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10-30 14:45:02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6日至5月15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鸡泽县进行了常规巡视。2018年7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鸡泽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县委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坚持把问题整改的过程作为纠正错误、补齐短板、改进工作、加快发展的过程,不遮掩、不回避,积极主动、全面彻底地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7月6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鸡泽县委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意见会议后,第一时间明确由县委办公室牵头,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起草全县巡视整改方案。7月13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精神进行了传达贯彻,研究通过了《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7月17日,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动员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升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巡视整改工作。在县委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分管县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认领、积极担责,对反馈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细化整改任务、逐一明确措施,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落实。工作推进过程中,严格落实周报告和不定期督导、调度制度,先后4次组织召开专题调度会分别对各牵头县领导、牵头单位推进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度,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点明了整改方向和措施,有效加快了工作进程。8月18日,召开了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班子和常委个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摆和深刻剖析,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此基础上明确了下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三)注重强化延伸,提升整改效果。坚持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抓整改,在真抓真改、严抓严改的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深挖细查,全面查摆、坚决整改全县各个层面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完善体制机制,切实把巡视成果运用好、巩固好。同时,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中央巡视河北反馈意见、巡视巡察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等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县委其他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改为动力,持续抓好经济发展、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工作,以整改成果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以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整改质量。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7个方面3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8个、基本完成5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县委落实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政治任务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金融扶贫政策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推进2018年扶贫脱贫工作的安排意见》,就全县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县委、县政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今年以来,共召开县委常委会12次、政府常务会和县长办公会11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11次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每月至少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县委书记走遍了全县25个贫困村。坚持每月举办一次脱贫攻坚“擂台赛”,营造比学赶超氛围。目前已举办4期。二是制定了《鸡泽县脱贫攻坚督导检查实施方案》,自7月份开始,由县扶开办联合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2次专项督导检查,形成了2期督查专报,发现档案资料不完善、问题查纠不彻底等6个问题,对10个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三是制定了《促进金融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意见》,强化金融扶贫政策宣传,组织签约银行实行贫困户名单制管理,通过增设服务窗口、印发明白纸、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提高困难群众的知晓度。截至7月底,邮储银行、张家口银行、信用联社三家签约银行共计放贷50户236.3万元,比2017年21户102万元多29户134.3万元。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继续在强化政策宣传、培树典型、就业创业培训上持续用力,引导更多的贫困户通过金融扶贫积极开展自主创业,加快脱贫步伐。四是针对省委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报告反馈的4方面16个问题,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一对一”整改、分类施策的原则强力推进。目前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拟定于9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县直部门和乡镇没有履职尽责,甚至弄虚作假”问题。一是由县纪委对扶贫培训中弄虚作假问题所涉及的扶开办、各乡镇等相关单位16人给予了纪律处分。其中,给予6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并案处理后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4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5人向县委写出书面检查。对平均发放扶贫资金的村原党支部书记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制定了《产业扶贫违规资金追缴方案》,成立了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的产业扶贫违规资金追缴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涉及违规资金进行追缴。针对有的村重复申报产业扶贫项目资金问题,经核实,2016年该村以扩大养羊规模为由申请了第二批扶贫项目,2016年11月28日项目验收时,该养羊场应当保有羊存栏不低于520只,而实际数量不足,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对此,对6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记过处分1人。鉴于养羊具有周期性,该养羊场高峰期存栏数达到了要求规模,同时群众能够正常分红,项目资金不再追缴。二是印发了《鸡泽县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专题培训实施方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扶贫培训规范有序,培训机构资质健全,做到培训内容、培训对象、资金使用“三个精准”。7月18日-23日,依托鸡泽县诗经源科研培训中心,聘请北京农学院城乡发展学院讲师苟天来等专业人员举办了县、乡、村扶贫系统干部培训3期1000余人次。三是印发了《鸡泽县贫困户入股分红资金风险防控指导意见》《鸡泽县贫困户入股分红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鸡泽县扶贫股份合作制监督办法(试行)》,聘请第三方对参与产业扶贫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济合作组织进行评估,确保扶贫企业盈利能力强,贫困户收益稳定可持续。今年聘请邯郸润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参与产业扶贫的河北湘厨味业食品有限公司等9家合作组织进行了评估,最终确定了8家参与实施我县2018年产业扶贫项目;对审计提出财务亏损的鸡泽县万亩红辣椒合作社等三家以前年度扶贫合作企业进行了风险评估,确保企业运营正常,贫困户能够持续稳定获得收益。四是制定了《扶贫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建成了2018-2020年扶贫项目库,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流程监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实施项目、验收项目、拨付资金,确保项目实施符合规定,资金拨付符合要求。2018年全县产业扶贫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部为库内项目,总投资3186万元,其中产业扶贫项目1545.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640.4万元。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一些乡村干部在扶贫资金上动‘奶酪’。2016年县纪委只查处了2起扶贫领域的案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巡视期间,巡视组发现扶贫领域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线索50多件”问题。一是制定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方案》,明确从2018年到2020年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下半年分五组,重点检查扶贫资金使用、危房改造、低保资金等事项。二是由扶开办、审计局结合自身职能对各乡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向县纪委移交了全县7个乡镇《2012-2017年度扶贫产业项目资金检查报告》,共发现涉及项目安排不精准、扶贫资金损失等11方面124条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共处理100人,其中第一种形态9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另案处理1人。三是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梳理,建立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台账,包括省移交问题线索57个,自查问题线索115个,共问责18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7人,第一种形态58人,挽回经济损失467万元。四是县纪委建立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快查快结机制,扶开办制定了《2018年度整合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农牧、水利等8个部门分别制定了《农牧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水利局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监管制度》等11项相关制度。
2.关于“县委开拓创新意识不足,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工业投资强度和土地利用率偏低,企业投入产出能效不高”问题。一是关于“2015年以来批准建设工业项目120家,投产经营只有39家”问题。对未开工建设的81家企业,实行分类处置,分别签订了限期整改责任书,其中补办备案手续类的31家企业分别上报了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停工类的8个项目下达了限期开工通知书;对取消投资计划的23个项目下达了撤销备案手续通知书;对19个开工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了约谈,并签署了加快施工进度责任书。二是关于“实际投入不足计划投资的一半”问题。对120个项目进行了备案额度核查;对新筛查的12个项目下达了如实上报固定资产投资通知书;对擅自改变建设计划的6个项目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已备案两年还未施工的3个项目下达了撤销备案预警通知书。三是关于“单位土地面积税收少”的问题。由县综合治税办公室牵头,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5家低税收企业进行了核查并形成了核查报告。针对以上问题,印发了《鸡泽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建立了项目管理长效机制,重点从完善项目备案、要素配置、协调推进、项目监管和重点项目谋划等五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管理,推动全县项目实现高质量发展。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规上企业发展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实行规上企业动态调整机制,对全县75家规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了排查,对已经注销的5家企业、长期没有生产的4家企业,已向邯郸市统计局申请核销规上企业统计范围。二是对38家土地利用低效的规上企业进行摸底,其中20家处于半停产状态、5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免交所得税、2家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抵顶进项税额、1家企业未开工生产、3家企业已注销、1家企业免税、2家企业属于租赁厂房、4家企业欠交税额已补交,目前共补缴以前年度税收232.09万元。三是印发了《鸡泽县关于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立了面向企业的政策激励体系,对企业发展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四是印发了《鸡泽县双创双服精准服务规上企业方案》,健全和完善服务规上工业企业工作机制,组织分包县领导和有关部门定期深入企业,及时准确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帮助争取政策和资金等方面支持,全力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关于“县委常委会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个别谈话中,一些同志反映,县委常委会讨论问题不够深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问题。通过深入开展自查,发现问题根源是,对民主集中制学习领会不深,制度执行不到位。对此,一是在第29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上,对《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县委书记石磊就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讲了具体意见,并要求每位常委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撰写了心得体会,进一步提高了对落实民主集中制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在8月18日召开的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每位常委将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了深刻剖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改正,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到位。三是修订印发了《中共鸡泽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就县委议事决策的原则、范围、组织、方法、程序、执行、监督以及决策前的协商和酝酿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为县委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具体指导。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抓党员干部学习不深入,一些基层党组织学习不认真,甚至弄虚作假”问题。一是对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学习记录情况的党支部,已由县纪委给予主要负责人和拒不配合检查的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5月4日-15日组织全县各党(工)委对所辖党支部党内生活, 重点对党员教育管理、三会一课等党建基础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5月15日-30日,对72个党支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进行了抽查,对检查情况在全县进行了通报,并责令存在问题的66个党支部限期进行整改。6月10日-15日,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审核,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8月份,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针对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明确了整改措施。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通知》,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10项工作进行了再明确再规范。责成县直工委建立了《关于定期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查制度》,切实加大对机关党支部的日常督查检查力度,全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通过整改,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意识和规矩意识。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关键少数’基本知识掌握不扎实,离学懂弄通做实差距较大”问题。一是举办了乡科级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全县乡科级干部及新录用公务员500余人参加了学习,并进行了闭卷考试。利用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平台,举办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专题网络培训班,组织包括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内的全县注册学员参加了专题学习。同时,坚持强化延伸,组织800余人次举办了全县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党务干部培训班,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二是6月至今共组织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向县级干部发放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点》《党的十九大精神自测百题》以及《党章应知应会自测百题》等自学资料。8月15日,在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举办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专题测试,将“六项纪律”重点列为考试内容,有效提升了县级干部的理论水平。三是7月18-19日举办了精准脱贫专题轮训班,组织7个乡镇领导班子、县直单位帮扶责任人、重点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和主任、驻村工作队等1000余人参加了培训,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为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举办了乡村振兴人才培训班,对169个村支部书记、涉农单位副职、惠民帮帮团成员代表等200余人进行了培训,将乡村振兴相关知识学习延伸到了村一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新时代新思想惠民帮帮团”特色理论宣讲活动的通知》,组建了7支宣讲小分队,深入开展精准宣讲。目前,已开展宣讲活动10场。同时,编纂了《鸡泽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丛书》,一套共计6本,针对干部、群众、专技人员、青少年等不同群体,提供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理论解析和实践案例。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关于“县委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也没有进行专题研究”问题,经核实,我县2016年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2017年和2018年均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了县委年度工作要点,但存在抓落实不到位问题,在县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县委书记和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就此问题进行了主动认领。从今年开始,坚持每半年县委常委会至少专题研究1次,持续加强全县意识形态工作。其中,今年上半年专题研究2次,下半年已专题研究1次,并在8月14日县委十届四次全会上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了县委工作报告。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继续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摆上工作日程。二是印发了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并于8月3日-4日举办了约400人参加的全县意识形态工作暨宣传思想文化干部素质提升工程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各级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三是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考核2017年才组织开展,考核分值只有4分,考核内容只有理论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两个方面,且没有与述职述廉一同考核”问题,县委宣传部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的报告》,经8月30日县委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研究通过,将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内容扩大到主体责任落实、舆论工作、阵地建设等9个方面,考核分值由4分提高到8分,并结合全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与述职述廉同步进行,并在以后年度考核中长期坚持。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不严格不规范”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转干”问题。一是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全县一般干部进行了排查摸底。通过摸排在同时期一般干部中共发现类似问题168人。对于省委巡视组指出的69名乡科级干部和新发现的168名一般干部,经8月30日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已建立台账实行另册管理,不再提拔和重用。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强化档案审核。同时,制定了《鸡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干部档案管理人员职责进行了规范,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进口上严防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事业单位清理整顿不彻底”问题。已研究制定了《关于事业单位清理不彻底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按照省市要求,待机构改革冻结期过后,加快履行报批程序,将所涉及到的科级事业单位予以整合或调整设置,对所配备的科级职数和人员编制一次性规范调整到位。同时,对全县事业单位清理整顿情况进行梳理,未发现类似问题。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领导职数超配,个别部门违规任命干部”问题。一是经过认真摸排,县发改局等5个单位领导职数超配15人问题,均是2015年机构改革造成的政策允许内超配,其中1人因违纪处理已消化到位。同时对这5个单位非领导职数情况进行了摸排,发现超配7名非领导职数干部,待机构人事解冻后将一并进行整改。二是责成县教体局于7月10日对2017年12月越权任命的殷国胜、栗若飞、郭俊如、秦炳等4名干部和违规任命的1名兼职督学进行了免职,县纪委已给予县教体局局长李占起记过处分。三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通知》,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联合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对11个单位股级干部任免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县卫计局存在股级干部任免不规范问题,已责令按照“三定”方案整改意见,待人事解冻后按程序向县委组织部报批。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不认真,一些部门和单位配备党组成员仅有1人或2人,有的单位党组成员没有行政职务”问题。经2018年8月30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县行政审批局符合条件的1名副局长任命为党组成员,使该局党组成员人数达到3人;因妇联领导职数只有2名,不符合党组成立条件,撤销县妇联党组,免去相应党组成员职务;免去县检察院2名没有行政职务的党组成员职务。同时,针对县科技局、民政局、城管局等3个单位党组成员不够3名问题,已制定了整改方案,待机构改革完成后,按照《党组工作条例》规定整改到位。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较多”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全县169个村中有多个村两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一些村支部班子不团结,有的支书、主任不团结,有的支部软弱涣散,有的宗族派性矛盾突出”问题。一是结合后进村整顿工作,逐村制定整顿方案,对村党支部班子不团结的2个村,1个村调整了村党支部书记,1个村经过做工作化解了矛盾;对村支书、村主任不团结的3个村,1个村调整了村党支部书记,2个村经过做工作化解了矛盾;对村支书不在状态的5个村,全部调整了村党支部书记;对村支部软弱涣散的8个村,6个村调整了村党支部书记,对2个村党支部班子进行了整顿提升;对宗族派性矛盾突出的4个村,全部调整了村党支部书记,宗族派性问题得到初步化解。二是全力做好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对其他152个村进行了摸底排查和整顿,已累计调整村党支部书记61人。同时对部分村委会主任和“两委”成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全县村“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得到明显增强。三是实施了农村优秀青年培育工程。着眼于村“两委”班子长期建设,印发了《鸡泽县农村优秀青年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共选拔出农村优秀青年391人进行重点培养,重点解决农村“两委”班子后继乏人问题。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乡镇党委和村支部对入党人员政治审查不严。有个别人获刑后,隐瞒个人犯罪行为,违规入党并被重用,镇村两级党组织没有进行政审,其提拔考察走了过场”问题。一是严肃问责处理。1人正在立案调查;1人申请入党时,故意隐瞒个人重大问题,不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个人违法犯罪行为,给予除名处分。对入党资格审核考察不严格、没有严格履行职责等3名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级党委谈话人没有严格履行职责,鉴于还涉及其他案件,故并案处理后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7月18日-20日举办了全县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438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党务知识培训并组织了考试;7月25日举办了县直机关2018年度预备党员警示教育培训班,对29名预备党员进行了培训和警示教育;8月4日举办了全县党务干部培训班,对党员发展程序等进行了再培训、再规范。三是规范党务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通知》,将近年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文件和制度辑印成册,对发展党员的5个阶段25个程序和11个入党材料的填写进行了规范,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屡禁不止”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办公用房超标。巡视组明察暗访发现,3名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一是责令办公用房超标单位对超标办公用房进行了整改,并对3名责任人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并对4名分管领导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并进行了抽查,目前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严格按规定使用办公用房,坚决杜绝超标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报销电话费等。违规发放补贴奖金。有的乡镇违规给乡镇和村干部发放加班费、值班费。有的干部吃空饷”问题。一是关于“违规报销电话费”问题,已对违规报销的电话费进行了追缴,同时对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加强学习,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学习〈鸡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鸡泽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杜绝财务违规违纪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关于“有的乡镇违规给乡镇和村干部发放加班费、值班费”问题,责成制定了整改方案和相关规章制度,对违规发放的26.848万元已追回26.488万元,剩余0.36万元因当事人死亡不再追回。三是关于“有的干部吃空饷”问题。对所涉及的吃空饷款已追缴到县纪委指定账户,给予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及撤销职务处分,对2人进行了诫勉谈话,给予3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由于工作变动已将其违纪问题线索移送现工作单位所在县纪委处理。同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员经费审批拨付程序的规定》,对各项人员经费的审批、审核程序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县级人员经费管理。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8月15日召开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力促进防范“吃空饷”工作常态化。
2.关于“一些部门和乡镇懒政怠政不作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6年12月上级下拨500多万元专项经费,但相关部门一年之后才组织招投标并开始施工”问题。经核实,所涉及专项经费为2016年12月份上级提前下达我县用于洺河治理工程的516万元资金。该工程已于2018年1月份招标,中标价430万元,目前已完工,已支付工程款411万元,剩余资金为质保金。针对项目招投标慢问题,已对负责该项目的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制定了《关于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的实施意见》,对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2)针对“有的部门执法人员发现企业违规问题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致使该企业继续违规生产。有的乡镇禁止秸秆焚烧工作不力,2017年发生了数起秸秆焚烧问题”的问题。一是对所涉及的鸡泽县冰王冷饮厂安装电加热设备与所办环评手续不符问题,已于4月10日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按程序依法立案查处并对生产设备电源进行了查封。该厂于6月份按要求重新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待县行政审批局审批验收后方可正式生产。同时,县环保局对3名履职不力的工作人员分别给予了政务警告处分,并修订完善了《鸡泽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责任追究制度》。为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县环保局邀请法律专家和业务骨干对全体执法人员和乡镇环保所人员进行了执法培训和考试,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目前已开展培训8次。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加强环保执法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共检查企业1000余次,立案93起,处罚268.9426万元。二是对2017年发生的24起秸秆焚烧问题全部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金额1.25万元,给予14人政务警告处分、14人通报批评、2人警示谈话。今年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了《鸡泽县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和打击力度,新安装了秸秆禁烧红外线视频监控46个,实现了无盲区、全覆盖监控。同时,向省里申请了600万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用于今年秋季玉米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严防资金挪用、滞留现象,坚决杜绝秸秆焚烧问题发生。
3.关于“乱收费乱作为仍有发生”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村干部借为村里打井、划拨宅基地之机违规向群众收费。有的乡镇卫生院重复收取护理费,超标准收取床位费”问题。一是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查办。对有的村干部借打井、划拨宅基之机向群众乱收费问题,给予该村原党支部书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村委会负责人、会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乡党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针对县卫计局下属7个乡镇卫生院及2个门诊不同程度存在未按规定在公示栏中详细公开收费内容、对患者重复和超标准收费、原始凭证不规范列支等问题,给予5人政务警告处分。去年县纪委在开展卫生领域专项督查活动中,发现其他2个卫生院、2个门诊部存在此类问题,均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由县物价局进行了处罚,现已整改到位。针对未详细公开收费等内容问题,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对1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坚持举一反三,由财政局牵头开展乱收费大检查、卫计局牵头开展卫生系统专项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处理,分别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的通知》《医疗卫生单位收费管理制度》。三是在全县部署开展了“小微权力”清单管理规范运行工作,目前正在试点推进,9月份全面完成。农工委及各乡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四是由各乡镇就乱收费问题开展群众问卷调查,发放问卷800余份,没有发现新的乱收费问题,群众基本满意。由县卫计局对各乡镇卫生院同病例收费进行抽查对比,均未发现新的乱收费问题。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县纪委查处的大案要案少”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5年以来县纪委查处的案件中,移送检察机关为零”问题。一是制定了复杂案件研判制度。二是将检查室由4个调整到7个,壮大了案件调查力量。三是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2起3人,实现了移交司法案件“零突破”。
2.关于“反腐败协调小组协调机制不完善”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5年以来,县公安局、检察院办理行政拘留、不起诉等案件中,涉及到的党员和公职人员,县纪委未及时予以纪律处分。县纪委与组织部之间协调衔接不够,有的受到党纪处分的村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或称职”问题。一是对公职人员违法案件未处分人员进行了排查清理,共办结案件16件,对15人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1人不是党员和监察对象。由公安局对移交不及时的局纪委以及9个所、队进行了通报,检察院对1名责任人员责令写出书面检查。二是对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进行了调整,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有关问题及时移交。三是县纪委制定了《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暂行)》,加强与组织部等有关部门衔接,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四是关于县纪委与组织部之间协调衔接不够问题,对4名责任人进行了警示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对5名村干部考核等次进行了重新核定,追回绩效工资1.32万元。
3.关于“监督执纪不严”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干部贪污公款、暗收保险回扣、玩忽职守被企业骗取财政补助资金,数额较大,但只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问题。一是对巡视反馈问题处理情况进行了复核,已对3人进行了重新处理。同时,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警示谈话,责令时任主管领导写出了书面检查。二是县纪委制定了《2018年案件质量“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对今年以来新办案件进行自查,未发现“宽、松、软”问题。三是制定了监督执纪工作规范、案件调查责任卡、案件审理责任卡制度,严格落实案件办理各项规章制度。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乡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尚未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县纪委监委人员力量不足,影响了监督责任的落实。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处置问题线索和独立办案偏少,2015年以来一些乡镇纪委和纪检组零办案”问题。一是县委及各乡镇党委制定了2018年度下半年会议计划,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推进,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7月份以来,县委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各乡镇分别召开专题会议2次。二是制定《县纪委监委、巡察办人员选调工作方案》,待人事解冻后及时补充人员力量。选取7名乡镇纪委本科生到县纪委跟岗锻炼,争取到10个公益性岗位大学生到县纪委机关从事事务性工作,缓解了人员不足问题。三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切实发挥其职能作用的意见》和《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检组干部跟班办案的意见》,提升乡镇纪委和县直单位纪检组的办案能力。目前,小寨镇、双塔镇纪委和县税务局纪检组分别查办案件1起,实现了办案“零突破”。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察工作不力。县委巡察机构缺编严重,且只有个别人从事过乡镇纪委工作,整体业务素质偏低,巡察发现的问题多是一些小事,形不成震慑”问题。一是在制定《县纪委监委、巡察办人员选调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巡察干部培训计划》,明确了具体培训任务。8月9日,组织对县委巡察办、4个巡察组和巡察人才库全体人员进行了培训,以后坚持定期开展培训。二是制定了《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等6项制度,着力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
2.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违规违纪问题突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一是关于“招投标程序不合法,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不符合法定标准”问题。对2015年以来招投标项目进行了核查,其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489个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业主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抽取4名专家加上1名招标人代表组成5人评标小组。对于267个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使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询价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业主单位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抽取2名评标专家加上1名采购人代表组成3人评委小组。针对当时县财政局工作人员提供材料不全面问题,已对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自查,针对可能存在两名专家有不同意见时,采购人就掌握了主动权的隐患,坚持在评标过程中实行全程监控,确保各评标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独立进行评审,严防相互串通现象发生。在今后的招投标项目专家抽取过程中,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严格执行。二是关于“涉嫌围标串标,411个项目中,有77人分别代理过不同公司进行投标活动”问题。经过对2015年以来招标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筛查,在省委巡视组指出的77人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又发现31人分别代理过不同公司进行投标活动,除巡视反馈指出7个项目外,新发现4个项目,共计11个项目涉嫌围标串标,涉及到5个单位,对5个单位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11名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政务警告处分3人,对5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对落实监管责任不力的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等3个单位6名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对4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对交通局、财政局、住建局等3个单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副职进行了提醒谈话。对11个项目所涉及的4家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4家公司处以项目中标金额5‰的罚款,对公司法人处以公司罚款金额5%的罚款,共罚款15.0412万元。为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由县财政、发改、住建、交通、水利等5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通知》,对政府投资的工程类项目招投标程序和标准进行了明确,要求在政府投资的工程类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应写明投标代理人是该公司正式员工,并提供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在开标过程中,业主单位及其招标代理公司要对投标委托代理人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进行查阅并保留复印件。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投标公司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资质审核,并按照《河北省2018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要求,加快推进电子招标投标,有效遏制围标串标现象。三是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中397人次未登记其省级专家证书号,随机抽取专家档案,张志刚等5人不符合进入省级评标专家库的条件”问题。下发了《关于完善2015年以来招投标项目评标专家证书号的紧急通知》,通过省专家库信息系统对比查找,对397人次未登记的专家证书号逐一进行了登记,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由于评标专家库由省一级进行统一管理,县级对专家库人员只能随机抽取使用,张志刚、陈兴博等人非我县人员,已进行了上报处置。同时,根据《河北省评标专家认证管理办公室关于启动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换届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8月1日起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换届报名工作已启动,省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将对现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的评标专家进行网上资格和专业审核,省评标专家认证管理办公室网上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剔除。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公共财政支出方面”问题。一是关于“2015年至2017年,一些单位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问题。在全县各乡镇和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违反财经纪律“回头看”专项清理整改,清理出工商联等14个单位公务接待费、交通局等35个单位公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均已整改到位。由县财政局对工商联、交通局等责任单位进行了通报,对60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写出了书面检讨书。同时,在全县组织开展了两期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完善了相关财务制度。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执行《预算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河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关于“全县累计财政资金出借、垫付628.77万元”问题。经核实,共涉及到5个预算单位,其中出借给个人46.88万元、出借给企业176.82万元、出借给行政事业单位项目405.07万元,现已全部整改到位,追缴收回资金80.99万元,调整债务核销资金547.78万元,责成对1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印发了《鸡泽县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出借公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严格财政资金借用管理。三是关于“有的县直单位购买大量毛巾等物品,均无入库和领取清单”问题。针对无入库和领取清单问题,县审计部门已按规定对责任单位处罚1万元并上缴到县财政账户,县纪委给予1人政务警告处分,责令1人作出检查,对2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对此,该单位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宣传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县财政局制定了《鸡泽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对各单位物资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四是关于“有的乡镇使用虚假发票列支树苗购置和卫生清理费”问题。经核实,该村于2016年8月22日支出52565元,用于购买绿化树苗和卫生整治,但发票由鸡泽县盟越广告经营部开具,发票与明细不符。按照省财政厅《专项资金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标准》规定,套取的资金用于公益性支出无法追回资金的,追究当事人责任。由于该资金用于公益性项目,乡镇对账务进行了调整处理,对时任财政所长进行了警示谈话,给予所涉及村原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组织各单位对《鸡泽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试行)》进行了再次学习。印发了《2018年财务大检查工作方案》,对重点部门开展了财务检查。同时,组织全县各单位财务人员和乡镇、村会计人员学习了财经政策法规,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政策水平。
3.关于“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问题较多”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村党支部书记滥用职权,非法侵占集体土地建酒店等。有的村支部书记截留危改户危改补助资金。有的村在办理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中,违规向残疾人收费。有的干部私自使用他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登记门市,当事人在申请低保时才发现自己被侵权”问题。一是对涉及3起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移交检察机关1人,另案处理15人,第一种形态3人。二是举一反三,延伸查办了14件侵占集体土地案件,已办结6件,给予组织处理3人、党纪政务处分9人;延伸查办了危房改造案件18件,给予组织处理11人,党纪政务处分18人,追缴资金151万元;延伸查办违规收费案件3件,目前正在办理;延伸查办违规申请低保案件219件,给予组织处理165人,党纪政务处分60人,追缴资金248万元。三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强化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教育监督、执纪问责,8月3日召开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四是由国土、住建、残联等部门及各乡镇分别制定了《国土局网格化巡查管理工作制度》《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监管制度》等10项制度,强化所辖管领域工作监管力度。
(七)关于巡视整改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选人用人违反党内法规,仍有一些混岗人员没有消化”问题。一是实行另册管理。经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县委组织部已对37名混岗人员建立台账、另册管理,限制提拔使用。二是逐步进行消化。对37名混岗人员,一方面,通过上报登记公务员和干部交流等方式逐步消化;另一方面,结合全省巡视巡察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加快消化到位。三是严格执行制度。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落实任前审核制度,并定期开展干部政策业务知识培训,坚决杜绝新的混岗问题发生。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国土部门监管不严执法不到位等问题整改不彻底,个别违法占地问题没有纠正”问题。一是关于东环路占地问题。该项目实际占地351.525亩,已争取到全部用地指标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拿到回执。二是关于引黄入冀补淀工程占地问题。该项目已经国土资源部预审,水规总院初步设计审查,国家发改委批复,现为省重点项目。同时,坚持以制度固化整改成果,制定并严格执行日常执法监察“三级四制”管控机制和网格化巡查监管机制,推动整改工作抓常抓长,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6次违法占地集中执法行动,拆除违法占地28处,拆除面积2万余平方米。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反工作纪律、文山会海问题整改后又出现反弹”问题。通过深入自查,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主要是督促检查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对此,一是结合深入开展全县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以县纠风办名义印发了《2018年7月-12月作风纪律专项督查方案》,坚持每月突出一个重点,围绕在岗在位、工作日饮酒、“僵尸电话”、公车封存、滥发津补贴等内容,扎实开展工作纪律专项督导检查,不断把全县作风建设引向深入。7月份以来,先后开展督导检查6次,印发通报3期,通报批评单位14个,并责成相关单位对29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中通报批评17人,作出书面检查23人。二是7月30日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精文简会工作的通知》,按照应减尽减原则,严格清理、归类、减少各类文件和会议,坚决杜绝文山会海问题。巡视反馈意见以来,通过下发短信、微信通知和合并召开等形式精简会议3次,对县委统战部、工商联等部门提出的不涉及县委工作、没有新落实举措的发文申请予以驳回,累计减少发文20余件。三是坚持举一反三,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于7月30日印发了《在抓落实中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责任追究制度》,以问责倒逼落实,进一步促进全县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转变,在全县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中梗阻、下梗阻等问题整改后又出现反弹”问题。一是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坚持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截至目前共承接市级下放审批事项21项,对应上级部门取消事项4项,各衔接和取消事项完成率100%。重新制定了审批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编制了《鸡泽县行政审批局事项目录清单》,印制了各类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卡,全部放置到办事大厅,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二是严格落实“五位一体”督查机制。结合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通过日常巡查、明察暗访、电子监察、领导巡视、专项督查相结合,着重对窗口人员的行为规范、办件质量、作风效能等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促进窗口服务效能得到不断提升。三是强化管理,提升业务水平。印发了《鸡泽县行政审批局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鸡泽县行政审批局公开公示制度》《鸡泽县行政审批局审批服务事项统一受理制度》《鸡泽县行政审批局一次性告知制度》《鸡泽县行政审批局服务承诺制度》等,用制度约束权力、以服务提升效率。四是深入开展服务质量群众评议、“行政审批大讲堂”等多种形式的窗口管理业务能力提升活动,对窗口工作人员在审批过程中的依法行政、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形成了高密度、多形式、全方位、全覆盖的窗口管理体系。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一些问题的整改没有拓展延伸。如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的问题,鸡泽县委只对指出的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了整改,但没有举一反三在全县开展清理活动,2017年又被检查出多名财政供养人员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问题。一是对2017年查出的116名违规经商办企业公职人员进行了相关处理,其中全县通报批评45人、诫勉谈话5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有效起到了震慑作用。二是下发了《关于对全县公职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关于对全县公职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公职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建立了公职人员信息库,实施动态管理。三是印发了《鸡泽县行政审批局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信息比对制度》,定期对上报人员信息进行筛查,实现信息筛查常态化,并坚持每半年到市和每年到省进行信息核查,发现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及时交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处理。四是严格登记备案,明确要求各单位如有人员变动的,在人员变动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行政审批局重新报备更改情况,确保报备人员信息全面和准确。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全县公职人员信息库以外的公职人员存在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追究其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责任;对公职人员信息库内新增市场主体注册行为的,追究县行政审批局责任,严控问题发生。
省委巡视组移交我县纪检监察机关137件问题线索,涉及251人。到目前,共初核22件、立案105件、谈话函询2件、了结3件、正在办理1件、其他处理方式4件(移送其他机关处理);移交司法机关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7人,其中科级34人、科级以下113人;组织处理3人。采取第一种形态78人、第二种形态138人、第三种形态10人、第四种形态1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巡视办的整改要求,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坚持巡视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发扬钉钉子精神,全力做好“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持续转变作风、推动改革发展的过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县委带头,着力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巡视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严格监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把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压实,督促各牵头县领导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各级党组织始终担负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全面履行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整改责任层层传导下去,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持续发力,着力推进后续整改工作。按照县委《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和“松口气、歇一歇”思想,坚持问题不见底不放过、解决不彻底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扎扎实实地做好后续整改。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措施,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力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整改效果不好的,积极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全力确保整改工作实效。同时,拟定于10月份召开一次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对巡视指出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切实形成有效震慑,强化各级干部的纪律“高压线”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三)坚持着眼长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针对发挥县委核心作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选人用人、基层“微腐败”、工程项目招投标、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全县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用长效机制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强化制度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联系电话:0310-7521321、7523321(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邮政信箱:鸡泽县人民东路189号县委办公室;邮政编码:057350;电子邮箱:jzxwyjs@126.com。
中共鸡泽县委
2018年10月30日