“伞”打出声威、打出气势、打出成效。(邢台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