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11-17 08:00:41
为进一步强化派驻机构监督职责,提高监督效能,日前,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组出台了《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组监督办法》,旨在全力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在监督重点上,《办法》明确,要突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和处级干部的政治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监督、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履职监督和日常监督。
在监督方法上,《办法》明确,监督主要采取召开参加或列席会议、通报重要情况、专题调研、专项检查、备案监督、节点监督、受理信访举报、谈话函询、监督巡视整改、信访舆情研判、信息化监督等方式进行。
在处置方式上,《办法》要求,纪检监察组要采取提出建议、实施问责、通报曝光、记入廉政档案、监督情况报告与通报、移送转办、出具党风廉洁意见、抓早抓小等方式处置监督发现问题。
在保障措施上,《办法》明确要求驻在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组工作,纪检监察组按要求向省纪委监委报告有关情况等保障措施。(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